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Config
标 题Re: 学术网路与工商业产品研发
发信站中央大学松涛风情资讯站 (Tue May 4 14:42:10 2004)
转信站ptt!ctu-reader!ctu-peer!Spring!news.nctu!news.ntu!news.mcu!news.csie.m
> ==>发信人: [email protected] (MDaemon 不错用喔^_^), 信区: Config
> > 请不要拿这个例子无限上纲
> 我在做这件事情的同时,已经寄了好几个单位了:
>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 教育部 OOXX 网页申诉
> 如果只是这样检举,我想是不够的,应该拿出来公开讨论,
> 有时候会比单一方面秘密检举来的有用。
so你的问题在於申诉检举管道部分
BBS 从来也不是个好的解决问题的地方
挂个政治色彩浓厚的例子打嘴炮也不会有啥结果
> 曾大教授有些观点实在很让人赞叹,但蓝教头事件小弟个人
> 很不认同,他讲的未必是对的,蓝教头网站到底是什麽性质
> 的网站,说商业有商业,说不实毁谤也有不实毁谤,两者取
> 其一,都足以让他不能存在於学网,我真的搞不懂,现在学
> 网是没有家法可以让他走人吗?需要劳师动众提起诉讼才可
> 以?
> 那大学不需要自治了,也不用给教育部管了,因为只有提起
> 诉讼,才能强制各单位做事,家法只是拿着摆的,没有任何
> 效力,全学网多数人的共识也形同废物,大家全拿来搞商业
> 、搞政治好了,抓个 P2P 从教育部到区网中心再到各校电算
> 中心整天念,学术网路规范更要奉成圭臬,结果一个小小的
> 蓝教头可以卖货卖到赚翻天,因为他在曾大教授眼中是合理
> 的,是应该的,我们小小大学生抓 P2P 就好像妖魔鬼怪,
> 真是怪哉!
> 如果是这样,别用两套标准,学网全部不要规范,只要打着
> 学术研究的旗帜,一率放行好了,用个大陆软体就发公告,
> 用 P2P 也发公告,发个广告信研究网路行销也发公告禁止,
> 那为什麽蓝教头网站利用学网进行政党行销就可以呢?进行
> 不实毁谤也可以,家法都不能管就对了?那凭什麽拿这套家
> 法来压底下学生?
--
◎ Origin: 中央松涛站□bbs.ee.ncu.edu.tw From: 61-229-134-21.dynamic.hinet.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