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uglas3737 (赵黑衣)
看板CrossStrait
标题Re: [讨论] 中国特色司法独立
时间Mon Feb 6 17:27:41 2017
※ 引述《hawick (刺蝟哲学)》之铭言:
:
: 英国的议会至上主义,与中国的人大至上主义一样,都面对立法权不受司法权审查困境,
: 但是英国法官设法回避这个禁令,制衡行政权和立法权,实现司法独立。这是英国法官的
: 道德勇气,但是中国法官甘於做体制的奴隶,在道德上堕落到难以形容的程度。洋洋自得
: 说要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向西方司法独立亮剑,一点都不令人意外。
道德上的堕落?你这样的指责让我惊愕。
这种指责是没有道理的。我客气一点讲,道德是用来要求自己的,不是用来要求
别人的。道德上的堕落?对不起,那是你的道德,不是中国法官的。
实际上,强制以西方的标准要求自己,永远跟在西方人的屁股后面,不可有半分
的逾越与改变,并以此为自己的道德高点,甘于做西方人理论的奴隶,全然不顾
自己的主张符不符合实际。我认为这才是一个人道德的堕落。关键是这样的堕落
还不令人自知,我只能讲,可悲,可叹。
这叫什么呢?用康德的话讲,叫做“自我招致的不成熟”,表现在轻信霸权制造的那
些光环,从而放弃了“运用理智的决心与勇气”。
然后我再来对你的看法做一些回应。你引用的那篇文章很好,我认真看了,你引用
的一段没什么问题,但我认为你的解释有问题。
首先,我可以再强调一下大陆和英国的不同。英国的议会曾经具有司法权,但中国
的人大从始至终是没有司法权的。所以英国推出其违宪审查制度,最早也是由上议院
推行的。客观讲,这是议会自己和自己打架。(当然,权属上看的确可以讲成司法权
和立法权的冲突,但这依然是政出一门)此外,英国是普通法国家,法官具有造法
的权力。而中国的法官是不具有造法的权力的。另,英国宪法是不成文法,大陆
是成文法。我们是刚性宪法,英国是柔性宪法。大陆对宪法的解释已经限定的很死
了,这点和英国也有很大的不同。
其次,英国发展出违宪审查不是靠法官的道德与良知,你这个看法太过肤浅了。
你引用的文章的最后,作者给出的英国违宪审查制度发展的原因是“新的政治气候下
对司法功能的重新认识”,这里面还有一些法治传统、法律共同体集体挂念发展
(这一点我不认可,法律职业共同体这个概念苏力撰文有明确的批判)。实际上,
在我看来英国不断突破议会立法限制发展违宪审查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这个
原因不太能上台面,但有很强的说服力。那就是英国是司法力量始终意图成为主权
权力的一部分。通俗讲,法官想要更大的权力,直至国家主权。(美国的司法权
就有此属性)但是在大陆,这是一定一定不可能的。国家主权力量只能归于人民
。这一点没有商量。
再次,文章很强调的“英国背景”没有引起你的重视。文章最后结论部分,也很
明确的讲到英国制度的花根植于英国土壤中。你以此来要求中国,并作为指责中国
司法的依据,是站不住脚的。比如英国的违宪审查还有包括依《欧洲人权公约》
进行审查的内容部分,以及接受欧盟法院和欧洲人权法院等"超国家机构"的审查
的情况。这些在大陆是没有的,所以这篇文章很“英国”。
最后,观点的根本分歧。这篇文章本意是建设性的,而你的看法是对抗性的。这篇文章
讲英国的情况可以给我们以许多借鉴,这很好。我们可以吸收别人的长处,结合
自己的实际情况弥补短处,而不是要去推翻这个制度。现在来看,对制度的小修小补
,比推翻它重建,更具有实践意义。(这对你们的制度也一样有效,你们制度有问题
,不也指望这小修小补,而不是去推翻它吗?为什么看到我们制度有问题,你们
就要我们不修了直接推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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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部分之外,我再重申一下我的核心看法和标准。
我们看问题,一定要从实际出发,不可以教条的去认识这个世界。此为一。
我们看问题,一定要有更大的视野,敢于从中国的视角看,而不是只当西方人的
跟屁虫。此为二。
关于到底是适应西方标准还是打破西方标准,可以推荐这篇文章给你,也是讲中国
司法的。算是礼尚往来了。
http://www.guancha.cn/ZhangYongLe/2017_02_06_392750_1.shtml
PS:顺便一提苏力的《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这本书,如果你没看过,看一下,包
你耳目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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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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