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oduuu (iisisisi)
看板DPP
标题[张爸]...........大发现!太离谱了!.......
时间Sun May 22 10:50:03 2005
天啊!台大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後,竟然还让张振声在现场躺了18分钟,而不是7分钟耶!
1.台大校方的纪录(请参阅台大校讯第637期,出刊日期 民国90年10月24日):
台大校内的救护车於14:52到达张振声倒下的篮球场现场,
14:59分载张振声离开球场(北市消救护员也在车内),15:07抵达台大医院急诊处。
2.我这几天很确定的知道台北市古亭消防分队,
当日出勤到张振声昏倒现场的救护车救护员出勤记录,
2000/3/21出勤纪录表记录:
北市消救护车15:00到达台大篮球场现场。台大校内救护车15:10载张振声离开球场,
15:15分到达台大医院(在台大救护车内的北市消救护员出勤记录情形)。
3.天啊,救护车和救护人员14:52到达,竟然15:10才载张振声离开现场!
竟然又让他在现场地上躺了18分钟!
请特别注意:当时现场没有电击器!而且台大校方说张振声当时已无呼吸,无脉搏了!
竟然在有医护人员和救护车的情况下,还让他躺在那里18分钟!
这种情况下不变成植物人才奇怪呢!
4.若当天能依照救护规定:就近送到台大对面的三总急诊处,送医时间只需1分钟,
最最最少又可以省下四分钟,因此总延误电击时间是22分钟!
天啊,延误电击时间长达22分钟!讲实在话,其实张振声是被搞成植物人的!!!
5.若不要延误这22分钟,送达医院时张振声的大脑细胞就不会因长期缺氧损伤那麽多,
送达急诊室做电击时就不需要电击11下才救得起来,就不需要救了约40分钟,
就不会救得那麽困难!我确定!就不会救得那麽困难!
救起来也就会比较稳定,就不会发生第三天都已经可以跟父母亲互动了,
第四天半夜却又发生不明原因的大冲击,从此变成完全无意识的情况了。
若不要延误这22分钟,张振声两年前就大学毕业啦!说不定现在研究所都快毕业了!
6.在如此严重延误就医时间之下,张振声被迫离开台大医院时,
我还必须替张振声缴清所有费用约14万元,您说台大可恶不可恶!
在如此严重延误就医时间之下,
这五年多来,张振声的养照护等所有费用竟然是父母亲自己在支付,
您说台大可恶不可恶!
而且往後不知道还有几个五年呢!您说台大可恶不可恶!
在如此严重延误就医时间之下,这五年多来,植物人张振声每天24小时的照顾工作,
竟然是父母亲自己在做在负责,您说台大可恶不可恶!
而且往後不知道还有几个五年呢!您说台大可恶不可恶!
在如此严重延误就医时间之下,从事故发生到现在,
台大校方一直骂我胡闹,说我只为了钱,只爱钱根本不爱张振声,
您说台大可恶不可恶!
7.难道张振声是自己昏倒的,
接下来台大校方所发生的所有延误就应被忽视?就应通通被原谅?
这种严重延误把学生搞成植物人也不算过失吗?这合理吗?这公道吗?
台大弃他於不顾合理吗?公道吗?五年了,难道是在等我起来革命吗?
附加说明:
1.张振声是VT患者。VT患者必须电击才有办法恢复正常心跳。
所谓VT(心脏频脉),就是病人的心跳过速,振幅过小,并非心跳停止!
2.VT患者越慢电击,亦即延误电击时间越久,大脑细胞死亡、损伤越多,
越不容易救活,救活後大脑功能恢复情况会越差。
3.CPR若做得不确实,病患大脑细胞会持续损伤、死亡。
急诊医师做的CPR最确实。
一般人做CPR极容易做得不确实,
但是做CPR是到医院急诊室之前不得不的急救法,
因此一般人帮患者做CPR,做越久大脑细胞会死越多,
所以能尽快将病人送达医院,就应尽速送到医院交给急诊医生来处理。
所以急救VT/VF患者最需要的是马上电击,
次之,若无电击器,应尽快送达就近医院急诊室交给急诊医生处理!
4. 权威医生这麽说:
若心跳停止,则血液无法流动,因此大脑细胞无法新陈代谢,
大脑4-6分钟後就会有永久性的损伤。
但是VT患者心跳并没有停止,因此心脏仍然一直持续有血液输送到大脑做新陈代谢,
只是输血量不足而已,
因此就算张振声倒下6分钟都没有人帮他做CPR,也不会造成大脑永久性的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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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网站是张振声家属的控诉和怒吼:
http://www.taconet.com.tw/jscha/
下面有张振声健康时和变成植物人後的照片...
http://www.wretch.cc/album/cpraed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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