作者oodh (oo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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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解释文新增(含 分身 处份事项)
时间Sun Nov 11 21:48:56 2007
本次解释文修改案 由板主新增条文如下
於 规-1-4 下加一条
。若该id 已有被记点,又被查知使用分身发文、回文、推文 视为蓄意回避
记点措施,触发板规 1-4 中「乱板」之条例;板主可主动、应板友检举
向站务提出查核申请;
俟站务公告确属同一人後,
1.板主应提出之要求「确认保留一被处份者 id於板上」而其於永久禁言
於要求提出後三日内若无明确答覆,板主可将id全部永久禁言
2.若有保留id 则所有分身点数一律移至新id 分身上既有处份可累加
若无,则由板主择一id 移入,并结案 俟日後发现同一使用者之新id
确认为同一人後可再公告移入新id
一般的情况下,使用分身我并不处份,但由於本板将采用记点措施
在被记点後,使用分身将视为蓄意廻避记点、破坏记点之效力与公正,
希望板友们能挑一个id进板 -- 当然更好的是永远不要被记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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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一条
规-3-2-4「非政治人物」之认定 为非进行特色政治行为之人物
支持,非特定政治行为 但 参与红衫军倒扁、前往呛扁、参加游行等 视为特定政治人物
若解释文无其他规范,由板主依上列原则认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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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规-3-2 下加一条
。文章不足三行、转非本人创作未加心得於三行以上者,视为无发文诚意
又,该类文章过於容易发出充斥看板,故板主可比照
板规3-2 随即公告 於一日後删除,与板规3-2有关之其余规定皆适用
於此公告,一日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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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oodh 来自: 202.132.156.224 (11/11 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