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tdzc (无妄涣蛊牙膏族)
看板CrossStrait
标题Re: [建议] 应该立即释放李明哲啊
时间Mon Jun 5 12:13:23 2017
纯粹备份文章,说实话要不是为了备份以及纠正内文的逻辑错误
,我才懒得回这种恶心而且除了刻意引致仇恨毫无益处的言论。
老实讲不管在身为一个中国人之前,你先是一个人,身而为人却
公开表示自己不把别人当人看,其他版上的中国人也不见哪个人
跳出来谴责这种令人恶心的言论。更不要提不管哪个国家,用公
权力刑求还没有定罪的人都是违法的,samtinum所言很明显就是
为了侮辱李明哲的人格与尊严,至於其他意图我就不多作猜测了
。
※ 引述《samtinum (samtinum)》之铭言:
: 看到这种台独分子
: 最好就是在狱中把他打一顿啊
这句话我能理解成samtinum你支持"抓到台独分子就应该使用暴力
伤害他或她的身体"吗?
: 不然教不会服从啊
: 不然就是不给他睡觉
: 在不就吐口水小便大便在他的饭菜中
这几句我能理解成samtinum你支持"抓到台独分子可以用任何手段
损害他或她的健康或尊严吗?"
: 最好是不给他东西吃
: 抓到台独就是要这样啊
这句话我能理解成samtinum你支持"抓到台独分子就应该把他或她
关到牢里饿死"吗?
: 关到李明哲爸妈都去世 关到他妈人事全非
: 爽
: 看到台独就应该打下去 我明天想去蔡丁贵摊子 把屎丢在棚子顶
samtinum你最後一句是犯罪预告呢还是说说而已?
若只是说说但是没真的着手实行,我可以理解成samtinum你最後一句话
纯粹只为招致仇恨所言吗?还是说samtinum你有其他的论证?
又,请问丢屎在宣传台独言论的摊子请问除了污辱及恐吓以外,有甚麽
正当性可言吗?
讲完这些,我要来去洗把脸了,这种言论多看一眼我都怕长针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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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itdzc: samtinum下的标题还蛮恶心的所以改过114.137.232.177 06/05 12:14
※ 编辑: sitdzc (114.137.232.177), 06/05/2017 12:16:13
2F:→ sitdzc: 不建议其他版友用samtinum的标题作回应114.137.232.177 06/05 12:16
3F:→ prudence: 哀 跟这种人讨论是浪费时间.. 114.46.200.237 06/05 12:48
4F:→ DarkHolbach: 在很多中国人眼中,你要是不认同他们 134.208.57.42 06/05 12:56
5F:→ DarkHolbach: 的意识形态,你连被当人的资格都没有 134.208.57.42 06/05 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