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wnrosa (lunadark)
看板Conan
标题Re: [心得] 终於懂得柯南和有希子的关系了
时间Mon Sep 19 11:38:50 2005
※ 引述《opopop (迫间生)》之铭言:
: ※ 引述《candicesm (123)》之铭言:
: 原来他们的关系是
: 祖父的哥哥(祖公??)的女儿(姨婆吧)
伯祖父 堂姑
: 的表哥的叔父的侄子
堂舅 姑祖父的弟弟(姑婆的丈夫的弟弟)
侄子─堂舅
舅表.姨表.姑表
: ^^^^^^^^^^^^^^^^^^
: 这以後的称谓我完全无法得到解答
:
可以有好心人解释一下吗??
曾祖父母 姑祖父的父母
│ │
┌─────┼────┐ ┌───┼───┐
│ │ │ │ │
祖父 伯祖父 姑祖母(姑婆)-姑祖父 姑祖父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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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父 堂姑
姑婆的儿子
│ │ │
我及兄弟姊妹 ↘ ↙
表兄弟姊妹
我的概念是这样子
狂汗
所以就是姑婆的儿子啦
哈...应该是吧
姑婆的儿子是堂舅还是表舅...
忘记了...搞不清楚...晚点问我妈
去问问看好了...
头昏中
反正是两人的关系是六亲等的旁系血亲
在禁止近亲结婚的法令中不能结婚的那种
(不过在日本可以啊.日本三等以外就OK)
哈...
按民法之规定,结婚应有公开仪式及二人以上之证人及不违反近亲结婚限制
(民法第九百八十三条)与重婚之禁止(民法第九百八十五条)等规定,
即为有效之婚姻,并不以至户政机关登记为生效要件,
婚姻如符合前述规定纵未至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仍为有效之婚姻。
至如双方欲分开,该婚姻既属有效,自应办理离婚手续。
民法第九百八十三条第一项规定:「与左列亲属,不得结婚:
直系血亲及直系姻亲。
旁系血亲及旁系姻亲之辈分不相同者。但旁系血亲在八亲等之外,
旁系姻亲在五亲等之外者,不在此限。
旁系血亲之辈分相,而在八亲等以内者。但六亲等及八亲等之表兄弟姊妹,不在此限。」
以前的民法亲属编为了因应这种民情,特别准许表兄妹可以结婚,
旧的民法亲属编第九百八十三条第一项中虽规定八亲等以内的
同辈旁系血亲不能结婚,却又例外地规定:「但表兄弟姊妹,不在此限。」
在民国七十四年六月三日公布新修订的亲属编条文中,已将上述的条文修正为:
「但六亲等及八亲等之表兄弟姊妹,不在此限。」
把四亲等的表兄弟姊妹包含在禁止结婚的范围内,
以致从此四亲等的表兄弟姊妹不能结婚了。
但是法律是不能改变以往已发生的效力的,
所以在七十四年六月五日(生效日)前结婚的表兄妹仍然是合法的夫妻。
在此之後,四亲等的表兄妹(表姊弟)若结婚,他们的婚姻就是无效的。
血亲与姻亲的定义
1.血亲
「血亲」,是指和自己有相同血源的亲属。
