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uglas3737 (赵黑衣)
标题Re: [讨论] 什么叫做非西方民主
时间Sat Jan 21 01:21:49 2017
※ 引述《victor77 (bird)》之铭言:
: ※ 引述《douglas3737 (赵黑衣)》之铭言:
: : 我找了半天亨廷顿的书也没看到你讲的这个……是我一开始就看错了吗?
: My bad.亨廷顿是提出two-turnover test的学者,也是我一开始提出台湾
: 是民主国家的依据,他提出的民主巩固理论再经过其他学者的补充完善。
: : 我简单读了一下你提到的《民主转型与巩固的问题》,进一步了解了你的语境
: : 你提到了三个意涵应该是民主国家均具有的,从行为层面、态度层面和制度层
: : 面提出了三个标准。我觉得这三个标准非常明确,逻辑完整,没有问题。
: : 但这三个标准中提到了“非民主的政体”、“民主程序和制度”两个概念。
: : 你不可以解释什么是民主的时候,讲“没有非民主的政体就是民主政体”,“
: : 符合民主程序的政体就是民主政体”。这等于没有讲。
: 这里的意思不是说相对於原来的民主政体没有少数团体存在,
: 准备以不民主手段来挑战或质疑此民主过程的正当性。而是人民不会倒向这些少数团体,
: 使他们在政治上仍被孤立着。简言之,民主必须被视为「仅此一家,别无分号」,
: 用你的话来说,就是民主的话语权被政府独占了,
: 所以在这里还不需要讨论民主的标准,这个定义就可以成立。
我们的观点没有什么分歧。
: : 我简单拆分一下两位作者给出的转型完成后民主政体定义(这其实就是作者
: : 给出的民主的核心标准)。1.要有选举。2.政府产生必须是直接来自选举。3.
: : 选举必须是自由并普遍的。4.新政府要有权,不要傀儡。5.必须采用三权分立
: : 的政体,因为三权“不用和其他法律主体分享权力”。
: : 请问,用以上五个标准来衡量是否民主这不是很可笑的事情吗?我随便拿两个
: : 来讲。
: : 标准2,必须直接来自自由的普选。美国总统法律上不是由普选票产生的,普选
: : 票之外还有选举人票,选举人票才是根本法律意义上的决定票。那美国总统的
: : 产生就不是直接来源于普选嘛,美国总统的产生依据的是普选之外的选举人票。
: : 标准5,英国并不是采用三权分立,国王依然形式上有权干涉行政、立法。不符
: : 合三权不与其他法律主体分享权力。
: : 所以英国和美国不是民主国家咯?
: 先说这些理论都还有发展改善空间,本来就不保证完全正确,就我而言,
: 这些标准是用来判断民主深化的程度,是以通过"翻转测试"的基础来讨论,
: 不至於说因为不符合这些标准就不是民主国家。标准2自由的普选是指基於自由意志,
: 不受外力胁迫干涉的普选,跟直接或间接选举关系不大,代议制度只要有选民授权,
: 仍然是符合民主程序的。标准5三权分立也不是字义上的一定要三权,
: 而是政府的权力被分散而相互制衡,英国的皇权只要可以被制衡就符合标准,
: 它基本上就接近从行政权分散出来的外交权。
我们取得了共识,这个定义是可以讨论的。我实际也承认这个标准是用来形容新“新
”民主国家的。仅仅用来形容一部分。
标准2的问题。这个是最复杂的一个标准问题。如何判定选举是自由公正的?以什么
标准来定本次选举是自由和普遍的?这个在理论上当然可以解释,但现实中因为
操作黑箱,这个基本无法解释。只有认可或者不认可。说白了就是弹性非常大。
现代国际政治里的实际情况是,大国认可本次选举是自由和普遍的,那么这次选举
就是自由和普遍的。即使我们承认选举真的符合理想的情况,自由而普遍,那么
不同的选举制度依然会导致不同的选举结果。而选举制度的标准我未见书中有讲到
。
比如我为了了解作者的实际观念,在后面作者举例具体分析的部分去寻找作者具体
如何分析的,但我也没有找到作者关于这个的阐述。
