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chillesHust (小王子)
看板CrossStrait
标题Re: [情报] 多省市强行撤村圈地扩大土地财政
时间Sun Nov 14 22:39:07 2010
※ 引述《bxdfhbh (bxdfhbh)》之铭言:
: ※ 引述《AchillesHust (小王子)》之铭言:
: : “漫天要价”这个词就是利益阶层污蔑“钉子户”的。甚至於“钉子户”本身也是一
: : 个歧视性的词﹐自己的家﹐想不搬就不搬﹐凭什麽说我是钉子户。
: : 说句不好听的﹐假如有人哪天想买走你家珍爱的家传之宝﹐你认为它就值一千万﹐然
: : 後买主就说你是“漫天要价”﹐然後非要十万买走﹐你会答应吗﹖
: : 或者是有人想要买你家妹子﹐你不卖﹐卖主就说你没有职业道德﹐是“钉子户”﹐难
: : 搞﹐甚至质疑你的人格﹐怀疑你想把妹子抬高价格卖掉﹐你会怎麽想﹖
: 在北京市太阳宫的那家钉子户,听说在到处求人拆他家,
: 可惜已经没有人搭理他,因为这个项目早就撤销了,账目上已经没有这方面的款项了。
: 朝阳路的太平庄的那家钉子户,听说也在到处求人拆他家,不过他至今在钱上面不肯
: 减少——不过他面对的主要问题,依然是找不到可以找的对象。
: 现在所有闹大的钉子户,没有一家是眷念老宅子——如果真是眷念老房子的话,就是
: 完全不肯拆或者报一个显然无法接受的数字,而不是报一个几百万这种可以落实的数字
: 了。
: 在很多城市,甚至传说有这种钉子户:看准哪里未来会拆迁但现在尚未冻结(正式公布
: 拆迁时,该地区房屋买卖冻结,禁止外人购买)时抢先买入(户主可能不认为这房子
: 会被拆而出售)。
: 这种钉子户显然是捆绑公众利益,
: 这个和家传宝和你的妹子性质完全不同——不管家传宝还是你的妹子,都没有碍到公众
: 利益,即便挡道了,让一下也就是了。
: 而这种钉子户,则是明知自己不让路,就会妨碍到数十万乃是上百万人的利益,损害极
: 大,因此要挟政府给大大超过正常补偿款(这个补偿款一般已经是远远超过当地市场价
: 了)数倍乃是十多倍的补偿。
: 如果是眷念老房子,这个可以理解,但如果仅仅是为了赚大钱,这已经是绑架社会利益
: 的行为了,是一种强盗行为。
: 如果你认为,凡是私人的东西都不可侵犯,那国家就不存在了。
事实上就该如此啊﹐国家存在用来干嘛﹖如果连个人的安全、生存﹐自己居住的地方
都没有办法保护的话﹐这个国家还要来干嘛﹖
如果国家有法可依可以强拆居民楼﹐那麽任何一家开发商﹐只要贿赂政府﹐就可以“
依法”强拆居民楼﹐这样的话﹐我们国民还有安全感吗﹖
就算是有人愿意卖高价﹐那就让他卖啊﹐这样有问题吗﹖如果开发商觉得太高﹐可以
另外找地盖房子啊﹐如果你真的认为你所说的就是公共利益﹐钉子户就该砍﹐那好啊﹐全
民公投﹐制定新的拆迁法﹐如果全国公民都支持你的说法﹐支持强拆﹐那就立法﹐如果
大家愿意保留自己的权利﹐那就禁止强拆﹐我相信在现在民意下﹐民众一定会大多反对强
拆。
如果民众愿意为了保护自己的房子﹐而禁止强拆﹐而牺牲一部分你所谓的公共利益﹐
我想这也是大家所自愿的﹐你也没什麽话好说了。
: 根据社会契约论,国家的公权利,每一个社会成员放弃本身的“天赋人权”构成的,
: 而国家显然没有过问每一个新生儿你是否同意放弃你的这部分权利,每个公民可是生而
: 必须放弃的,未成年人一样受法律制约。
放弃﹖中国的法律有经过人民同意吗﹖所谓人大是代表了民意来立法吗﹖那些城市
拆迁法根本就不能适应现在的民意﹗
前段时间讨论的很热的物权法就是反映了大家对自己财产安全的担忧﹐如果民众大
多反对所谓强拆﹐支持“漫天要价”﹐那我想你就可以歇歇了。
他们要怎麽要价﹐怎麽就不卖﹐我们不管﹐我们要的是﹐对自已私产的处置权。
清朝时还有一个“私闯民宅”罪﹐现在你号称为公众谋取利益﹐反而大肆麽闯民宅﹐
私拆民宅﹐不管编出什麽样的理由﹐都站不住脚!