又可分为「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根据民法的规定,他们的意义分别是:
(1)直系血亲
民法第九百六十七条第一项:
「称直系血亲者,为己身所从出,或从几身所出之血亲。」
例如父母、曾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等都是。
(2)旁系血亲
同一条第二项:
「称旁系血亲者,为非直系血亲,而与己身出於同源之血亲。」
例如兄弟姊妹、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伯叔父、姑母、姨母、舅父等都是。
2.姻亲
因婚姻媒介所发生之亲属关系为「姻亲」。
第九百六十九条:「称姻亲者,谓血亲的配偶、配偶的血亲、及配偶的血亲的配偶。」
根据以上的规定,姻亲是指血亲的配偶、配偶的血亲和配偶的血亲的配偶这三种人,
却不包含血亲之配偶之血亲。
(1)血亲之配偶
自己与其有血亲关系人之配偶,不论该血亲为直系或旁系血亲,均成立姻亲。
如继父、儿媳、女婿(直系血亲之配偶);兄嫂、舅母、外甥媳(旁系血亲之配偶)。
(2)配偶之血亲
自己与其配偶之血亲成立姻亲,不论该血亲为直系或旁系。如岳父母、翁姑、
妻前夫之子女(配偶之直系血亲);妻弟、妻之姨或舅、妻之侄或甥(配偶之旁系血亲)。
血亲之配偶或配偶之血亲乃为一体两面,甲与乙有姻亲关系时,甲如为乙之血亲配偶
乙必为甲之配偶之血亲。
(3)配偶之血亲之配偶
自己与其配偶之血亲成婚之人亦成立姻亲关系,不问该血亲为直系或旁系。
如己妻之继父或继母(直系血亲关系)己妻之兄弟或己妻之姑姨之夫(旁系血亲关系)。
此姻亲概念相当扩大外国之法中甚少承认其为姻亲。
亲等的计算方式
关於亲等的计算法,又可分为血亲的亲等计算和姻亲的亲等计算。
1.血亲之亲等计算
民法第九百六十八条:「血亲亲等之计算,直系血亲,从己身上下数,
以一世为一亲等。旁系血亲,从己身数至同源之直系血亲,在由同源之直系血亲,
数至与之计算亲等之血亲,以其总世数为亲等之数。」
即是由自己往上算,算到与要计算的人共同祖先处,在往下算到那人,
两者加起来便是。例如同一个祖父的表哥与自己的亲等,是先从自己往上算到祖父,
共两亲等,在由祖父往下算,算到表哥,也是两亲等,加起来共四亲等,
於是自己和表哥之间就是四亲等的血亲。
2.姻亲之亲等计算
民法第九百七十条:「姻亲之亲系及亲等之计算如左:
一、血亲之配偶,从其配偶之亲系及亲等。
二、配偶之血亲,从其与配偶之亲系及亲等。
三、配偶之血亲之配偶,从其配偶之亲系及亲等。」
姻亲乃基於婚姻之媒介而发生亲属关系,故无论血亲之配偶、配偶之血亲
或配偶之血亲之配偶,均有一方或双方之血亲关系之连系,从而计算该血亲之亲等後,
基於夫妻立於同等地位,将该血亲之亲等移为姻亲之亲等。
(1)血亲之配偶,从其配偶之亲系及亲等
例1:
己与父之继母为直系姻亲二亲等,因为己与祖父为直系血亲二亲等,而父之继母为祖父
之配偶,故祖父配偶之亲系与亲等,从祖父之亲系与亲等。
例2:
己与堂伯母为旁系五亲等,因己与堂伯父以曾祖父为其同源始祖,而二之间为旁系血亲
五亲等。堂伯母之亲系与亲等从堂伯父之亲系与亲等。
(2)配偶之血亲,从其与配偶之亲系及亲等
例1:
己之妻父为直系血亲一亲等,因妻与其父为直系且亲一亲等。
例2:
