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eong12 (我不在我不在我不在...)
看板Cubs
标题Re: 请问有关薪资仲裁...
时间Sat Jan 22 11:57:57 2005
※ 引述《EdJay (会冷会冷果实能力者)》之铭言:
: 我想另外问一下
: 就是小熊想先跟拉米签一年以避免arbitration hearing
: 然後再和拉米达成复数年的合约
: 为什麽需要这麽做??
: 去年D.Lee和Wood也用这种手法签下
: 谢谢!!
给不给合约, 和仲裁与否, 是有时间限制的.
而既然想避免仲裁, 那就得在限期前签下新约.
约签了, 就可先避免掉仲裁.
理论上, 一年约的条件是比较容易谈拢的.
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
先签下一年约, (避免仲裁)
再花更多的时间来达成复数年约的共识.
这算是谈合约的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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