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Config
标 题Re: 如此检举的作用_?!
发信站中央大学松涛风情资讯站 (Fri Jun 18 00:26:15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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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人: [email protected] (You are my best partner), 信区: Config
> 小弟个人认为,不要逾越法律规范为主,学术自由也不能凌驾於法律之上。
...
> 今天不只是无名的站,中华电信网站上有色情的资讯,都会备受质疑,至少中华民国
> 法律上的订定与善良风俗的俗态,并没有直接允许情色资讯公然的散布,连YAHOO或是
> 各大ISP,遇到使用者有不当的使用情形,还是得执行"内部"公权力进行处置。
> 与其因为到底是不是学术用途干起来,还不如垫垫做,静静看。
> 当然从前面讨论串可知,无名并不是在研究内容管理与过滤,但是或许可以把这一环
> 那入,毕竟网站是是一个公开的服务,何妨替网站出来的内容进行把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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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这个状子, 扯的是浪费资源, 滥用频宽, 侵犯版权. 在色情方面是用暗示
的形式, 质疑用途.
长官下令部属: 与阵地共存亡. 那麽部属让敌人渗透进来是否只能提头来见 ?
1. 这不是国家法律.
2. 这种长官太好当了, 反过来看会觉得连坐法被衬托的很有道理, 至少要陪榜.
3. 在失职与尽责免责间无法分辨.
4. 风险太高, 没有人想经营网路, 没有人想当服务业的管理者. 反过来说, 这是
现有业者的垄断手段之一, 可藉机阻挡竞争者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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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 在失职查办与尽职免责间要有明确的划分, 同时更不应该以举报做为上
级权责相关单位"便宜行事"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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