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omrof (阿嵩洛苻)
看板CrossStrait
标题[闲聊] 我看周强的政治表态 — 一篇迟来的政论
时间Tue Feb 28 13:22:40 2017
我看周强的政治表态 — 一篇迟来的政论短文
http://www.rfa.org/mandarin/pinglun/jiangqisheng/jjs-02272017104742.html
作者:江棋生
对最高法院院长周强1月14日的政治表态,我其实早就有话要说。之所以一直拖到现在才
发声,除了需将问题弄得更明白和通透之外,主要原因是我心存顾虑,觉得自己的看法会
多少煞一下万炮轰周强的亮丽风景。
猴年岁末的中国民间舆论场中,那麽多人以可贵的公民身份站出来,依凭普世价值行使表
达权,蔚然而成一幅说真话、批高官、贬赵家的政治景观,实在是件很让人痛快、解气的
事。尤其是,它出现在统治集团公然威胁要「亮剑」的当口,其价值和意义就更不寻常了
。於是乎,我就把要说的话给憋回去了。
不过,憋得了初一,憋不过十五,该说的话早晚还得说。特别是,当自己觉得心里确有重
要的话,就更该把它说出来。
在2017年1月14日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周强在传达了习近平关於政法系统2017年
的首要任务是维护政权和制度安全的指示精神後,作出了下述政治表态:要坚决抵制西方
「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影响,旗帜鲜明,敢於亮剑,坚
决同否定党的领导、诋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司法制度的错误言行作斗争,决不
能落入西方错误思想和司法独立的「陷阱」,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我首先必须坦诚地说,我在见到周强的上述表态後,丝毫没有感到「震惊和失望」,也毫
不觉得此人的话语「不可理喻」。这就如同我在听到中国军队高级将领表态绝对忠於党、
并声色俱厉地反对军队国家化时,丝毫没有感到吃惊、失望和不可理喻一样。在我看来,
周强的表态是赵家大法官的一次本色出演,虽带有焦虑和虚火,但绝非异常和失态;其素
质、气质和形象,均属意料之中。
其次我要说,反对「宪政民主」和「三权分立」的周强,必然会反对「司法独立」。
什麽叫司法独立?司法独立出自宪政原则和法治精神的本质要求,是指司法机构与立法、
行政机构在权限上分立并相互制衡後,独立行使包括违宪审查在内的司法权,不受任何党
派尤其是执政党、其它机构和个人的干预。显然,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和司法独立是内在
关联、不可分割的。不能设想一个赞成司法独立的人,会不赞成宪政民主和三权分立;而
任何反对宪政民主和三权分立,拥戴三权合一、不受制衡之最高权力的人,则必然会反对
司法独立,周强自不例外。
第三,
周强反对司法独立不是违宪而是合宪。
不少人说,周强反对司法独立违反了宪法第一百二十六条。我认为,这一看法不能成立。
中国宪法第一百二十六条是这麽说的: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
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白纸黑字,一目了然:
这一宪法条款对中共党委、政法委
对法院的干涉刻意不加排除,不亮红灯,因而该条款中的「独立」,不过是司法姓党刚性
约束下可怜的「独立」,与司法无党即司法独立中真气沛然之「独立」差得太远,二者不
可同日而语。甚至不妨说,正是为了要与司法独立划清界限和保证党管司法,赵家人才字
斟句酌地敲定这一条款的。而周强的反对,用一句话来说就是:司法姓党,岂能独立;司
法无党,赵理不容。
周强的反对,不仅没有违宪,反而正合制宪者之良苦用心。
然而,周强反对司法独立不是违宪而是合宪,决不表明他干的是好事而不是坏事。周强的
反对虽然合宪,但宪法第一百二十六条是反宪政、反司法独立的;因此,周强是「在宪法
和法律的范围内」干反宪政、反司法独立的坏事。顺便提一下,中国宪法第一百三十一条
也是一款反宪政条例,该条款曰: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
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就是说,中共党委和政法委尽管干涉无妨,绝无违宪之虞
。
第四,周强嘴里的「法治」,是法制而不是法治。
周强在自己的政治表态中,两次提到「法治」,且所谓的「法治」均戴有「社会主义」的
帽子。百发百中的是,只要出现「社会主义」的帽子,它後面的东西就一定不是正宗的原
装货,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很不像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就不再是民主。「
社会主义法治」中的「法治」,又怎麽会是法治呢?那麽,不是法治是什麽?是法制。在
极权政体时期,中共依政策治国,可简称依策治国;到了後极权时期,中共改为依法律治
国,简称依法治国。这种依法治国,就叫法制。法治与法制有本质区别。法治不是依法而
治,而是法律统治,只存在於宪政民主框架之中,同时也是宪政民主最有力的支柱。而在
一党专政、三权合一的框架之内,则无法治的立锥之地。将「法制」说成「法治」,乃是
沐猴而冠,混淆视听,而不是法治文明在中国的生根和进步。
明乎此,则可知:周强反对司法独立,正是维护中共的「依法治国」,而不是「撕下中共
『依法治国』的底裤」;更不是什麽「破坏中国法治进程」和对中国「法治进程的讽刺」
。因为中共执政的中国大陆上,正如《零八宪章》所断言的那样:有法律而无法治,有宪
法而无宪政。
最後,周强的政治表态不是他的自选动作,不是他别出心裁地主动跳出来;他所做的,是
奉习近平的旨意,重申毛泽东、邓小平的核心政治遗产。当然,在吃相上,他比最高检察
长曹建明要明显难看些。
中共反对宪政民主(多党民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坚持一党专政、三权合一,从
1949年至今,一向如此,从来如此。从毛泽东的阶级斗争「必须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
」,到邓小平的「四个坚持」、吴邦国的「五不搞」、习近平的「七不讲」,一脉相承,
初心不忘。因此,像周强这样深谙一党专政、司法姓党之道的「法律人」,除非步奚晓明
之後尘在权斗中被中纪委拿下,否则就是赵国首席大法官的合适人选,一时半会是不会走
人的。不少律师和知识界人士强烈敦促周强引咎辞职,但我料定周强会不加理睬。而罢免
周强则看来更不靠谱:全国人大代表中的申纪兰式资深代表,以及占压倒多数的各级官员
代表、企业老板代表和「共和国脊梁」代表,他们的第一要务是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要他们违逆上意罢免周强,哪怕吃了豹子胆,也是不会干的。
不过,周强不走人,不等於赵家不衰败。诚如裴敏欣先生所言,中国的後极权体制已经无
可挽回地进入衰落期,并且已经衰败得很严重了。明眼人都很清楚,这样子的体制,要撑
下去是越来越难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75.82.27.94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CrossStrait/M.1488259363.A.D65.html
1F:推 unowl: 中共党委、政法委不是行政机关、社会团体?? 114.27.49.224 02/28 14:44
2F:→ unowl: 那角色定位是什麽?(在中国)党是高於国家吗? 114.27.49.224 02/28 14:45
3F:→ andersontom: 党大於国家阿 所以才有党委 政法委 114.33.75.91 02/28 14:46
4F:→ andersontom: 法院都是贱民在用的 114.33.75.91 02/28 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