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kh (eutatosp)
看板Cross_Life
标题[问题] 在大陆定居须办暂住登记,或是须取得户籍?
时间Mon Jan 18 09:46:04 2016
台湾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9-1条规定, 台湾人民如在大陆设有户籍,
即丧失台湾地区人民身份.
台胞证上则载明, 台胞入境後须办"暂住"登记.
现在定居大陆的台胞有数十万之多, 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想必不会放弃
台湾人民的身份. 所以绝大多数应该是办"暂住"登记.
既是暂住, 应该就不是永久性的户籍, 而是有一定期限.
请问...
(1) 那个期限是多久?
(2) 期限到了, 可以延期吗?
(3) 如果可以, 是否延期的次数无限制?
(4) 如果不能延期, 或者延期的次数有限制且次数已满, 那就只好离开大陆,
然後再回大陆罗?
(5) 如果真的必须经常离开大陆的家再回去, 那对於定居在大陆的台胞来说,
不是很麻烦吗?
PS:
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9-1条:
台湾地区人民不得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或领用大陆地区护照。
违反前项规定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或领用大陆地区护照者,除经有关机关认有特
殊考量必要外,
丧失台湾地区人民身分及其在台湾地区选举、罢免、创制、复决
、担任军职、公职及其他以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所衍生相关权利,并由户政机关
注销其台湾地区之户籍登记;但其因台湾地区人民身分所负之责任及义务,不因
而丧失或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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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drkh (111.241.102.24), 01/18/2016 09:58:28
1F:推 frequencies: 去年7月1号以後,持台胞证来大陆定居已经不需要暂住 07/22 08:26
2F:→ frequencies: 证 07/22 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