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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Re: 关於学术网路商业行为
发信站中央大学松涛风情资讯站 (Thu May 27 06:02:57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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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人: [email protected] (MDaemon 不错用喔^_^), 信区: Config
> > ==> [email protected] (try or test) 的文章中提到:
> > 4.合法营利的重点是依法缴税, 非营利组织因其利益不能归私,
> > 故不再重覆课税. 只要取得商业执照, 依法缴税在任何网路(
> > 包含 TANET) 都是可以进行商业行为与来往的.
> 学术网路是公共财,就好比成人行道,大家都可以走,不能因贫富
> 贵贱有所差别,但是在人行道上摆地摊,就不是这麽一回事了,他
> 会影响到行人的权益,会占到别人的行走的空间,而且更没有依法
> 纳税,这样是否合理?蓝教头网站不正是那个摊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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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bluemaster.org 网站的行为认定与处置应该由中原大学处理.
在节庆或赶集的临时市场里都聚集有流动摊贩, 在传统市场里也是
有临时付费可以让挑菜来卖的农妇临时摆设的摊位, 这些摊位有时
就由当地政府或市场管理单位暂时徵用道路来进行. 这时候该合法
申请执照与缴税的就是收了钱办活动的市政府或市场管理单位.
一般百货公司里公开摆设销售的也都是摊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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