标准5的问题。民主本身不能包含权力制衡这一点。(我们的看法这里有分歧)
因为权力制衡不是民主选举的必然结果,选举并不导致政府部门之间的制衡。权力
制衡是法治范畴的内容,不是民主的。
此外,你是对作者的定义在这一点上做的扩大解释。但你的解释符合作者在后面
做实际分析时候的使用方法,所以从这一点来讲我也只好认同。
: : 我了解太阳花的目的是要求程序正义,但我讲的是太阳花本身,就其本身来讲
: : 符不符合程序。太阳花本身的行为,就是创造了一个不符合民主的程序,通过
: : 占领立法院来反映民意。
: : 占领的这个行为,显然不是既有制度规定的民主行为啊。
: : 而宣称一个在既有制度中没有合法存在的行为是民主行为,这就是在创设一个
: : 新的行为。这个新的行为,不在之前规定的民主行为之列,所以也是不民主的。
: : 这很直接的证明,台湾现在的年轻人,不相信既有的民主程序和制度,这已经
: : 不符合你提到的三个意涵中的第二项了。
: 太阳花或许不算是民主行为,但它仍然不是这里所谈的"民主程序",
: 民主程序需要产生一个结论,政府依照这个结果施政。太阳花没有产生结论,
: 服贸并没有因为太阳花而得到核准或否决的结论,而是重新进行民主程序,
: 再由正当的民主程序产生结论。如果将太阳花视为不民主的程序,
: 由不民主程序是无法产生民主程序的,将它视为游行示威会比较恰当。
: 游行示威如果是不民主的,那是因为民众越权超过法治的规范,或者更精确地说,
: 是民粹的,但是太阳花或许是合法行使抵抗权,现在盖棺论定还太早。
这一点我们并没有谈到一起来。
首先,我用词可能没有审慎,从而引起了“民主程序”的问题。
其次,这个问题不是我要表达的主要内容。
最后,无论太阳花是不是民主程序,这个行为体现了台湾现在的年轻人不相信既有
的民主程序和制度,这一点是我要表达的主要内容。
对于我的这个观点,你是否认同?
: : 你的第三个意涵解释了我很认同。一切行为应当在既有法律框架之内进行解决。
: : 无论是政府违法还是人民违法,都要通过既有的法律程序来解决。
: : 所以按照这个意涵来讲,反服贸黑箱也应当通过既有的立法程序来解决。而不是
: : 占领立法院,用超出程序的行为来解决。
: 这里的法治比较接近界定权利的范围,而不是界定民主程序。
: 服贸一直都是依据民主程序进行不须怀疑,只有太阳花是否越权违反法治的问题。
: 在人民的抵抗权没有法律界定清楚之前,这个问题很难有明确的答案。
人民的抵抗权,所谓的公民抗命,我觉得应当是不认可的。
因为这个概念过大,而且在现实中及其容易混淆政府行为、公民行为的正当性。
这个会极大消解公民违法行为的不正当性,是法治的倒退。
法律一经制定,就要严格遵守。法律管束行为,也仅仅管束行为。不能讲违法行为
因为公民抗命就不违法了。法律是需要先定力的,在操作层面不能去质疑法律。
人民抵抗权会严重危害法治。法治被危害了,也就危害了民主。
宪法明确要求公民遵守法律,那么就不存在所谓的人民的抵抗权。违法了,就应当
被抓起来。
: : 通过二次政党轮替,并且符合作者提出的五个标准,才可以被称之为民主国家。
: : 而这个标准,是西方民主的标准,这个民主国家,是西式民主国家。
: : 严格讲,按照你提出的三个意涵,那么台湾就还不是民主国家。因为台湾很多
: : 东西不是在制度框架解决的。比如太阳花,比如关说案(这个我不太清楚,可能
: : 讲错)。
: : 中国不符合前文提到的五个标准中的大多数,所以不会成为这个标准下的民主
: : 国家。但我、我们、大陆官方,认为这个标准有问题。
: 大多数学者认同只要通过翻转测试就可以,民主深化的标准倒是可以讨论。
翻转测试的前提是多党制。这也是西方民主的理论。
: : 你这一点我是不认同的。民主就是民主,法治就是法治。这个概念是完全不同的。
: : 即使这两者伴生出现为多,但并不能混同民主与法治的概念。
: : 你讲到民粹,实际上,民粹才是真正的民主,单纯的民主本来就不是那么好的东西。
