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xdfhbh (bxdfhb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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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情报] 多省市强行撤村圈地扩大土地财政
时间Mon Nov 15 11:52:01 2010
※ 引述《AchillesHust (小王子)》之铭言:
: 事实上就该如此啊﹐国家存在用来干嘛﹖如果连个人的安全、生存﹐自己居住的地方
: 都没有办法保护的话﹐这个国家还要来干嘛﹖
按照目前可以看到的所有案例,
没有哪一个案例的钉子户会落到连个人的“安全、生存”都没有办法保护,
所有案例中,拆迁方给的钱都大大超过市价,可以让被拆迁户可以轻易买到比现在好的房
子。
请问,你所说的个人没有“安全、生存、居住的地方”指的是什麽?
国家确实需要保证个人的“安全、生存、居住的地方”,正因此,所以才需要拆迁以满足
更多的人的“安全、生存、居住的地方”。
在古代大旱的时候,如果有奸商囤积居奇,拒绝销售自己的储粮,官府会强行开仓强迫他
出售粮食的,敢抗拒是要杀头的。
按照你的说法,这是不对的,这样个人的“安全、生存、居住的地方”无法得到保证,我
还要这个政府干嘛?
就像不能动个人的传家宝一样,官府不应该动奸商囤积的粮食。
: 如果国家有法可依可以强拆居民楼﹐那麽任何一家开发商﹐只要贿赂政府﹐就可以“
: 依法”强拆居民楼﹐这样的话﹐我们国民还有安全感吗﹖
开发商给被拆迁户的钱,大大超过拆迁户房子的市价。
被拆迁户如果不是叽歪到十分过分的程度的话,在安全上没有任何问题。
请问你所说的“我们国民还有安全感吗”指的是什麽?
如果不是有城市的快速开发,这些房子根本不值这些钱。
开发商实际上和住户、政府是三赢,
开发商获得了利润,住户发了笔财,政府实现了经济的快速发展。
所以实际上如果开发商需要贿赂才能强拆的话,除了钉子户之外的所有被拆迁户都会庆祝
的——这个地方终於被拆迁了。
如果政府拒绝贿赂,拒绝开发商强拆的话,开发商最终放弃这个项目,包括这个钉子户在
内的所有人都会愤怒。
所以现在对付开发商,有一招就是,要拆集体拆,要不拆都不拆,将那些能接受价格的其
他住户的利益捆绑,发动其他住户斗争钉子户。
这样钉子户就会面对所有邻居的怒火。
不过这招同样被那些媒体骂得狗血喷头,最後草草放弃。
: 就算是有人愿意卖高价﹐那就让他卖啊﹐这样有问题吗﹖如果开发商觉得太高﹐可以
: 另外找地盖房子啊﹐如果你真的认为你所说的就是公共利益﹐钉子户就该砍﹐那好啊﹐全
首先,
每个地方都会有钉子户的,你换个地方,照样会有一两户钉子户毁掉一个项目,
最後城市别发展了,老百姓收入别提高了——到时候你们又要骂了。
第二,
钉子户之所以敢当钉子户,就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的地方是无可替代的,能绑架到别人。
例如一条路,他们就顶在路的前面,你总不能绕个圈吧——那样的话车祸增加了,出行时
间增加了,你们又要骂了。
最简单的例子,就是朝阳路钉子户,现在那些反政府的人骂得狗血喷头,说你政府失职,
不拆这户,结果把路堵成这样。
至於钉子户,这些人说,钉子户是你政府的责任,你政府没有努力劝说人家搬家,还是你
失职。
政府回应说,我劝说了,这个钉子户要价太高,我给了他的话对其他搬家的人不公平。
结果这些媒体大骂,1、他要价太高你不能好言好语劝说他少要吗?2、他要价高没有任何
不公平的地方,他想卖多少就可以卖多少。
拆也骂,不拆也骂,反正你们总是有理。
第三,
你这样是绑架了整个社会的发展。
因为土地是稀缺的,你一两户钉子户,绑架了几万号人,使得这个地方不能开发,结果这
个土地就是低产值的土地,无法发挥最大的效益。
整个城市的低产值的土地多了,城市的发展也就受到了限制。
以曙光路钉子户为例,
该钉子户周边是一个规划中的商圈,但就是这一户钉在路中央,使得整个路网无法打通,
盖好的商铺无法获得人气,已经萧条了七年了。
该地区南边是三元桥和燕莎,西边是安贞,西南是左家庄,东北是望京,都是人流巨大,
商业旺盛的地方,这个钉子户实际上拖住了整个地区的发展七年。
政府确实没有强拆,不过这片地方的城市发展就缓慢了,老百姓的收入提升、就业岗位的
增加等等都被制约了。
请问这样对人民有比较好吗?
