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rdyuse (Liu)
看板DNF
标题[一般] 从法律观点看线上游戏停权争议
时间Tue May 28 21:40:49 2013
因为最近DNF玩家被锁(停权)事件越来越多(事实上不只DNF 是整个线上游戏环境)
玩家对官方的停权处分没有甚麽办法
对此找了些资料、法条,并致电经济部工业局询问相关问题
以下是我整理过的结果 给DNF版友们参考
争点:企业经营者是否能将违反游戏管理规则的玩家处以永久停权/终止合约处分
定型化契约中的条款一旦
违反政府公告规定者会被宣告无效
我引用
行政院消保法的线上游戏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进行解释
(以下简称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
消费者、玩家(以下简称甲方),企业经营者、线上游戏业者(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处分甲方的基础来自乙方订定的游戏管理规则(此处为
Garena管理规章)
首先大家要知道,此案件中的乙方订定的游戏管理规则属於线上游戏定型化契约
其中的条款若和
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抵触者,无效
其中第十五条和十六条直接和游戏管理规则相关
十五、 游戏管理规则
为规范游戏进行之方式,乙方应订立合理公平之游戏管理规则,甲方应遵守乙方公告之游
戏管理规则。
游戏管理规则之变更应依第十八点之程序为之。
游戏管理规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规定无效:
(一)抵触本契约之规定。
(二)剥夺或限制甲方之契约上权利。但乙方依第十六点之规定处理者,不在此限。
十六、 违反游戏管理规则之处理
除本契约另有规定外,有事实足证甲方於本游戏中违反游戏管理规则时,乙方应於游戏网
站或游戏进行中公告,并以线上即时通讯方式或电子邮件通知甲方。经乙方通知改善而未
改善者,乙方得依游戏管理规则,按其情节轻重限制甲方之游戏使用权利。
乙方依游戏管理规则停止甲方进行游戏之权利,每次不得超过___日(至长不得超过七日
)。
除构成契约终止事由外,乙方依游戏管理规则对甲方所为之处置,不得影响甲方依本契约
应享之权利。
这两条重点如下
1.乙方订定的游戏管理规则不得抵触本契约之规定
2.乙方不得剥夺或限制甲方契约上权利,除非乙方依第十六点规定处理
3.
即使乙方依十六点规定处理,除了本契约另有规定外,乙方必须於游戏网站或游戏进行
中公告并通知甲方 通知未改善者乙方才得以依游戏管理规则按情节轻重处罚
4.
停权处罚每次不得超过七日 =>
没有永久停权这种事
5.最後一句的意思是,除非构成契约终止事由,即使甲方被乙方依游戏管理规则处置,甲
方仍享有本契约保障(官方版契约)
我们再看看本契约的另外规定是甚麽
十九、 契约之终止及退费
甲方得随时通知乙方终止本契约。
契约终止时,乙方於扣除必要成本後,应於三十日内以现金、信用卡、汇票或挂号寄发支
票方式退还甲方未使用之储值或游戏费用。
甲方有下列重大情事之一者,乙方以书面或电子邮件通知甲方後,得立即终止本契约:
(一)利用任何系统或工具对乙方电脑系统之恶意攻击或破坏。
(二)以利用外挂程式、病毒程式、游戏程式漏洞或其他违反公平合理之方式进行游戏。
(三)经司法机关查获从事任何不法之行为。
乙方对前项事实认定产生错误或无法举证时,乙方应对甲方之损害负赔偿责任。
重点
1.
契约终止时,乙方於扣除必要成本後,
必须於30日内退还甲方未使用的储值或游戏费用
2.甲方有三种重大情事之一者,乙方可以在书面或电子邮件通知甲方後,立即中止本契约
3.
