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xdfhbh (bxdfhb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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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请益] 请教个问题,台湾如何从制度上防范一个 …
时间Fri May 7 12:39:52 2010
※ 引述《chenglap (无想流流星拳)》之铭言:
: 针对「一个人只要投票就会遭暴, 不论投甚麽」, 本身就已经和
: 投票方式无关, 而是直接的指名恐吓. 而且这影响的已不仅是投
: 票结果, 甚至那人已有能力控制村民在任何方面做任何事. 该负
: 责的是当地的司法和执法机构. 要改善的也是该地的司法和执法
: 机构, 而这已经不是一个村范围内有办法处理的问题. 而是地方
: 政府体制的问题.
确实,村长有能力控制村民,但是控制成本非常高,请黑道压制不
是有钱到可以天天请的。
也只有选举的时候用一下,平常不可能用如此高的成本去控制村民。
: 如果去到只要那人选不上就一定会受害, 那已经和投票制度无关
: , 而是当地社会的治安司法的缺憾十分严重. 而这个问题并不是
: 靠投票就会解决的, 比方说, 即使选出了另一个人当村长. 被踢
: 出去的人还是能用相同的方法对村政进行捣乱或者暴力恐吓.
只要能人当上村长,
书记和老村长的势力马上就会极大地削弱乃至瓦解。
人都是西瓜偎大边的,换了村长,很多人都会改换门庭。
村长之所以可以贿选和动用黑社会,是因为他们掌握了村里的很多资源。
新的村长当选後,就可以接管村里的这些资源,这样老村长家就没有能
力调动如此多的人力了。
而且村里的主要权力在村长手里,他可以去查前任的腐败行为,
很可能就通过查腐败,把前任彻底铲除。
所以书记和村长才如此恐惧这次选举,担心一旦选输,就再也无法
作威作福了。
: 事实上制度之所以不能实行, 是因为村长早已在选举之前, 控制了村的
: 经济力和权力. 而所谓的监察人员也只是普通的官僚, 而不是维护公民
: 权益的团体, 那就是说, 其实比起制度, 村长的权力早就大到失控才是
: 问题所在. 监察人员本身对於选举的公正程度似乎没有多少的意识和关
: 心, 只是公事公办的话, 基本上影响不大.
村长是地方角头,土生土长,长期经营,权力自然大。
一旦选输,村长和书记马上就会失势。
所以他们才会动用全部资源去维护自己家的势力。
: 另一点是投票是谁管理和组织的? 这点其实也关乎制度的实行.
乡镇干部,
确实他们只是按章办事,公事公办,对更细致一点的行为不是很关心。
但是我不认为他们有权在没有观察到违法行为时宣布选举无效是好事,
因为如果不制定一个客观标准,把断定异常现象的权力给观察员,那等
於给了观察员用自由心证审判选举过程的权力。
因为你无法控制观察员,这种主观权力是不可控的。
具体到这个案例,
监视村民的人员是没有任何表面上的违法行为的,
假如村长派遣的是本村的监视人员的话,观察员会找不到异常的客观证据,
如果观察员有权宣布选举无效,
那谁能禁止将来在其他村庄,明明没有异常,观察员却因为和某候选人勾
结而宣布选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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