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uglas3737 (赵黑衣)
看板CrossStrait
标题Re: GFW的法律依据
时间Sun Feb 26 22:58:13 2017
我来给你普法一下吧,免费的。
法律赋予的权利,个人可以处分(一些极端情况除外)。
你去论坛发帖,就表明你同意接受论坛对此的管理。在大陆会有使用协议,不清楚
PTT有没有,记不清楚了。
你的同意表示你自愿放弃了针对该项目中,部分的言论自由的权利。
即你让渡了自己的部分权利给论坛。论坛基于你的让渡取得了删除你帖子的权力
。
因此,在法定权利下,论坛可以删除你的帖子而不违法。因为是你同意论坛删除的。
你的法定权利不会因为收费还是免费有改变。这是法定的。
比如你去KFC上厕所,免费的吧。KFC可以不让你上,你在店里,KFC的土地上哦,
但KFC不能打你。你的身体权受到法律保护,这个也是法定的。你去免费厕所也不能
被打。
法定权利只能依法剥夺,由法律剥夺。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可以剥夺的。
此外,权利的行使是相对的,是有限制的。这个限制理论上讲是由法律来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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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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