乙方自以为判断正确而祭出终止契约处分後,若後来证实错误或无法举证,乙方必须对
甲方的损害负赔偿责任
总结以上,不管是甚麽理由,业者都
不能对玩家处以永久停权,最多就是七天
而且
处罚时必须先告知玩家并限期改善
(虽然最多七天但不雅名称这种若不更名还是可以连续处罚)
若是有三件重大情事,那业者可以立刻终止契约
顺道一提,外挂、代打、利用bug进行游戏这些通通属於重大情事的第二条
所以这三件事业者可以通知玩家後直接终止契约
注意,
终止契约不等於永久停权
终止契约指得是甲方和乙方签下的契约终止,乙方须退还未使用的储值或游戏费用
停权是指冻结甲方透过与乙方之契约获得的权利(一般是指帐号使用权)
所以业者可以依规定终止契约,这是缔约双方都有的权利
但是
业者不可以对玩家处以永久停权,这抵触国家法律,无效
讲到这里,还有一个问题
业者的定型化契约抵触法律无效,可是业者就是要罚你停权,你申诉他也不理怎麽办?
只要业者违反行政院所公布的
「线上游戏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或其他相关消保法令
你就可以打电话给线上游戏业者的主管机关:
行政院经济部工业局
让该业者被主管机关处分
或者是如我上一篇所提
向消保官、消基会等申诉管道寻求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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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以上
或许有人会觉得,政府还是保护玩家的
但 并 不 全 然 是 这 样
虽然我上面说的都没有错,然而,那是对停权这处分而言
G社在三月初更新了的授权协议 名词定义写道:
14.永久停权:系指甲方永久禁止乙方使用Garena会员服务并代表双方已无条件终止合约
所以Garena的永久停权就等於终止合约
而终止合约是法律赋予合约双方的权利,玩家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合约
业者则有权依游戏管理规章终止合约,而游戏管理规章是业者自己写的这大家都知道
写到这里各位知道玩家的悲哀处了吗?
业者可以自订对他有利的游戏管理规章,对违反规定的玩家处以终止合约处分
Garena的管理规章有多恐怖,去看就知道了 我就不赘述
(动不动就终止合约,一堆对玩家权益的限制,长达数十页的禁止事项
根据里面的内容,哪天你我被锁都不意外,我很认真)
所幸,根据契约玩家们还有一丝些微的希望
政府该契约的最末:贰、不得记载事项
四、乙方不得约定其得减轻或免除依消费者保护法应负之责任及无故任意解除及终止契约
而不负赔偿责任。
这条讲的是,业者不能约定减轻或免除依消保法应负之责任
且不能毫无理由得解除和终止契约而不负赔偿责任
所以
管理规章内有违反政府契约的部分,无效
业者也不能无故终止契约(G社的停权)而不负赔偿责任
然而若违规事项和终止契约之惩处相比显失公平(宪法蕴含的比例原则)
当事人可亲自向经济部工业局寻求援助(因为需本人同意以便调阅个人帐号资料)
结果就因案而异了
虽然说得很悲观 但上面说的是走法律路线
而乡民多半是不走法律路线的
只要玩家聚集起来,发出声音,营运商或许会顾及民意做些放松
(尤其是注重外在形象的业者,连形象都放弃那大概是没救了)
这时就看正反两面的力量谁大了(革命派vs保皇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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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国家的武器:法律
业者不得对违反游戏管理规则的玩家处以永久停权处分,停权处分不能超过七日
若玩家被处分超过七日可以向经济部工业局申诉,工业局会去关切
不过业者仍可以依自订的游戏管理规则
终止合约
基本上被业者依游戏管理规则终止合约无解
然而若违规事项和终止契约之惩处相比
显失公平,或认为该条款有可议之处
当事人可向经济部工业局寻求援助(因为需本人同意以便调阅个人帐号资料)
或向消保会、消基会寻求谘询和协助
乡民的武器:诉诸舆论让大家知道玩家受到的不平待遇 让业者主动出面处理
像版上
#1HdXwxUc 这篇就是激起舆论引起官方关注而受益的例子
参考网站
经济部工业局
http://www.moeaidb.gov.tw/
线上游戏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
http://ppt.cc/0Hwp
Garena 会员系统服务合约:
http://service.garena.tw/customer/contract.php?unit=1
遭到游戏公司不当停权、锁帐的解决办法─以华义SF为例
http://ppt.cc/iRAX
行政院消保会-线上申诉调解
http://www.cpc.ey.gov.tw/
经济部工业局 电话:02-27541255 服务热线:0800-000256
局长信箱/服务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服务时间:AM8:30~PM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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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开放不完全的Q&A 我知道的就回答 不知道的就请专业人士解答了
1.消费者保护法说我们不能永久停权,那麽我们就停他们很多很多个七天就好了。
A:根据线上游戏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第十六点
乙方依游戏管理规则停止甲方进行游戏之权利,每次不得超过七日
现实面,如果你被停七天後违规事项还是没有解除(例如不雅ID)
那官方的确可以再继续BAN你七天 BAN到你改为止
但是一旦你改正,换了个清新善良的ID 官方就不能用这条再BAN你
2.你这笨蛋,__看到你这篇文章跑去申诉怎麽办
A:__想要的不过是一个可以爽爽__的帐号
我上面说的申诉实际上很耗时间(数日到数月),还不一定能要回帐号(看个案)
直接开一个新帐号马上就能继续__岂不简单省事(选我正解)
