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odh (oodh)
看板DPP
标题[公告] 新增解释文
时间Fri Nov 9 20:23:42 2007
(本次解释文编辑异动如下)
於规3 中加列一条
。板主依所删之文均应备份於 删文区
於规3-2 中加列一条
。因违反板规3-2以降规定 於公告後一日内被删之文
板主需於公告同时寄信告知,以方便原作者修改
务 - 板务处理规定
务-1 公告以时间为基准 自上次之後至本次公告时间中 所有文章
无论有无发动板规、有无被提出处份,均视为被处理
已被处里的文章不得在之後的公告中再次处理
(也就是 如果某篇文章 板主漏了 那就不能再对它处理
这是避免 板主过度使用裁量 突然对板友挑毛病
务-1-1 「例行公告」一律於标题以「例行公告」为名 以便与其他公告区分
务-1-2 非「例行公告」(标题不合者) 不可於其中发布对个别文章之处份
务-1-3 依政见承诺 板主最少於三日内需发一帖例行公告
(
这个部份与板友极为相关)
务-2 板友可发起以
[to板] 为分类 之帖
於帖中指出其对於 之前公告中 作为 或 不作为 的异议
务-2-0 自行修改分类为 [吐板] 亦为本解释文中 to板 帖之有效帖
(取这个名字,顺便给发文人发泄用;只限於"吐"这个字 其他无效)
务-2-1 to板 帖可作为 申诉、检举、板务纠纷 之用 其他用途视为一般发帖;
无效之 to板 帖亦视为一般发帖
务-2-2 to板 帖内 对於最近一次「例行公告」之後的文章 的文句视为无效
(也就是还没被板主"还没"开始处理的部份 申诉检举 都视为一般讨论)
将下列这句 改为暗黄色 --
(承「发12」: 对有效之 提议文 回文者 加记一点)
-- 本句因为和下面的「发12」所提的内容一致 是为了让大家看记点规则方便
才一并整理在这里,所以是暗黄色的 解释用句
以上,於此公告,一日後生效
(修改公告是很不好的行为 我会尽量避免...)
--
自幼家贫 既无嗜好 不学无术 亦无专长 唯打翻茶杯 或饮料罐 或新鲜屋
不乏瓶水 亦有碗面 铝铁生熟不锈钢 大小利乐锡箔包
有色无色玻璃 软壳硬壳塑胶 凡立不曾未倒 寸地无一免湿
初时心喜 触翻热汤而後败兴 久之或忧 撞倒汽水反得释然
本为一时之误 积久成习 偶一为之 还傲世中无双
故以为好 便作所长 因姓黄,自号
「掐倒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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