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elman (赤尻汁男)
看板CrossStrait
标题Re: [新闻] 国务院:放开中小城市户籍限制
时间Sat Feb 25 00:08:20 2012
其实共产党搞这个完全是扯鸡巴蛋而已。说实话﹐在中国﹐现在除了北京 上海之外
哪里的城市户口比农村户口值钱﹖现在党天天劝农民转城里人﹐人家不傻啊﹐喔﹐你要我
转我就转﹖而且一旦转了以後﹐还想再当农民是不可能的。农民有啥好处﹖起码有点田﹐
大不了种土豆﹐饿不死吧﹐运气好有点宅基地也可以盖房。城里人没工作﹐那点低保﹐
喝水都不够。说实话﹐一个农民转成城里人以後﹐生活成本倍增﹐这点打工的鸟钱﹐够活
命吗﹖
扯鸡巴蛋﹗草!
※ 引述《Change1224 (没事儿)》之铭言:
: http://news.163.com/12/0224/02/7R0CTT190001124J.html
: 国务院办公厅昨日发布《关於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通知要求
: ,今後出台有关就业、义务教育、技能培训等政策措施,不要与户口性质挂钩。继续探
: 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逐步实行暂住人口居住证制度。对造成暂住人口学习
: 、工作、生活不便的有关政策措施要进行一次集中清理,该修改的认真修改,该废止的
: 坚决废止。
: “近年来,随着户籍管理制度的改革,各地出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地方不顾
: 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片面追求城镇规模城镇化速度;有的地方不分城市类别不
: 顾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一味放宽落户城市的条件;有的地方擅自突破国家政策,损害群
: 众切身利益。”通知这样归纳了当前的户籍制度改革现状,并对一些政策进行了明确规
: 定。对於户口迁移政策,通知进行了分类规定。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
: 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
: 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在设区的市(不含直辖市、
: 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有合法稳定职业满三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
: 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
: 、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继续合理控制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
: 人口规模,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好现行城市落户政策。
: 对农村人口已落户城镇的,要保证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对暂不具备
: 落户条件的农民工,要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制度,下大力气解决他们当前在劳动报酬、
: 子女上学、技能培训、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社会保障、职业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突出问
: 题。
: 专家建议
: “三年期限可以推广到大城市”
: 对於分类明确户口迁移政策,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陶然认为,这个政策比以
: 前确实是一个进步。比如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只要有稳定
: 职业和稳定住房,就可以申请本地户口,而不像很多发达地区城市搞积分制,或者需要
: 交纳一定时期的社会保障等等,这样就把很多自我雇佣的人口排除在外。但是该项政策
: 又规定了例外,“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方”可以提出一定限制,这点有待商榷
: ,应防止一些地区借此限制落户。
: 此外,对设区市明确提出“合法稳定职业满三年”的期限,“我认为这个政策完全
: 可以涵盖推广到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限制发展大城市的政策本身值得商榷,这里是
: 就业和经济发展的机会所在。”
: 分类户口迁移政策
: 1 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其他建制镇
: 有职业住所可落户
: 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
: 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 (备注: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方,可以对合法稳定职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
: 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同时应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长期
: 在当地务工、经商人员的城镇落户问题。)
: 2 设区的市
: 工作满三年可落户
: 有合法稳定职业满三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达
: 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
: 登记常住户口。
: (备注:中西部地区根据当地实际,可以适当放宽职业年限的要求;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 压力大的地方,可以对合法稳定职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
: 条件等作出更严格的规定,同时应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长期在当地务工、经商人员
: 的城市落户问题。参加社会保险的具体年限由当地人民政府制定,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 3 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
: 完善落实现行政策
: 继续合理控制人口规模,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好现行城市落户政策。
: 资料连结
: 落户北京若干途径
: 1, 人才引进;
: 2, 在纳税等方面满足要求的来京投资办私营企业人员;
: 3, 离休、退休人员夫妻投靠进京;
: 4, 子女随父入户;
: 5, 离休、退休人员投靠子女进京等。
: 户籍改革大事记
: 1954年
: 中国颁布实施第一部宪法,其中规定公民有“迁徙和居住的自由”。
: 195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颁布,户籍管理制度确立。
: 1963年
: 依据是否拥有计划供应商品粮,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
: 1975年
: 宪法正式取消了有关迁徙自由的规定。
: 1985年
: 居民身份证制度宣布实施。北京颁发《关於暂住人口户口管理的规定》。
: 2001年
: 国务院批准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
: 2006年
: 《关於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的若干意见》实施,发放北京“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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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错不错,慢慢进步
: 反正定期来点进步,百姓就会歌功颂德了
: 至於当初是谁先退一万步的,反正也没人在意
: 要我说嘛,直辖市副省市大城市不开,意义实在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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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86.248.28
1F:推 HellBlazer:完全同意楼主。。哈哈。180.156.236.242 02/25 14:52
2F:推 kccn:原文太挠口实在看不懂 你这样讲就清楚多了 140.112.4.187 02/25 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