__请自行填入炮狗、外挂、...
基本上申诉是费时费力的事情,大概只有对游戏内人物很在意的人才会走这条路
而对於那些__来说,再开一个帐号就好了,也不用这麽麻烦跑流程,还不见得会赢
3.嘘 try13286 :会被BAN也只有 挂网 代打 嘴炮..要保护自己很简单阿05/28 00:30
我来告诉你那些事情可能会被ban吧
Garena的停权管理规章
【类别二】
★意图现金购买或贩卖游戏币或道具
【类别三】
★假造会员资料
会员资料不是用真的快改
★未填写会员资料
同上
★持有赃物或非法物品
拍卖场拿到赃物黑币被锁应该(实例请见DNF版)
★主管机关或金流商来函要求锁定
金流商?
◎视情节进行停权,请与客服中心联络。
会员系统服务合约
3.乙方若有下列任一情形时,
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或变更任一用户帐号之服务,且无需事先
通知用户。终止或更改用户使用本服务所可能产生之困扰、不便或损害,甲方对任何用户
或第三人均不负任何责任。
以下事项官方有权不通知迳行终止服务,且不负责任
a.用户以不实资料登录进行注册。
c.使用中文、英文及数字以外之字元或甲方不允许或不雅文字作为注册之名称。
f.甲方发现乙方所提供的个人资料是不实的,或乙方未依本合约之规定更新资料,并经
甲方发现者。
j.违反游戏管理规范或其他本合约内容之任一规定,经甲方认定属情节重大者。
k.乙方创立多重帐号或利用帐号复制游戏货币、贝壳币或者是洗道具,经甲方认定属实
者。
a.不实资料
f.甲方发现乙方所提供的个人资料是不实的,或乙方未依本合约之规定更新资料,并经
甲方发现者。
同停权管理规章部分 此外不依合约规定更新资料被发现也会GG
k.乙方创立多重帐号或利用帐号复制币、洗道具,认定属实
多重帐号? 反正Garena现在没抓,大家安心玩分身 相信佛心G社不会锁多重帐号的
其他我就不列了 请有兴趣的乡民自行翻阅
4.#1HewJIqx 契约之变更相关问题
A.根据线上游戏定型化契约应记载事项第十八点
乙方修改本契约时,应於游戏网站首页及游戏之登入页面公告之,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通
知甲方。 乙方未依前项进行公告及通知者,其契约之变更无效。
基本上各大游戏都会在条约变更时在游戏之登入页面公告,所以你的主张不太可能被采纳
此时,你也只能 1.不吭声继续玩(不表示反对视同接受契约变更内容)
2.表示反对,视为甲方对乙方终止本契约之通知 => 终止契约
乙方应於三十日内退还帐号内未使用之储值或游戏费用
我想你还是会继续玩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9.152.225
※ 编辑: hardyuse 来自: 140.119.152.225 (05/28 21:42)
1F:推 x51923716:超详细解说推一个 05/28 21:43
2F:推 attacksoil:没继续玩的已经看不到这篇文了 05/28 21:45
3F:推 crasser:推推 05/28 21:45
4F:推 nanari:但是像上面的精灵没关掉不知道被BAN大概也没救 因为 05/28 21:48
5F:推 TheMidnight:推最後一句话,越是了解法律越知道现实... 05/28 21:48
6F:推 thor8907:大推专业!! 05/28 21:48
