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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李明哲案的 「中国特色」现形记
时间Tue Sep 12 22:11:23 2017
http://www.ntdtv.com.tw/b5/20170912/video/205147.html?ptt
【新唐人亚太台 2017 年 09 月 12 日讯】台湾公民李明哲昨天在中国湖南岳阳法院接受
审判,李明哲是第一个被以此罪名在中国法庭内受审的台湾人。如同审判前,李净瑜所言
, 李明哲果然「被认罪」。有专家就指出,李明哲案,显然深具所谓的「中国特色」,
更如实地反映了中国的政治法律现状。
9月11号上午9点30分,湖南法院开庭,检方指控李明哲抹黑政府意图颠覆,李明哲「当庭
认罪」。
大约13分钟左右的讯问过程,李明哲一字不漏的重复叙述自己的所谓罪行。法官当庭宣布
择期宣判,李明哲当场还押。
庭讯结束後,李明哲与妻子李净瑜在警察的监督下短暂见面。
陪同李净瑜前往大陆的台湾民间司改会申诉中心主任萧逸民指出,中共以「颠覆国家政权
罪」起诉李明哲,代表他并没有违反中国一般的法律规定,是纯粹的政治犯。
台湾民间司改会申诉中心主任 萧逸民:「简单来讲,今天就是一个虚假的审判,追求民
主自由是无罪的,任何人不能因为他要追求民主自由而被视为一个罪犯,更何况李明哲是
一个台湾人,民主自由是每一个台湾人享有的权利,更不应该被视为犯罪。」
中共当局担心李明哲案件效应扩散,当天一早就在法院布防,多数台湾媒体被安排在酒店
收看庭审转播,陪同人员也只能待在饭店房间内收看网路直播。
台湾人权促进会秘书长 邱伊翎:「它并不是一个全程实况的直播,而是一段一段的片段
,每几分钟剪一个片段上传,这样的直播。这样的直播的真实性到底是什麽呢?不管是从
法庭的逮捕程序,到这个公开审判,直播,都让人觉得完全是…,我们只能说,真的是非
常具有中国特色。」
台湾人权促进会表示,中共这次从「逮捕」到「审判」,完全不符合联合国的人权公约标
准,也不符合它自己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更不符合「两岸司法互助协议」的「通知
」及「人道探视」。
台湾立法委员徐永明在脸书撰文指出,李明哲被北京拘捕将近半年,没人知道这段时间他
受到多少恐吓或威胁。只能在资讯完全不公开的情况下,被迫配合演出一出「认罪」的戏
码。
新唐人记者 陈汉 黄亿美 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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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中国人的水准
制造犯罪一样
就跟当年的秦桧污陷岳飞一样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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