依靠自己手里有公众需要的稀缺资源,喊出天价,这个和大旱时期囤积居奇的奸商有何区
别?
: 民公投﹐制定新的拆迁法﹐如果全国公民都支持你的说法﹐支持强拆﹐那就立法﹐如果
: 大家愿意保留自己的权利﹐那就禁止强拆﹐我相信在现在民意下﹐民众一定会大多反对强
: 拆。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家被拆的时候,可以漫天要价一把,人都是自私和只看眼前利益的。这
产生了目前舆论上的一边倒。
但如果真要是不强拆就不开发这一块的时候,其他的拆迁户就会着急了。
所以你最好走出象牙塔,到拆迁现场去看一看,除了钉子户之外的其他住户的态度。
: 放弃﹖中国的法律有经过人民同意吗﹖所谓人大是代表了民意来立法吗﹖那些城市
: 拆迁法根本就不能适应现在的民意﹗
这里说的不仅仅是中国,
任何一个国家,包括美国,
法律都没有经过每一个新生儿的同意。这些新生儿一生下来就必须放弃自己的某些权利,
而不会有人去询问他们的意见的(当然他们也不会马上学会说话)。
西欧北美其他发达国家也一样,法律根本没有经过每一个人的同意就强加到他们头上了。
: 前段时间讨论的很热的物权法就是反映了大家对自己财产安全的担忧﹐如果民众大
: 多反对所谓强拆﹐支持“漫天要价”﹐那我想你就可以歇歇了。
: 他们要怎麽要价﹐怎麽就不卖﹐我们不管﹐我们要的是﹐对自已私产的处置权。
在古代大旱的时候,官府会强迫奸商开仓,平价售粮。
你会大骂官府,说:“我们要的是﹐对自已私产的处置权”。
至於其他的人的死活,你们不管的。
: 清朝时还有一个“私闯民宅”罪﹐现在你号称为公众谋取利益﹐反而大肆麽闯民宅﹐
: 私拆民宅﹐不管编出什麽样的理由﹐都站不住脚!
清朝大旱的时候囤积居奇,你试试!
: 大量的非法强拆﹐人家还没同意﹐就把周边房子拆个遍﹐断水断电﹐甚至直接闯入﹐这样
: 的强拆﹐你还要支持吗﹖
: 强拆到人家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例子多得不能再多﹐我想你有点同情心就不该支持
: 这样的行动﹗
你举例好了。
这些案例我们一个个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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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193.141.130
1F:→ assistking:讨论到这里已经离题了 114.25.52.25 11/15 12:12
2F:→ assistking:我建议个案分析! 114.25.52.25 11/15 12:12
3F:→ assistking:看到这里 有两个项目: 114.25.52.25 11/15 12:14
4F:→ assistking:1.对岸政府执行拆迁时是否有执法过当 114.25.52.25 11/15 12:14
5F:→ assistking:或官商舞弊之处? 114.25.52.25 11/15 12:15
6F:→ assistking:2.受补偿户何以得到高於市价数倍之补偿 114.25.52.25 11/15 12:15
7F:→ assistking:可否立法规范之? 114.25.52.25 11/15 12:16
8F:推 momoTT:推楼上的建议,希望有更多板友针对实例讨论 58.115.212.196 11/16 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