7F:→ nanari:使用者无法举证自己在DNF的时候没有用 05/28 21:48
8F:推 scarbywind:不过争议部分要上法庭都要去台北玩耍 05/28 21:50
9F:推 TheMidnight:人家公司在台北啊,以原就被 05/28 21:50
10F:推 kendra0606:我跪在键盘上了 推 05/28 21:51
11F:推 amoeki:看板长知识 05/28 21:51
12F:推 scarbywind:不是以原就被,是合约上有约定时是以合约的为准 05/28 21:52
13F:推 gekisen:这个版的确会需要这个.. 05/28 21:52
14F:→ scarbywind:也就是如果今天游戏纷争他想告你你还是要去台北 05/28 21:52
15F:推 TheMidnight:哦,我没看到这段的说 orz 05/28 21:53
16F:→ scarbywind:其实线上游戏合约内容大致上都一样 厂商就是厂商 05/28 21:53
17F:→ scarbywind:觉得佛心甚麽的一定是你的错觉压(茶 05/28 21:54
18F:→ scarbywind:慈济都有争议了,更何况是营利厂商 05/28 21:54
19F:推 chocoya:详细推 05/28 21:55
20F:推 nanari:感觉这个文在这时段需要M还置底(死) 05/28 21:55
21F:嘘 ibook0102:不能永久停权是吧?那我停你很多个7天就好了,结案。 05/28 21:56
22F:→ ibook0102:永久停权意思就是停你很多个7天,LoL板有说。 05/28 21:56
23F:→ beep360:吃完乙园鹫贝,别忘记品尝甜点 泉庵卜起酥 05/28 21:57
24F:推 scarbywind:一个是由只能停7天,要在停要在有新的事由 加油 好吗? 05/28 21:57
26F:→ ibook0102:加油好吗,我停你很多个7天,就是永久停权 05/28 21:57
没想到DNF板也有这种文盲
你问的Q&A第一点我写得很详细了 而且有经济部工业局背书喔
不知道你有没有比经济部工业局大 我想是没有吧
加油好吗 文盲哥
27F:→ scarbywind:还有,举证义务可不会在玩家身上 05/28 21:57
28F:→ justsay:那篇也说过了 好几个7天是脱法行为 05/28 21:58
29F:推 TheMidnight:能不能停很多七天,还是看事由吧... 05/28 21:58
30F:→ TheMidnight:至於举证责任,我不认为现在台面上的法官会董.... 05/28 21:58
31F:推 nanari:那像我刚的提的 玩家=绝对GG 05/28 21:59
32F:推 crasser:继续补推 05/28 21:59
33F:→ scarbywind:一罪不能多罚,你可以终止合约 但是要退钱 05/28 21:59
34F:→ TheMidnight:光看主张对己有利(使用者请求复权)负举证责任这点... 05/28 22:00
35F:→ nanari:不过 用按键精灵偷懒...虽然不是用在DNF 老实说也不是好事 05/28 22:00
36F:推 ibook0102:总之被停权的人也不会闹上法院,所以这篇几乎没用 05/28 22:00
37F:→ ibook0102:要闹就闹大,不然根本就是纸上谈兵,再专业都没用 05/28 22:00
? 你哪个字看到我提到法院了
你以为向工业局或消保会消保官申诉就要走法院吗?