己与妻之叔父为旁系血亲三亲等,因妻与其叔父为旁系血亲三亲等。
(3)配偶之血亲之配偶,从其配偶之亲系及亲等
例1:
己与妻之舅母关系,因妻与其舅为旁系血亲三亲等,而己从妻,妻之舅母从妻之舅父,
故己与妻之舅母为旁系姻亲三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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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呼 对 象 称呼
父亲之祖父 曾祖父
父亲之祖母 曾祖母
父亲之伯祖父 曾伯祖父
父亲之伯祖母 曾伯祖母
父亲之叔祖父 曾叔祖父
父亲之叔家母 曾叔祖母
父亲之父亲 祖父(爷爷)
父亲之母亲 祖母(奶奶)
父亲之伯父 伯祖父
父亲之伯母 伯祖母
父亲之叔父 叔祖父
父亲之叔母(婶母) 叔祖母
父亲之姑父 姑祖父(姑爷爷)
父亲之姑母 姑祖母(姑奶奶)
父亲之舅父 舅祖父(舅爷爷)
父亲之舅母 舅祖母(舅奶奶)
父亲之姨父 姨祖父(姨爷爷)
父亲之姨母 姨祖母(姨奶奶)
父亲 父亲(爸爸)
父亲之妻 母亲(妈妈)
父亲之後妻 继母(妈妈)
父亲之兄 伯父
父亲之嫂 伯母
父亲之弟 叔父
父亲之弟妇 叔母(婶母)
父亲之姐妹 姑母(姑妈)
父亲之姐丈妹夫 姑父(姑爷)
父亲之堂兄 堂伯父
父亲之堂嫂 堂伯母
父亲之堂弟 堂叔父
父亲之堂弟妇 堂叔(婶)母
父亲之表伯父 表伯祖父
父亲之表伯母 表伯祖母
父亲之表叔父 表叔祖父
父亲之表叔母(婶母) 表叔祖母
父亲之表兄 表伯父
父亲之表嫂 表伯母
父亲之表弟 表叔父
父亲之表弟妇 表叔母(表婶母)
父亲之堂姐妹 堂姑母(堂姑妈)
父亲之堂姐丈、妹夫 堂姑父(堂姑爷)
父亲之侄儿 堂兄、堂弟
父亲之侄媳 堂嫂、堂弟妇
父亲之侄女 堂姐、堂妹
父亲之侄女婿 堂姐丈、堂妹夫
称呼对象 称呼
母亲之祖父 外曾祖父
母亲之祖母 外曾祖母
母亲之父 外祖父(外公)
母亲之母 外祖母(外婆、姥姥)
母亲之伯父 外伯祖父
母亲之伯母 外伯祖母
母亲之叔父 外叔祖父
母亲之叔母(婶母) 外叔祖母
母亲之舅父 外舅祖父
母亲之舅母 外舅祖母
母亲之姨父 外姨祖父
母亲之姨母 外姨祖母
母亲之後夫 继父(爸爸)
母亲之姑父 外姑祖父
母亲之姑母 外姑祖母
母亲之表伯父 外表伯祖父
母亲之表伯母 外表伯祖母
母亲之表叔父 外表叔祖父
母亲之表叔母(婶母) 外表叔祖母
母亲之兄弟 舅父(母舅)
母亲之嫂嫂、弟妇 舅母(舅妈、妗)
母亲之姐妹 姨母(姨妈)
母亲之姐丈、妹夫 姨父(姨爹)
母亲之堂兄弟 堂舅父
母亲之堂嫂、弟妇 堂舅母
母亲之表兄弟 表舅父
母亲之表嫂、弟妇 表舅母
母亲之表姐妹 表姨母
母亲之表姐丈、妹夫 表姨父
称呼对象 称呼
兄 哥哥(兄长)
兄之妻 嫂嫂
弟 弟弟
弟之妻 弟妇(弟媳)
姐(姊) 姐姐
姐之夫 姐丈(姐夫)
妹 妹妹
妹之夫 妹丈(妹夫)
叔伯之子 堂兄(嫡兄)
堂弟(嫡弟)
叔伯之儿媳 堂嫂(嫡堂嫂)
堂弟妇(嫡堂 弟妇)
叔伯之女 堂姐(嫡堂姐)
堂妹(嫡堂妹)
叔伯之女婿 堂姐丈(嫡堂姐丈)
堂妹夫(嫡堂妹夫)
姑父、舅父、姨父之子 表兄、表弟