: 下面这段话是网上找的,我没有仔细考证,这里贴出来给你参考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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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是一个法治健全的社会,历来都非常重视对私有财产的保护。美国的法治非常科学
: ,对于涉及到公共利益的项目的拆迁,有着极为严格的程序,一旦公共利益的项目决策
: 成立之后,所有的人都必须服从。对于涉及公共利益的拆迁的补偿标准,可以适当的高
: 于市场的评估标准,但是决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度。因为,如果开发商付给的拆迁人的补
: 偿过多,必然要增加公共项目的成本。这实际上是相当于开发商为了自己的工作方便,
: 拿公共利益送人情。因此,如果有局外人提出拆迁补偿标准超过“公正补贴”的异议,
: 法院有权制止。
: 美国社会对待敢于干扰公共利益的钉子户从来都不会姑息迁就。例如,美国在世
: 界上首创了用军队建造大型水坝的工程师兵团,由军人对钉子户实施强制措施,对那些
: 想利用拆迁大发横财的人,确实起到了很大的震慑作用。所以,美国的大型水利水电建
: 设在世界上是最成功的。 不过在商业性的项目开发上,美国的拆迁是提倡双方自愿平等
: 的,被拆迁人不愿意,几乎是谁也没办法。不过,到了2006年6月23日,美国联邦最高法
: 院,做出了一项意义深远的裁决,认可了地方政府以发展经济为由,行使征用权的做法
: 。
: 这个案件的原告是美国东北部康涅狄格州的新伦敦市15户居民,被告是当地市政府
: 。该市因为经济不景气,失业率其高,人口流失严重,日趋衰落。早在15 年前,就被州
: 政府认定为“败落市区”,其目前的人口数量还不及1920年。为了让它起死回生,振兴
: 经济,市政府决定进行大规模的市政改造。经过周密的规划和设计,政府拆除河边衰败
: 的住宅区,改建为辉瑞制药公司(着名伟哥的生产商)的研发中心、新型居民区和河边
: 步行街。对绝大多数的居民而言,这无疑是喜讯。可就是有那么15位居民,却放着160万
: 美元的“公正补偿”不要,甘愿做钉子户。虽然在州法院他们一再败诉,但还是坚持在
: 五年后的今天把官司打到了最高法院。
: 出乎一些人预料的是,通常替穷人说话的自由派大法官这次却站在了当地政府一边
: 。在5比4的法院判决中,史蒂文斯大法官代表最高法院发表了多数意见。他们认为:“
: 促进经济发展长期以来都被接受为政府的传统职能,很显然,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把经济
: 发展排斥在一向被宽泛理解的公共目的之外”。经过仔细考察后,史蒂文斯大法官认为
: 新伦敦市这一改造项目“毫无疑问是服务于公共目的”,因为它旨在“增进就业,增加
: 税收”。同时,它认为地方立法机构和法院最适于“判断地方上的公共需要”,因此要
: 尊重它们的决定。
: 最高法院的判决具有法律作用。直到现在,美国的一些州的地方法律还明确规定
: ,如果钉子户的数量少于拆迁总人数的一定百分比之后,不仅要对钉子户采取强制措施
: ,而且还要求钉子户应该承担相应的损失。总之,美国的拆迁政策就是让人感觉到谁当
: 最后的钉子户,谁肯定要倒霉。因此,对于涉及公共利益的项目,美国人都不敢去当钉
: 子户。
: 这一点,完全不像在我们国家。有后台的、敢玩命的钉子户最后都要比老实听
: 话的被拆迁人,多得到很多利益。多年来这种实践效果已经对整个社会起到了极大的误
: 导作用,所以我国的钉子户越来越多。他们当中有不少人,还都懂得如何通过关系调动
: 媒体的力量,获得舆论的支持。而我国的媒体中“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编辑记者也
: 不少。在一些网站,骂人的帖子可以出来,但是能揭露有关钉子户事实的,非常有道理
: 说服人的帖子、评论反倒都出不来。总之,网上的支持钉子户的强大“舆论”是可以被
: 误导、被控制的。这其实是极不正常的现象。如果我们也能像美国那样,真正实现法治
: 。在加强决策民主的同时,让总想发横财的钉子户也必须承受经济上的风险,恐怕钉子
: 户就会少得多。
: 总之,美国社会和谐拆迁的重要经验之一,恰恰是他们从不向危害公共利益的钉
: 子户妥协的结果!!!
哈﹐美国和中国能比吗﹖人家美国有完善的法治﹐即使强拆也依法执行﹐在中国呢﹖
大量的非法强拆﹐人家还没同意﹐就把周边房子拆个遍﹐断水断电﹐甚至直接闯入﹐这样
的强拆﹐你还要支持吗﹖
强拆到人家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例子多得不能再多﹐我想你有点同情心就不该支持
这样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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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正义的大陆网友﹐我站在人民这边。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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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17.84.101
※ 编辑: AchillesHust 来自: 123.117.84.101 (11/14 2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