: : 民主必须要伴生法治等其他一系列东西才可以实现很好的治理。
: 最原始的民主定义是权利传递到人民的"程序",民粹可说是民主的一种形式,
: 就是民权无限扩张而无制,但这不是必然,程序本身没有预设结果,
: 在高素质而自制力高的人民身上,民粹或许不会发生,直接划上等号是有问题的。
: 但是一般谈论广义的民主,法治概念会被当然包含在里面,
: 但如你所言,两者是有差异的,法治追求权力的制衡与限缩,民主要求权利往下传递。
我们取得了一致。但我要讲一点,西方民主的根本假设之一是理性人假设。也就是
高素质而自制力高的人民,这一点是不符合现实的。所以才搞了那么多的烂民主
出来。
如果用高素质而自制力高来作为前提,那我认为共产主义都没有问题。
: : 你讲了西方政党理论的基础内容,我表示认同。但你没有回应我提到的一些
: : 事实。实际上按照西方政党理论,共产党的确是不可能纠偏的。但我提到的
: : 这些东西,都是事实,是切实存在,是实际发生的。那就是共产党最后确实
: : 纠偏了,怎么办?
: 依照政党理论,共产党不该是一个政党,因为内部意识形态分歧了,
: 所以你会说共产党是一个平台,因为它不符合政党的概念,
: 在定义上就不符合,自然推不出理论的结果。
: 台湾人不会说国民党或民进党是平台,因为这些政党符合定义,是意识型态的共同体。
这一点我们基本取得一致。
但你还是要接受这个事实,那就是共产党这样一个不符合西方政党理论的政党确实
存在。所以西方政党理论并不完全。
从现在看,共产党内部意识形态可能有分歧,但也有最统一的至高追求,那就是
中国的发展。
: : 这些事实不符合西方政党理论,那只能说明这个理论错了。因为历史不可能
: : 因为理论讲共产党不可能纠偏,就倒回去50年让共产党无法纠正错误而垮掉。
: : 西方政党理论在共产党的问题上严重丧失了解释能力。
: 如果共产党分裂成符合西方定义的政党,或许可以就可以用政党理论来解释,
: 主要的症结点应该是,西方认为分裂是合理的,而中国不允许分裂,
: 所以我的论点是强迫不同意识形态在同一个政党内是不好的,
: 但是中国为了要一党专政又不得不保持这个状态,
: 而你的看法是保持一党专政才适合中国的文化,所以它是好的。
我们讲到了很核心的地方。你的总结基本没有错。
我认为好与不好是要靠实践来检验的,而不是靠理论。
我觉得我的看法正确,因为实践中中国符合了“好”的定义,而没有变“坏”。
我是要求改变理论来迎合实际。你是要求按照理论来改造现实。
: : 你有一点讲的很好“既不允许分裂,又要允许有异见,这很矛盾”。我很赞
: : 同,的确有矛盾啊,我们也觉得百思不得其解啊。毛主席讲,不是东风压倒
: : 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但事实就是,共产党没有分裂,且确实有不同的
: : 意见,甚至叫做派系。(我不喜欢讲派系,搞得神神秘秘的,不科学)
: : 所以民主集中制是客观存在的,即使习近平,也不是随心所欲的一言堂。每
: : 个决定包含太多的利益冲突,肯定是有权衡的,这才符合人类的历史实践。
: 所以可以思考一下,利益冲突跟权衡,出现在一个政党内好,
: 还是由不同政党互相利益冲突或权衡,那个制度会比较有效。
现实比理论复杂很多。
理论里面不会考虑还有外国竞争,外国干预。这些在理论里面都是外生因素。
但现实里面这些都是必须考虑的问题,进行这样的改革风险很大。
而且,只要这个体制有效,是好的,现有理论无法解释,那么就创造新的理论来
解释它吧。
而且西方政党理论不是先天正确的。西方政党制度要求有特定的文化背景,一旦
缺乏,那么不同政党的利益冲突会被放大,会变成只有冲突没有和解。现在台湾
就是这样。
过分强调了冲突,没有强调合作和妥协。这种文化背景不是中国具有的,所以完全
不适合。
: : 实际上,我们自己理论现在的主要矛盾是:1.共产党应该是全民党,代表中华民族的
