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Config
标 题Re: 台湾学术网路的问题 ? 智财权告状找谁 ?!
发信站NCTU (Sun Apr 4 18:08:19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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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人:
[email protected], 信区: Config
>> try or test <
[email protected]> wrote:
游戏规则很可爱,只有所有者愿意时,可以转移给他人,但也可以暂时登
录给他人。大家可以追一下,有的 IP 来自教育部,但是已经改登录,但
是大部分的 IP 没有改登录,可以知道,所有者意愿,决定一切。
有人愿意转移出去,有人目不愿意再次转移,正常程序之下,他人难以介
入。
要打跨国历史官司,要看当初申请 Email 还在不在,是教育部以教育管辖
单位为自己申请的,还是以教育管辖单位为名义替全国大专院校申请的,我
印像中原申请人第一次申请不多,第二次以教育主管单位申请了一挂,因为
核发时并未确定那个 IP 给那个学校,所以确定不是替特定大学申请的,是
为自己申请的。更何况年代久远,国外管理单位变更。最重要的是只有少数
学校愿意独立,大部分学校愿意在教育部之下。要强迫教育部吐出属於它的
东西,不容易。核发单位当初把教育部看成准 ISP,还是代理发放单位,还
是准 contry NIC,就我所知连核发者、申请者当时都搞不清楚。就算打国
际历史官司,最後还是回到现况。
>> 教育部电算中心对学术网路的权力来自『学术网路所有学校使用的
>> IP 几乎 99.999% 是教育部电算中心的』!
> TANET 的 ip 与 domain name 最早的时候是向 InterNic 直接申请
> 的, 挂的名字是陈文生, 後来就分配到各校.
> 後来 IANA 要按地区分 APNIC , ARIN , RIP/NCC 等大地区登录管理
> 就移到 APNIC 重新登记, 当时各校及教育部电算中心都懒懒的, 就
> 是怕被有事通知, 所以後来就由 TWNIC 统一一次登记全挂到 TANET
> 并且以 MOECC 为联络单位. 记得这事还在技术小组讨论过, 当时的
> MOECC 人员还苦着脸要求下决议各校各自去登录, 後来就协调统一处
> 里掉.
> 各校电算中心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也不会想去主动更正, MOECC
> 就只好认了, 替大家扛了再转通知.
> 这个盟主总是有人推着去扛黑锅, 也算是 "不亦仁义" 乎.
> 想脱手的已被当成惯例看待, 到头来真会是 MOECC 主其事者可能两
> 头落空, 想推的没推掉, 不想给的又莫明其妙的给送走了 !
> 当时给电信研究所的 IP 140.108.0.0 不知又流落何方 ?
>> 成大 MP3 教育部要管,是因为成大用的 IP 是教育部电算中心的。
>> 各校 P2P、Spam Mail、Virus、Attack、Port scan 事件教育部电算
>> 中心要管,是因为各校用的 IP 是教育部电算中心的。
>> 正如 HiNet 专线用户、ADSL 用户 P2P 万一出事,国外也是找 HiNet
>> 出面管理一样。
>> > 台湾学术网路是否由阶层式的官僚系统组成 ? 答案是:找不到
>> > 任何一个法定的官方组织架构条文. 教育部电算中心最强有力的表
>> > 达就是国内外骨干的一部份是由其编列预算租用, 来进行施政的.
>> > 那麽教育部是否有学术网路使用上的管辖权 ? 基於权责, 提供服
>> > 务的单位应明列其用途策略(Policy of use), 跟使用者达成契约
>> > 式的约定, 约定双方的责任与权利. 但若不是教育部电算中心经费
>> > 提供的服务, 教育部电算中心有管辖权吗 ? 有连带责任吗 ? 其实
>> > 权责仅存在於双方约定的契约关系或协议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