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raaiin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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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欧洲] 同居情侣生小孩的比例很高吗?
时间Sat Jul 5 22:04:44 2008
我移民到澳洲就是依照跟我男友的同居关系(超过一年以上),也就是de facto,
我这边说同居是简单化了,因为必须要证明关系形同夫妻一样,
在澳洲移民法里(依亲移民),结婚跟同居是一样的,通过後的签证一样的,
同性伴侣也是同一法条(只是同性婚姻在澳洲还是没有合法),
不过结婚可用结婚证书证明,有加分作用,
我们交往一年後,确定彼此心意後,查了移民法,
就开始一起办共同户头,水电跟电话费两人一同分担,汽车同有...等等,
当然是有些刻意,毕竟要通过移民局那关,但是彼此也都愿意,
就这样再一年後,移民局面试当天就让我通过了,
(当然其中还有很多需要证明的东西,但是就不列举了),
但我要说的是,朋友一听到我因为男友关系移民,都以为我在澳洲结婚了,
然後知道我是以同居关系,很多人都不太能理解,
其实我跟我男友也是不婚主义,因为我们不认同婚姻契约这种概念,
(salome的文章比喻的很好,我就不赘述了),
我想台湾人对於婚姻这件事看的很重,也存有女方嫁入男方家庭的观念
当然跟法律也有很大的关系,外国法律的部分网友解释很多了,
(虽然不完全一样,但是也类似),
还有"同居"这个字眼在台湾有点污名化,说出来就好像是男方不负责任或是女方太随便,
似乎没有更好的字眼解释"de facto",
虽然同居是de facto一大要素,但是其中还包含很多的,
我想举的例子还有就是关於孩子的部分,
在澳洲身边的朋友就有不少是未婚有子的情况,但也都没有什麽问题,
还有的是除了跟现任伴侣有小孩之外,还有跟前任有小孩,
有时去拜访他们,小孩子都玩在一起,有时大人也一起聊天,
当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这麽相处愉快,
只是我觉得都是在於个人怎麽做,婚姻契约并不能保证快乐或者是对於小孩教养的责任,
且相较之下,台湾的社会眼光就严厉很多,
不过回归到到第一篇版友的问题,当然并不是所有外国人都没有奉子成婚的观念,
所谓的shotgun wedding就是奉子结婚的英文(女方的父亲拿着猎枪逼婚),
只是西方文化转变很多,而且依地域性跟宗教不同而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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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245.233.58
※ 编辑: rraaiinn 来自: 220.245.233.58 (07/05 22:05)
1F:推 piggywiggy:相较之下美国满保守的,同居不等於结婚.对未婚生子不在 07/06 08:00
2F:→ piggywiggy:当事人前评论(政治正确),但背地里都会说话的 07/06 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