居中协调後还无法达成协议才会上法院
阁下的幻想能力真是强大
38F:→ TheMidnight:确实如此,这篇纯法律面... 所以没懂法律看最後一句 05/28 22:01
39F:→ nanari:闹上法院的话可能会上来PTT或是巴哈吧(炸) 05/28 22:01
40F:→ TheMidnight:就够了 05/28 22:01
※ 编辑: hardyuse 来自: 140.119.152.225 (05/28 22:06)
41F:推 gunbuster200:推专业 05/28 22:09
42F:推 justsay:你两边文我都有看有推 只是回文别嘲讽讨战吧= = 05/28 22:10
对我来说 错误的言论必须修正
而他正好拿了个我文内已经有解答的案例来闹
为了避免误导众版友 我觉得必须严厉指正他
你觉得是嘲讽讨战 我也没办法
43F:→ scarbywind:居中协调...G社还真的不知道,不过前黑橘抓死你也拿他没 05/28 22:10
44F:→ justsay:你的论点是正确的就好 没必要选择这种方式回击 05/28 22:10
45F:→ scarbywind:辄... 说真的协调用处真的不会很大 05/28 22:11
46F:→ rayba:协调有用哦 , 可以让你拿回残存在帐号内的尚未消费的货币 05/28 22:12
47F:→ scarbywind:协调没强制力吧,他要装死也不是不能? 05/28 22:12
48F:→ rayba:举例来说你里面还剩下19d币 开协调会之後他会陪你19元 05/28 22:13
49F:→ rayba:然後才终止服务 05/28 22:13
50F:→ rayba:最烂的黑橘都不会装死了 , 爱形相的garena应该也会比照办理 05/28 22:13
51F:→ scarbywind:但是她一口咬定说上法院再说也不是不行 05/28 22:14
52F:推 TheMidnight:正常都会去走看看那个前行为吧,不然标的这麽小 05/28 22:14
53F:→ TheMidnight:法官看到你门先两边都酸一酸再审 orz 05/28 22:15
54F:→ rayba:不会哦 , 常常被投诉的公司 消保官都驾轻就熟了www 05/28 22:16
55F:→ wake01:没有永久停权 所以外挂之类的也不该封 05/28 22:16
※ 编辑: hardyuse 来自: 140.119.152.225 (05/28 22:20)
56F:→ scarbywind:不会 光车钱你就不会想过去了XXD 05/28 22:17
57F:→ scarbywind:可以封压 停止合约 05/28 22:17
58F:→ dark0204678:如果不能封外挂 英雄是怎打击外挂的0.0 05/28 22:18
59F:→ rayba:注册资料异常就可以直接终止合约啦 , 身分证产生器严格来说 05/28 22:19
60F:→ rayba:算是伪造文书 05/28 22:19
其实注册资料异常会牵涉到很多问题
你的分身帐号没办法填真资料
那官方只要有心 就可以用这条直接把玩家的分身帐号杀光光
61F:推 ibook0102:好吧,补推专业哥 05/28 22:22
62F:推 linzoie:专业用心推 05/28 22:22
63F:推 ibook0102:推推,根本懒得看,行的正不怕被ban 05/28 22:25
对我来说 会道歉补推的就不是酸民了
前面文字语气若有冒犯到你 请你不要见怪
64F:推 kendra0606:行正不怕被乱ban 神运不怕合一般 05/28 22:33
65F:→ kendra0606:有人有文采帮我想横批吗? 05/28 22:33
66F:→ nanari:...天下无敌? 05/28 22:34
67F:推 gekisen: 有苦说不清 05/28 22:35
68F:推 kendra0606:蟹煮荣恩好了 05/28 22:35
※ 编辑: hardyuse 来自: 140.119.152.225 (05/28 22:39)
69F:推 johnruby:推 05/28 22:58
70F:推 Apoint:这篇真强大 05/28 23:03
71F:推 binjunch:又是你!!! 05/28 23:07
72F:推 vulurn:用心推 05/28 23:15
73F:推 toaperion:专业文推!! 05/28 23:19
74F:嘘 sunofmind:LOL闹不够? 05/28 23:43
75F:推 joe011319:专业推 有些只会推文说懂点法律扯一堆 这才是真懂 05/29 01:18
76F:嘘 try13286:困难重重 LOL版乱不够跑来这取暖..LOL会被BAN就我说那些 05/29 02:13
77F:→ try13286:不知道你拿来这讲有啥意义lol 05/29 02:13
78F:推 RedMoons:所以LOL的蟹煮荣恩跑来这里酸开版吗?回去抱你们教主的大 05/29 09:15
79F:→ RedMoons:腿好吗? 05/29 09:15
80F:推 justeat:scarbywind:觉得佛心甚麽的一定是你的错觉压 05/29 11:50
81F:推 dennislkf:护驾!护驾!快保护皇上 05/29 14:42
82F:推 kendra0606:不要让他乱了皇城内的和气 05/29 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