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naldDuck (你有没有看过辛普森家庭꠩
看板CultureShock
标题Re: [亚洲] 台湾的社会
时间Tue Sep 28 01:07:15 2010
※ 引述《macartney (P币多到花不完)》之铭言:
: 今天看了一个新闻 捷运列车内有人吃东西
: 旁边有个人(以下简称甲)挺身而出检举那吃东西的人
: 这样一检举使得列车耽误了一些时间 而耽误了一整车人的时间
: 最後除了那两个在捷运列车内吃东西的被罚
: 就连检举得那个人(甲)也被罚
: 当下我就觉得这事情不能这样看的
: 甲虽然耽误大家的时间 影响了交通 但他是对现行犯检举
: 为什麽他也要受罚
: 就像你警察执行公务一样 如果有个警察为了抓犯人而同样影响了交通
: 那他是不是也要受罚
: "不检举没事,一检举却倒霉"
: 就是因为这样,使得月来越多人抱着"凡事只求自保,对社会的事情不理不睬"的想法
: 难怪我们的国家不会进步
: 记得好像几个星期前,陶晶莹讲了一些话
: 他说:我们都是社会的一份子,因此社会的事情就是我们每一个人的事情
: 不然我们念那麽多书受这麽高的教育要干嘛
: 孙文是个医学博士,他是个医生,他好好当医生就好了为什麽要管政治
: 他革命十一次是何苦?为的是什麽?
: 我们国家的人就是这样,事不关己嘛,反正自己吃得饱穿得暖过的快乐就好
我看得很简单,事情要看轻重缓急
不要用大炮轰小鸟...
一个人在有上千人搭乘的大众捷运系统上吃东西虽然违反捷运规定,
可是到底多严重?
为了要阻止一个人吃东西,而耽误上千人的通勤时间,这样符合比例原则吗?
就好比是电影院如果禁止携带外食,结果每次有人吃外食,电影院的工作人员
就暂停播放影片、开灯、然後没收外食後才继续播放。
有多少人可以接受这样的处理方式?
如果警察为了抓一名违规闯红灯的行人而出动霹雳小组、搭乘直升机去追捕他,
然後封锁五条街的交通设置路障,只是逮捕一个闯红灯的人
这就是overkill。
捷运里面都有设置和驾驶通话的通报器,上面也清楚写说如果滥用这个设备
例如是问驾驶自己的小孩迷失了之类的,会罚钱。
要求父母到下一站的服务台请求协助
为什麽要这样规定?
一定是因为每天一堆人走失,然後占用通报器。
这个通报器是专门针对直接影响到捷运行车重大安全事故才使用,因此才要这样规定。
同样的道理,今天有人在捷运吃东西,虽然违反捷运规定。
可是因为这样的理由而去妨碍捷运正常行驶,
我只能说这个见义勇为的人,所造成的社会损失远远超过那名吃东西的乘客
为了抓到一个人吃东西,他让捷运班次乱掉,上千人的时间都因为他耽误到了。
如果一个人耽误五分钟,一千个人就耽误五千分钟。
这五千分钟=83个小时,这些时间是为了甚麽而牺牲?
如果现在有乘客不小心掉到轨道上,或者生命安全受到威胁。
牺牲1000名乘客的时间一定值得。
可是现在只是一个人吃东西。
捷运上吃东西当然不对,可是因为阻止他吃东西而妨碍上千人的时间就对吗?
