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hYuHsu (Xu Zhiyu)
看板CrossStrait
标题Re: 国共内战,共产党究竟推翻了什麽?
时间Tue Dec 14 19:20:19 2010
我完全赞同本文的说法﹐其实在中国﹐县乡两级的人大代表是通过直接
选举的方式产生的﹐作为选民完全有机会选择真正想选的人﹐但是每一个人
都对所谓的人大代表不报什麽期待﹐所以也就胡乱勾选﹐没有认真行使自己
的权利﹔而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人仍然声称自己没有选票﹐没有民主的
权利﹐实际上是自己放弃了﹐连县乡两级的民主权利都放弃了﹐更何谈争取
市省乃至全国范围的进一步民主。
两年多以前北京市区级人大代表选举﹐我所在的选区先是进行候选人提
名﹐我和我的朋友们通过努力﹐让我们支持的人得到足够的提名票数﹐列入
了候选人名单﹐虽然最後没有当选﹐但是让我们看到普通人完全有机会行使
自己的权利﹐在整个过程中没有任何人干涉我们﹐也没有遭遇到任何压力﹐
让我们很鼓舞。
今天的中国政治野蛮落後﹐完全是中国人软弱的结果﹐希望中国人都振
作起来﹐从县乡两级开始﹐让民主成为生活的一部分﹐则民主中国的光辉未
来就不是妄想。
※ 引述《Enrik (Nothing left to do)》之铭言:
: 其实这真的很值得深入研究,扣掉所谓的「五毛党文章」,我个人在
: 大陆论坛或自称是大陆人的文章中,最常看到的就是「我也想要民主自由
: ,也想推翻共产党,但是我不想收入减少,破坏现在的繁荣局面,不想要
: 被抓去关,不想要中国分裂,不想要....」这样的文章。
: 究竟是真的都这样想呢?还是另有原因?
: 暂且先认为都是真心这样想的好了。那麽我只能说:「没有人要你们
: 抛头颅、洒热血来追求民主自由,世上不是只有全盘忍受(说接受大概会
: 有人出来反对,不过不管心中怎麽想,除了口头说两句外,毫无作为,那
: 无论你怎麽解释,对外人来看都算忍受。),或是全面抗争两种选择。」
: 事实上,追求民主自由说难很难,说简单也很简单,说穿了,不过就
: 只要做到「对已经规定属於我的权利,不对侵占者让步。」,然後能够去
: 「对於我相信应当属於我的权力,尽我所能去争取。」不用暴动,不会有
: 经济倒退,平民百姓能够保护好自己的权力跟利益,并且能够有正规管道
: 来争取自己的权益,就已经可以算是民主自由,不一定非得要到直选元首
: 或国会议员才算,彷佛在那之前的东西都不是一样。
: (当然,争取权益到了後期,政治权力是不可能不争取的,但前面的
: 事都找藉口不做,然後说自己其实一心希望能有完整版民主自由,不知道
: 该说是因为缺乏认知呢?还是只是嘴炮?)
: 不过就算只是要「守护属於自己的权利」,其实真的要做到是非常的
: 困难,因为人们对於看不到摸不着如空气般习以为常的东西,或是虽然有
: 但是自己不打算用也不觉得会用到的东西,是非常不在乎的,往往要等到
: 例子A、B、C出现,开始人人自危之後才会有点反应,但那时又通常已
: 太迟,於是确实只能够用「让经济衰竭」的手段挽救了。
: 原本想要举几个例子,然後加以说明,不过想来想去,刘霞也好,农
: 村房改建也好,大多数大陆人民应该都很熟的城管等等也好,总是很难有
: 办法完全避开被拖去政治的那一边,然後完全模糊焦点的可能。
: 所以我想推荐大家看部老片,1996的「The People vs. Larry Flynt
: 」,只要中国人民都能有主角一成的对自己权益的坚持,没有什麽是不能
: 够争取或守护的。
: 当然,我并不是要大家紧张兮兮、疑神疑鬼,看到什麽都要先想想是
: 不是跟自身权益有关,有关就跳下去闹事。
: 另外有一些观点跟大家分享:
: 如果有看过大陆的网路小说,特别是以现代官场或历史官场有关的,
: 不管怎样,必然会容易看到四个字:「法不责众」。当然文中并不会完全
: 对此束手无策,甚至因为主角光环而能轻松解决。
: 但是这个词的不停出现让我忍不住要想:「怎麽会只有坏人做坏事时
: ,才会拿这来当护身符呢?如果这真的是某种原则跟认同,为什麽没办法
: 用在集体争取权益上呢?」
: 带头发起连署也许会被抓去关,签名的没几个也许也是一样被抓去关
: ,那如果发起人就上百,连署人动辄十几、几十、上百万呢?
: 在这个板发文,真难,努力两小时之後写不出原本想写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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