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rdmvp (无名氏)
看板CrossStrait
标题Re: 很好笑的 92共识 台湾民众想法...
时间Wed Nov 28 18:20:43 2018
※ 引述《BASICA (西门彼得)》之铭言:
: ※ 引述《nanlong (懒龙)》之铭言:
: : 台湾民众对九二共识的定义其实没有共识
: : 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amp/story/8949/3504157
: : 17%的民众认为是指两岸各自宣称代表整个中国。
: : 34%的民众认为是指两岸的政府各自代表统治范围内,
: : 同一个国家内尚未统一的两部分。
: : 33%的民众认为是指两岸一边一国。
: : 5%的民众认为是指PRC代表中国,ROC是地方政府。
: : 难怪92共识支持度会比我想的高
: : 原来是有33%的民众认为这也是指两岸一边一国 哈。
: : 台湾选民很多不用功的 ... 一堆人选完後才去google
: : 92共识。
: 我觉得不讲清楚但是实际上有沟通有结论、到了需要怎麽解释谈成的事情、这
: 才有谈判空间。
: 宪法现在是有「自由地区」的字样,所以是承认分裂状况的。光就你承认有区别、
: 就可以解读成「两个政府」、各自承认并「伸张主权」。经过伸张主权的话、就是
: 承认现况一个国家两个政府。两个政府是否「一边一国」?又可以自由解释了。
: 另外、此次民进党大败、应该明年後年还是会败。庄家轮流做。
: 我在观望民进党怎麽止血?
依中华民国宪法
可分「台湾地区」、「大陆地区」。
对岸是「中华民国大陆地区」,但是对岸有个政权,例如:中共政权、共产党政权
但绝对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那是承认对方是个「国家」。
中华民国只承认对岸是个「政权」。
所以没有什麽模糊空间,就是「一个中国,中华民国」。
对岸只能自称是「中华民国 中共政权 共产党政府」等
所以「九二共识」是不符合「中华民国宪法」的。
所以「九二共识」是不符合「中华民国宪法」的。
所以「九二共识」是不符合「中华民国宪法」的。
依中华民国宪法,我们不能允许对岸自称「中华人民共和国」
不能「各自表述」,他们只能自称是「中华民国底下的一个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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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nanlong: 92会谈又没元首签名公告或是国会追认 ~ 175.180.143.44 11/28 18:40
2F:→ nanlong: 还可蹦出的92共识也算是奇葩了~难怪一堆 175.180.143.44 11/28 18:40
3F:→ nanlong: 台湾民众也搞不清92是什麽东东~~92电视还 175.180.143.44 11/28 18:42
4F:→ nanlong: 是以前的92无铅汽油哩~~ 175.180.143.44 11/28 18:42
5F:→ baboosh: 自己歪曲法律玩的开心吗 178.128.51.38 11/29 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