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cathy (地狱空荡荡,恶魔满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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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新闻] 陈同佳是「被自首」?港府拒我司法请求
时间Tue Oct 22 09:15:57 2019
司法问题,司法解决
港男要来台受审,应该循正式司法互助管道处理。
不论是签订正式司法互助协议,或是采用个案协助引渡,重点都在由官方对官方正式管道
交涉。除了交人,更要移交案件证据等司法资料。
港男要送台,相关程序该由港府的司法行政单位处理,以政府机关和台湾政府对口,透过
正式官方管道移交(引渡)。
这样做,才会有马英九等蓝营人士所说,肯定台湾司法主权的意味。
但如果港男只是以「个人身份」搭飞机「被送台」,那就跟司法互助完全无关。这种做法
,对台湾不利,对香港也有害。
对台湾不利的部分在於:
绕过政府机关的私人投案,不但没有肯定司法主权的意味,甚至可能被中共拿去操作国际
宣传,形成「一国两制、特区互助」的印象。
对香港不利的部分在於:
假设港男「以私人身份被送台」成真,下次也可以有港人在牢里「大彻大悟」,自愿以私
人身份被送中。
那就不用有什麽送中条例了。以後,先抓了人,关一下,用各种方法让他「大彻大悟」就
直接送中。连法院形式书面审查都免了。
私人身份送台,对台、港都不利。但台湾有部分总统级人士,包括韩国瑜、马英九,倒是
很欢迎这种私人身份被送台的方式。思虑如此欠周,若当总统,一定会在两岸事务出大问
题。
中共在港人逆权运动进退失据。现在还想要消费港男杀人案,操弄牵动台湾大选。
就看有多少台湾人会上当受骗罗。
来源 :
https://www.facebook.com/miaopoya.sdp/
: ※ 引述《baboosh (大王椰)》之铭言:
: : 问题是嫌犯台湾犯案证据明确 台检警也发通缉令
: : 不管是自愿还是被自愿来台 台湾都没有立场不抓
: : 何况嫌犯自愿来投案 跟一中架构有啥关系?
: : 政府先把这个因果讲清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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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03.69.130.61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rossStrait/M.1571706961.A.E74.html
1F:推 JustSad: 词穷、语塞、崩溃、怒嘘、说笑死。 175.183.94.38 10/22 09:45
2F:→ morgen: 逻辑不通,犯人肯来求之不得才是 140.116.16.134 10/22 10:14
3F:→ morgen: 不过在主权上,台湾可以将他拒绝入境就是 140.116.16.134 10/22 10:15
4F:推 baboosh: 放弃审判权也就是放弃主权 114.42.94.16 10/22 10:20
5F:→ baboosh: 主权之一就是终审权 114.42.94.16 10/22 10:20
6F:推 pttyujing: 终审权是在境内,与对於罪犯拒绝入境 220.136.135.49 10/23 08:20
7F:→ pttyujing: 两者并不相违背 220.136.135.49 10/23 08:20
8F:推 pttyujing: 所以如果他非入境而是成功偷渡 220.136.135.49 10/23 08:24
9F:→ pttyujing: 这时才来谈终审权 220.136.135.49 10/23 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