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rgen (哇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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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45年大突破 我驻港澳机构更名「办事处」
时间Tue Jul 5 23:19:24 2011
http://udn.com/NEWS/MAINLAND/MAI1/6437189.shtml
45年大突破 我驻港澳机构更名「办事处」
45年来,我驻香港机构名称,只能以「中华旅行社」名义在香港存在,陆委会主委
赖幸媛上午宣布我驻香港、驻澳门机构改名为「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此一名称更具
官方色彩,两处业务功能与人员待遇都将提升。
「办事处」是台湾在非邦交国之间使用的驻外机构的替代名称,知悉台港正在协商
互设机构的人士,都认为北京未必同意给予台北这个「办事处」的名称,但如今证明港
澳都取得了「办事处」的官方色彩浓厚的名称,是北京给予我方的重大善意。
赖幸媛说,香港的中华旅行社更名为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其实质功能和地位也将
提升,驻香港人员将享有类似一般驻外人员的优遇安排。我驻港机构将可依业务需要直
接与港府相关部门连系。其功能、绩效及与港府关系都将提升。我驻香港机构从1966年
以来,以中华旅行社名称对外,常被误认为是民间旅行社。
陆委会自去年11月起,与香港政府启动协商,历经8个月完成协商。中华旅行社7月
15日更名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取消派驻机构员额限制。港府同意提供我驻港机构及人
员各项执行业务上相关便利礼遇措施,包括免徵薪俸税、合理居留期限、免收签证手续
费、视业务需要进入机场及港口禁区接送我方重要官员或贵宾、使用礼遇通道或设施等
。经济驻港远东贸易中心,新闻局光华新闻文化中心,今後都以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商
务组及新闻组名称对外。
我驻澳门机构现名为台北经济文化中心,更名为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享有的优遇
安排与香港所提供的待遇几乎完全相同。
行政院核准香港与澳门政府来台设立「香港经济贸易文化办事处」、及「澳门经济
文化办事处」,两机构驻台人员将由其政府调派现职人员出任,促进双方经贸、旅游、
科技、文化等相关领域的交流及合作,有急难救助或协助台人入港申请等各项功能,澳
方赋予办事处加强台澳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合作等业务功能。
【2011/07/04 联合晚报】@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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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祝贺台港关系显着提升
虽然这只是一小步
但是对未来台中整体关系总有着启发的作用
希望有朝一日 台中建交後
能直接在"中国驻台大使馆"办理旅中签证
前往中国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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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35.211.112
1F:→ FranKang:我们才是中,中华民国 119.129.41.162 07/05 23:21
2F:→ FranKang:要建交也只能称共中建交 119.129.41.162 07/05 23:22
3F:→ FranKang: 敲钟 119.129.41.162 07/05 23:22
4F:推 smvv:恭喜处长 211.74.180.234 07/05 23:32
5F:→ smvv:一国三制,都是祖国下的办事处~妙阿妙阿 211.74.180.234 07/05 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