世界不是只有黑和白,还有很大的灰色地带,
为了阻止一项违规行为,而去进行一项更严重的违规行为或者造成社会更大的损失
我想并不是值得鼓励的,更何况有更多的处理方式
他可以选择一到站就通报站内人员或者用手机拍下来,即使这些後来无效,
至少他尝试过,可是他却是选择最极端的方式,而上千人因此付出代价。
英文有一句
The road to hell is paved with good intentions
我觉得也许可以适用在这个情况,虽然他原始的用意也许是正面的,
可是事实上结果却并非如此,尤其是对於上千名正在赶时间的乘客来说,
阻止一个人吃东西,应该不会构成耽误他们时间的充足理由,
他最後所造成的麻烦远超过他原本想要改善的问题。
其实世界上充满这种人,很多宗教或者政治狂热分子都是发自内心想要改变世界
可是他们往往只是带来更多的痛苦和问题
以上纯属个人对这件事情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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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orce is strong in Desirewu. May the force be with him, alwa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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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8.114.192.175
1F:→ macartney:一个人吃东西不阻止 以後会有更多人吃东西 09/28 06:53
2F:→ macartney:最好搞的月来越多人为反规定 到时才来开罚 09/28 06:54
3F:推 dennis99:推这篇,小事情罚不罚本来就是要经过利益衡量... 09/28 06:56
4F:推 cinnabardust:微罪不罚嘛~ 09/28 07:09
5F:推 haydon91009:不赞成微罪不罚 不然乾脆除罪好了 我们是法治国家 09/28 11:42
6F:→ DonaldDuck:台湾是法治国家当然有违法行为不能视而不见,可是捷运 09/28 11:51
7F:→ DonaldDuck:上吃东西算是很轻的违规行为,理论上跟行人闯红灯差不 09/28 11:52
8F:→ DonaldDuck:多,况且我也没有说不用罚,只是检举方式要适当 09/28 11:52
9F:→ DonaldDuck:不能用违规行为去阻止另一项违规行为,否则很简单 09/28 11:54
10F:→ DonaldDuck:两个人都罚,这才是法治。即使是警察,如果用违反法律 09/28 11:54
11F:→ DonaldDuck:的方式去逮捕违法的人也是犯法。 09/28 11:55
12F:推 Cathay:捷运开放吃东西就好了啊 一直觉得禁吃东西很没道理 09/28 12:03
13F:→ neige7697:在捷运板,连要求开放喝水,都可以变成刁民 09/28 12:41
14F:→ Lovetech:支持禁吃的 捷运能那麽乾净就是如此 但水应该可以开放吧 09/28 13:34
15F:→ Borway:绝对禁止喝水!你怎麽知道他喝的是雪碧还是高粱? 09/28 14:09
16F:推 hustina:推轻重缓急,上次有个新闻说公车有受害女抓到色狼 请司机帮 09/28 15:28
17F:→ hustina:忙 结果就被乘客怪延误上班时间... 应该有更两全的做法的 09/28 15:29
18F:→ hustina:哦喔 是请司机送色狼到警察局 结果车上乘客赶上班不愿帮.. 09/28 15:30
19F:推 antibonding:楼上的例子跟捷运上的规定是不一样的,一个是违反法律 09/28 15:42
20F:→ antibonding:超过该客运公司的处理权限,第一时间转给相关单位是必 09/28 15:42
21F:→ antibonding:要的吧。 09/28 15:43
22F:推 hustina:然而车上乘客多把公共利益看得比较重要,不愿意先到警局。 09/28 16:03
23F:→ hustina:但对受害女(甚至正义)来说,把罪犯扭送到警局比较重要。 09/28 16:04
24F:→ hustina:各有各的坚持,如何取舍..?多数利益还是解决错误较重要? 09/28 16:05
25F:推 Akulamaru:勿以恶小而为之 09/28 16:21
26F:推 pizzicato:勿以恶小而为之 09/28 18:12
27F:推 Realthugz:1F滑坡逻辑 更多人吃东西 经济就起飞 抓稳了要起飞了! 09/28 18:23
28F:→ Realthugz:而且本来就会开罚 讲得好像没有这人大家都不怕罚一样 09/28 18:24
29F:推 FRKL:人家明明是说不要违反比例原则 处理手法可以更细 并非不罚呀 09/28 20:11
30F:推 Freiheit:推这篇,说理清楚。 10/10 11:20
31F:推 lovesammy:违反比例原则本来就应该要罚罗 11/15 1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