: : 利益。2.马克思主义坚持,绝对不存在所谓的全民党,党一定有阶级。共产党
: : 坚持马克思主义,所以2必须要正确,但2正确1就不正确。这是我们自己都
: : 没有搞的很清楚的问题。我们的理论在这个问题上需要很大的突破。
: : 其实按照西方政党理论,西方的社会问题早就解决了。美国的债务危机早就应
: : 该化解,种族歧视早就应该终止(不选种族歧视的政党上去),但实际上这
: : 些都没有解决。
: : 归根到底是西方政党理论出了问题。西方政党假设各集团利益不同,形成多
: : 党,然后进行“市场化”竞争,然后平衡与解决问题。
: : 但这个理论背后的基础是理性人假设。但这个假设太靠不住了。破产的欧洲就
: : 是例子。民众不愿意削减福利,即使国家已经不能承受。宁可国家破产,还是
: : 不要减福利。
: 2是正确的,这也是西方会认为政党要分裂的理由,因为2会危害1,
: 只要阶级存在,必定会有声音被弱化,被弱化的声音可能代表全民。
: 举例而言,有些中国人认为不需武统台湾,若台湾保持不独立状态,
: 但是这个意见无法成为主流,因为被共产党压制,
: 而这个被压制的声音是否代表全民,也无法被评估。
我已经坦承,这个是我们自己的理论困境。所以我也不知道2和1谁正确。
我觉得还需要用事实来证明。
实际上,大陆的主流思想是武力统一。我身边没有人主张放弃台湾。我认为不存在
共产党压制的问题。因为我的直接接触不会有被压制的问题。
: 关於理性人假设,应该类似於群众的智慧,这有点像经济学的市场理论,
: 群众智慧要正常运作有条件,而且可能会失灵,
: 所以政府不该以公投结果来施政,宪法设计的间接选举,
: 本质上就是制衡民主的手段,代议士更接近菁英政治。
: 阶层愈多制衡的越明显,上议院又可以制衡下议院,下议院是平民代表,
: 上议院是贵族代表,确保各方利益都到满足又是专业的判断。
这个本身也是市场经济的假设。我们这一点达成一致。
但显然西方制度的制衡还不够。代议士还是没有很好的制衡民意。
: : 台湾文化的土壤长不出意识形态各异的政党。至少以前不能,但现在我觉得
: : 说不定可以。你们台湾年轻人现在想法很多啊,天天想搞大新闻。
: : 别想什么理想的政党政治了,应然和实然必然存在差距。
: : 理论要适应现实,不应该让现实去适应理论。
: : 你讲新加坡香港和台湾对比呢,我其实是承认的。
: : 确实基本情况存在很大的差异。但是,我强调的是,文化上。
: : 西方民主那一套,不适合中国文化。甚至客观讲,不适应世界各地的文化。
: : 一点都不具有普适性。
: 中国的民主集中制就是朝廷的变形,然後混了点选民投票进去。
: 朝廷/共产党做为一个大平台的基本性质没什麽改变,说起来的确很适合中国,
: 适合中国的制度对台湾不见得是好制度,台湾想要的是保障人权的制度,
: 促进公共参与的制度,所以可以达成这些目标的民主制度才适合台湾。
民主制度不带来人权保障和公共参与。
发展和法治带来人权保障,代议制民主就是为了限制公共参与的。
台湾要找到适合自己的路,而不是一再按照西方民主的要求来改造自己。
因为台湾无论怎么改造制度,台湾人还是台湾人。台湾人不会被改造成美国人。
所以不适合的制度,还是不适合的。
非常抱歉这么晚才回复你的这篇文章,最近太忙,又被其他一些纠缠的文章打乱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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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douglas3737 (171.223.124.104), 01/21/2017 12:3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