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ayinalive ()
站内CrossStrait
标题Re: [新闻]陆委会:赴陆当官 触法罚钱
时间Thu Mar 8 20:41:10 2012
※ 引述《cora1114 (大风歌)》之铭言:
: http://reader.chinatimes.com/forum_112857.html
: 平潭副主任等同大陆副市长级职务 陆委会:赴陆当官 触法罚钱
: 【记者刘馥瑜/台北报导】 2012/03/07 工商时报
: 於副市长级的职务。依照台湾现行法令,民众到大陆担任公职是不被允许的。但官员也坦
哪一位官员??
依现行法律,非陆委会公告禁止者,得经允许担任职务
: 况且,除了公职人员恐因此吃上官司外,对一般民众而言,上述罚则属於「一次性」罚锾
: ,并不会连续开罚。相较於平潭开出最高人民币60万元的高额薪酬与相关福利,此罚则对
: 民众的吓阻性恐怕不高。
看似一次性,实不在於一次或连续
记者不用功,除两岸关系条例外,还有其他法律可适用
也就是说
政府依法可
1.限制或禁止其担任职务
2.若不从,以强制力排除其抗拒
3.将其任职之全部金钱利益予以裁处
平潭这事的观察重点不在这种层次
台商都能去大陆投资或任职陆企,陆资也能来台,
台湾人去平潭任职有何不可??
因为这事的本质与台商台干非常不同,中共另有所图
平潭与ecfa分别代表中共对台政策两大战略
明了两岸关系的人应该知道我在说啥
民进党的两岸政策若不调整又不认同中华民国
则不应让它有执政机会,在大陆快速崛起下,此种反体制政党对台湾极为不利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7.57.16
※ 编辑: stayinalive 来自: 220.137.57.16 (03/08 20:42)
1F:推 baboosh:推认真文 118.112.28.85 03/08 2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