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ptic (静夜圣林彼岸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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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太阳花攻占行政院案 二审逆转魏扬今改判4月
时间Tue Apr 28 13:19:21 2020
https://udn.com/news/story/121084/4523897
2020-04-28 10:07 联合报 / 记者林孟洁/台北即时报导
太阳花学运分子2014年3月23日攻占行政院,多人被检方起诉,一审依妨害公务、毁损公
物罪判11人有罪,各3月至5月不等徒刑,均可易科罚金,另「黑色岛国青年阵线」成员魏
扬等人无罪;案件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宣判,共17人有罪,其中魏扬等6人从无罪逆转
改判有罪。魏扬被控煽惑他人犯罪,判刑4月。
高院撤销原判决关於魏扬、陈廷豪、林建兴、江昺仑、刘敬文、柯廷谕、许顺治被控煽惑
他人犯罪无罪部分,改判有罪,其余驳回。
其中魏扬、陈廷豪,因煽惑他人犯罪判4月,林建兴、江昺仑判3月,刘敬文、柯廷谕、许
顺治判2月,均得易科罚金。许顺治撤销改判与上诉驳回部分,应执行5月刑,得易科罚金
,以1千元折算1日。
2014年3月18日晚上,以大学生为主的反服贸群众突破封锁线,占领立法院,5天後行政院
也被攻占,是政府迁台以来行政院首度遭大规模攻击。检方事後依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
务、侵入住居等罪嫌,陆续起诉132人,行政院前院长林全上任後对126人撤告,但被撤告
者中仍有21人涉非告诉乃论罪。
台北地院一审认为,李冠伶、许顺治2人破坏拒马,依毁损公物罪各判刑4月;黄茂吉反推
行政院中央大楼大门,导致大门不堪使用,依毁损公物罪判刑5月;陈建斌、黄国阳、陈
威丞、谢昇佑、吴崇道、刘建明、许哲榕和林唐聿因恶意阻拦冲撞员警、出言辱警,与警
发生危险推挤,在员警维持路口净空时袭警,甚至「盖布袋」偷袭警察,8人分别判处三
月至五月徒刑。
魏扬、陈廷豪、许立等8人被检方起诉煽惑他人犯罪,一审认为他们或在脸书媒介散布不
满的言词,或在群众抗议运动中带领群众、提振士气呼喊口号,并没有煽惑他人犯罪的犯
意,判决无罪。
检方起诉指控王晟亦、郭修豪窃取浓烟逃生包、防毒面具,涉加重窃盗罪,一审认为他们
并无将财物据为己有的犯意也判无罪。
案经上诉,高院审理期间,义务律师团认为合议庭「对当事人充满敌意」,心证偏颇,曾
声请法官回避,前年12月25日,审判长陈筱佩表示既然被告声请法官回避,再开下去大家
也不服气,说「祝福各位圣诞快乐」後即退庭;高院驳回声请,最高法院也驳回抗告确定
。
魏扬在高院审理时曾说,本案是因政权有不正当的作为,从2013年7月开始,许多民众就
开始关心服贸协议,诉求却被忽略,还出现「半分忠」的状况,政府施政备受质疑,为了
阻止不义的事情发生,当时已经没有其他方式可阻止服贸协议,才会包围行政院;其余被
告也否认犯罪。
律师团曾举台北地院去年判台北市警局应国赔太阳花111万元案例,希望高院能审视相关
判决,指行政院案是民众自发性的和平集会,而警察却使用国家暴力,魏扬等人在现场只
是维持秩序,被以煽惑罪起诉并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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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短评】攻占政院有罪 法官替抗争设下底线
https://udn.com/news/story/121084/4524165
2020-04-28 11:47 联合报 / 记者陈熙文/台北即时报导
太阳花学运届满6年,当年的激情成为回荡在台湾政界的背景音,时静时鸣。过往的学生
代表,各奔东西,不少人跃上当今政坛,仅在维基百科里留下曾向阳的注解。然而,被忘
记的青春里,还有人的故事未完。
2014年3月23日学运成员攻占行政院,多人被检方起诉,一审判「黑色岛国青年阵线」成
员魏扬等人无罪;如今二审改判17人有罪,其中魏扬等人从无罪逆转改判有罪。魏扬被控
煽惑他人犯罪,判刑4月。
或许法院判决画出的是社会运动的界线-就算理由再正当、抗争再有理,都必须在法律的
