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admiral (A将)
站内CrossStrait
标题Re: 刘晓波律师被禁出境 就怕他去挪威代领奖
时间Wed Nov 10 08:29:09 2010
※ 引述《nixon (为人民币服务)》之铭言:
: OK, 中国的确是个人治大於法治的国家
: 但是名义上的法律还是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8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批准出境
: 第五项 : 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後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
~~~~~~~~~~~
: 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问题就出在这里
这种法律条文居然是由主管机关自己判断是不是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
给了太大的任意定罪的空间,等於是想定罪,都可以用这个"认为"来定你的罪
: 刘的判刑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05条
: 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 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对首要份子或者罪行
重大的, 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种恶法一列出来更显示中共的恶劣性
怎麽样叫做"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 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没有个实际说明的标准,首先没说明什麽是社会主义,
也没说明什麽样叫颠覆国家, 更糟的是这条文把"组织、策画"也给定罪
那就代表,"预谋"都有可能被定罪
当"预谋"就会被定罪时,那等於是光是思想,就能定罪
多谢你把这两条条文列出来,我们可以光从这2条条文,就查觉中共的本质
和毛泽东时代并没有太大的改变,一样是那个最邪恶,最恐怖的暴政。
--
刘少奇遗言:"我永远拥护毛主席!" 彭德怀遗言:"我没搞过阳谋!"
周恩来遗言:"我不是投降派!"
毛泽东遗言:"我好难受,叫医生来!"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3.220.57
1F:推 kim123boy:好文没人推,太可惜了。 123.195.62.127 11/10 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