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tak (无可救药的浪漫主义)
看板CultureShock
标题[公告] Cultureshock 版规
时间Fri Apr 18 20:19:00 2008
======================== 以下是版规 ===========================================
1. 严禁任何有人身攻击,脏话等不尊重他人的词汇出现
包括不尊重其他地区的整体民族的辞汇
本版尊重每个人,每个国籍,以及每个语言的发言权!
但是! 不欢迎 凶,无礼,不尊重他人的人
这样的话语请避免: 例. 像你这样的人...
xx国家的人都是怎样怎样..
文章/标题中以他人的ID指名道姓 等
2008/9/17 新增
不尊重他人之行为加上一条: 随便乱删他人的推文 回文者
但是若是推文的一方出现不礼貌的行为而删文
那请原PO在删文之前先备份起来寄给我
如果的确是因为推文者的不礼貌而造成删文
则原PO不算违规 此种情况下 推文者浸水桶两周
反之 没有备份的情况下 因为无法认定是哪一方先挑衅
则判删推文的原PO违规 水桶两周 请各位版友注意
2008/9/17 有更新
违规者: (1)初犯- 砍文+站内信警告
(2)第二次犯- 砍文+水桶一周 或 视严重程度也可能给予永久水桶
(3)水桶期满後再犯 - 永久水桶
2. 避免空洞无内容,跟文化冲击无关的文章
Q: 什麽是空洞无内容,跟文化冲击无关的文章呢?
A: 有以下几种: (1)并非"冲击"的问题
例. 大家觉得哪国的女生最美呢?
*一点都没有冲击的感觉*
(2)纯粹是自己的主观感觉, 但却没有例子举证的文章
例. 美国人就是很傲慢,
相对的我觉得亚洲人的谦虚文化还是比较好 (但无例子)
改善方式:
*请说明你遇到了什麽事让你觉得这样
让版友可以从你的经验中分析,思考或是了解*
违规者: 视内容而定 若认定为对版友的文化认知无帮助
无挑衅之嫌者 砍文+站内信通知
有刻意挑衅之嫌者 砍文+警告,水桶两周
2008/9/17 新增 累犯 永久水桶
3. 讲文化的文章不小心就变成政治文..这样的情形该怎麽处理?
在以历史或文化的观点出发的情况下, 涉及到政治的文章是可以被允许的
这也是进行投票後,得到的大多数的人的意见
不过,被允许的范围在於不违反版规一,二条
用词极度暧昧不清的批评也适用於发言不当
因为政治文的地带极度暧昧, 请大家小心发言,
维持风度并顾及他人感受, 谢谢!
违规者: 视内容而定
无挑衅之嫌者 砍文+站内信通知
有刻意挑衅之嫌者 砍文+警告,水桶两周
4. 版规一律适用於原文以及推文的发言
5. 分身id闹版 永久水桶
===========================================================================
以上
若有不足之处 请来信指教
谢谢大家的谅解与配合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45.99.174
1F:推 zonaubade:推~~版主辛苦了:) 04/18 21:49
2F:推 jajakang:推版主辛苦了!所以,让我们看看你怎麽处理某闹版的d吧! 04/18 23:08
3F:→ jajakang:这一系列下来情况应该很清楚,否则我们只好继续公干他了! 04/18 23:09
4F:推 mangoflava:抱歉请问一下 这表示之前推文投票的不算吗? 要再投一次 04/18 23:16
5F:→ mangoflava:票吗? 04/18 23:16
6F:推 strongshould:辛苦了! 但个人以为罚则似乎太轻了点 04/18 23:19
7F:→ strongshould:另 若水桶期间以分身ID闹版 可否一并水桶? 04/18 23:19
8F:推 zonaubade:那个..J大 法律是既往不究的耶 我们不能用新出炉的版规 04/19 00:04
9F:→ zonaubade:套用在尚未立法前的事件上阿@@ 以前的就不要追究了吧 04/19 00:05
10F:→ zonaubade:只要新版规出来大家好好遵守就ok了呀^^ 04/19 00:06
11F:推 etkelly:版主辛苦了 y 04/19 00:46
12F:→ ttak:to mangoflava:是的,麻烦重新投票一次(按大V),谢谢! 04/19 01:50
13F:→ ttak:是,就像zonaubade所说,过去的误会已经过去,j板友也请释怀吧 04/19 01:52
14F:→ ttak:我个人看过文章,并不认为d板友有刻意闹版之嫌,只不过立场不同 04/19 01:58
15F:→ ttak:语气也比较强硬,之後又因为渐渐和大家有了纷争,语气更激动 04/19 01:58
16F:→ ttak:原本大家想讨论,变成是辩论,最後争论.这是我的看法 04/19 01:59
17F:→ ttak:不论如何之後会严格把关,尽量避免这样的误会再次发生 04/19 02:01
18F:推 jajakang:ok没问题!我们是民主国家的人民,就照新法规走吧! 04/19 04:26
19F:推 jajakang:虽然你给我的警告,好像也是事後..:P 不过,没关系啦! 04/19 04:30
20F:→ jajakang:我无所谓的... 版大你辛苦了! 04/19 04:31
※ 编辑: ttak 来自: 218.45.99.174 (08/05 20:06)
※ 编辑: ttak 来自: 218.45.99.174 (08/05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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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ttak 来自: 219.86.18.148 (09/17 14:19)
※ 编辑: ttak 来自: 219.86.18.148 (09/17 14:20)
※ 编辑: ttak 来自: 219.86.16.140 (09/19 13:14)
21F:推 babbitt1007:辛苦你了! 09/22 11:24
※ 编辑: ttak 来自: 219.81.145.155 (10/13 01:27)
22F:→ kamiya7:我想不熟悉并不是错,同意C大,网路上资料应该不难懂吧 08/09 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