规范之下动作;立法院是人民的殿堂,学运的占领仅是民意未达,所促成的反作用力,但
学生攻占行政院则找不到「名正言顺」的理由。
事实上6年前,学运内部亦出现争论,乃至於路线的分裂-鹰派与鸽派之争。学生代表们
并未对攻占行政院达成共识。第一时间听闻有学生进入行政院,留守国会的立即反应是保
持和平抗争的路线,甚至有「切割」的意味。
有趣的是,魏扬在最後所扮演的角色,并非「煽惑」,而是居中协调。在警察驱离前夕,
他在行政院的大厅中向学生们请托,盼他们退一步,然而在场鹰派心理上感到委屈、被背
叛,再加上随时可能被警方攻坚的压力,生死难料,恐惧与愤怒全出在魏扬身上。那是纠
结成一团的情绪结。
现在,事过境迁,魏扬被判有罪,或许多少因为他在运动中带有名字,相较於无名的群众
,魏扬必须成为担负责任的人物之一。甚至,这或许也是法院做出的警示,警告社会运动
在公权力前不得随意造次,无形中为今後的抗争设下不得逾越的底线。
但抗争本就带有责任、後果。若抗争无责,则成游戏,毫无重量可言。抗争者的本质便在
於挑战社会的规范,而非在「抗争区」扮家家酒。既然如此,被判有罪从来都是抗争的一
部分,意在宣告:就算有罪,我仍反抗!
只盼抗争之後,孕育而生的政府作为过去的仲裁,除了告诉抗争者必须负责,对於公权力
当年所施加在学生上的暴力,亦有相等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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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快评】太阳花攻占政院有罪 回归司法本质
https://udn.com/news/story/121084/4524221
2020-04-28 12:07 联合报 / 主笔室
不同於攻占立院无罪定谳,高等法院判决太阳花学运攻占行政院有罪,逆转一审的判决。
可以想见,这在当今已是政坛当红炸子鸡的「觉青界」一定会掀起波澜。但回归到整起事
件的本质,判决有罪,才是回归司法正义的作为。
太阳花学运是因「反服贸」而起,正当性来自於反对者认为立法院的处理程序有瑕疵,因
此发起此「公民不服从」运动。後来高院对攻占立法院的无罪判决,理由大致也是奠基於
此,认定学运人士的做法有其正当性,而且不以「公民不服从」为之,就无从阻挡违法滥
权。
但是是真的是如此吗?首先,民主国家有既定的选举,而且政党轮替一般来说也是常态,
任何有争议的法案,都可能透过民主的程序得到解决。当年太阳花的重要人物,许多早已
进入体制内成为立委、政党要角,而且是执政者的一环。退一万步言,即使当时服贸过关
,民进党也可轻易在完全执政後废止,有什麽「不得不以公民不服从手段」的问题?
其次,所谓的公民不服从,除了基本诉求,在实践上大概都会强调两个重点:第一是非暴
力,第二是不逃避司法惩处。但从太阳花学运来看,不管是在立法院或者行政院,都完全
不符合这两个要件。尤其是攻占行政院,还爆发大规模警民冲突,这何来的「非暴力」?
更可笑的是,「公民不服从」的主张者不会主张自己无罪,但从占领立法院到攻占行政院
,发起人和参与者都一再宣称自己无罪,甚至要求相关行政首长撤告;都走不通的,就抗
辩说自己只是「路人」不是「发起人」,是「维持秩序」不是「聚众滋事」。几乎已经是
为了免罪而远离抗争初衷了,这还能算是「公民不服从」吗?
当然,太阳花学运的运动者得到一定的社会支持,也堪称是成功的社会运动,民进党甚至
因此取得了政党轮替的基础。但政治主张是否成功是另一回事,司法正义是否要维持又是
另一回事。既然各项罪嫌的举证都十分完备,作为一个法治国家,除了回归法律的判决,
其实没有第二个选择。司法机关要做的,就只是针对举证做出判断,认定其是否符合违法
的要件。至於政治宣达、臧否公共政策这种事情,就大可不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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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
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
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宋】辛弃疾《青玉案・元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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