姑父、舅父、姨父之儿媳 表嫂、表弟妇
姑父、舅父、姨父之女 表姐、表妹
姑父、舅父、姨父之女婿 表姐丈、表妹夫
嫂嫂、弟媳、姐丈、妹夫之父母 姻家父(姻翁)
姻家母
嫂嫂、弟媳、姐丈、妹夫之伯父母 姻家伯父
姻家伯母
嫂嫂、弟媳、姐丈妹夫之叔父母 姻家叔父
姻家叔(婶)母
嫂嫂、弟妇之兄弟 姻兄、姻弟
姐丈、妹夫之兄弟
嫂嫂、弟妇之嫂 姻嫂
姐丈、妹夫之嫂
嫂嫂、弟妇之弟 媳 姻弟妇
姐丈、妹夫之弟媳
嫂嫂、弟媳之姐妹 姻姐、姻妹
姐丈、妹夫之姐妹
嫂嫂、弟媳之姐丈 姻姐丈
姐丈、妹夫之姐丈
嫂嫂、弟之妹夫 姻妹夫
姐丈、妹夫之妹夫
乳父、母 奶妈(奶娘)、奶父(奶爷)
称呼对象 称呼
丈夫 夫
丈夫之祖父 祖翁(爷爷)
丈夫之祖母 祖婆(奶奶)
丈夫之伯祖父 伯祖翁
丈夫之伯祖母 伯祖婆
丈夫之叔祖父 叔祖翁
丈夫之叔祖母 叔祖婆
丈夫之父 公公(爸爸)
丈夫之母 婆婆(妈妈)
丈夫之伯父 伯翁(伯父)
丈夫之伯母 伯母
丈夫之叔父 叔翁(叔父)
丈夫之婶母 婶母
丈夫之兄 阿伯(哥哥)
丈夫之嫂 阿伯姆(嫂嫂)
丈夫之姐 阿姑(姐姐)
丈夫之姐丈 姑爷(姐丈)
丈夫之弟 阿叔(弟弟)
丈夫之弟媳 阿婶(弟媳)
丈夫之妹 姑姑(妹妹)
丈夫之妹夫 姑爷(妹夫)
丈夫之姑母 姑母
丈夫之姑父 姑父
丈夫之舅父 舅父
丈夫之舅母 舅母
丈夫之姨父 姨父
丈夫之姨母 姨母
称呼对象 称呼
妻子 妻
妻子之祖父 岳祖父
妻子之祖母 岳祖母
妻子之伯祖父 岳伯祖父
妻子之伯祖母 岳伯祖母
妻子之叔祖父 岳叔祖父
妻子之叔祖母 岳叔祖母
妻子之父亲 岳父(丈人、泰山)
妻子之母亲 岳母(丈母、泰水)
妻子之伯父 岳伯父
妻子之伯母 岳伯母
妻子之叔父 岳叔父
妻子之婶母 岳叔母
妻子之兄 内兄(舅子)
妻子之嫂 内嫂(舅嫂)
妻子之弟 内弟(舅子)
妻子之弟媳 内弟媳
妻子之姐 姨姐(姨子)
妻子之姐丈 姨夫(襟兄)
妻子之妹 姨妹(姨子)
妻子之妹夫 姨夫(襟弟)
妻子之姑母 内姑母
妻子之姑父 内姑父
妻子之姨母 内姨母
妻子之姨父 内姨父
妻子之舅母 内舅母
妻子之舅父 内舅父
妻子之表伯父 内表伯父
妻子之表伯母 内表伯母
妻子之表叔父 内表叔父
妻子之表婶母 内表婶母
妻子之表兄 内表兄
妻子之表弟 内表弟
称呼对象 称呼
子 儿(儿子。某男)
女 女(女儿、某女)
子之妻 媳(儿媳妇)
女之夫 婿(女媚)
子之子 孙(孙男)
子之女 孙女
子之媳 孙媳
子之女婿 孙女婿
女之子 外孙
女之女 外孙女
女之媳 外孙媳
女之女婿 外孙女婿
兄弟之子 侄(侄儿、犹子)
兄弟之女 侄女
兄弟之媳 侄媳
兄弟之女婿 侄婿(侄女婿)
兄弟之孙 侄孙
兄弟之孙女 侄孙女
兄弟之孙媳 侄孙媳
兄弟之孙女婿 侄孙女婿
姐妹之子 甥(外甥)
姐妹之女 甥女(外甥女)
姐妹之媳 甥媳(外甥媳)
姐妹之女婿 外甥女婿
姐妹之孙 外孙
姐妹之孙女 外孙女
姐妹之孙媳 外孙媳
堂兄弟之子 堂侄、堂侄儿
堂兄弟之女 堂侄女
堂妹之子 堂甥(堂外甥)
堂姐妹之女 堂外甥女
表兄弟之子 表侄(表侄儿)
表兄弟之女 表侄女
表姐妹之子 表外甥
表姐妹之女 表外甥女
: 哈哈 真是复杂阿
: 我发现 友希子 真的很漂亮
: 帝丹中学的 女王 vs 公主
: 公主 应该会赢吧 假如比赛没被取消
: 她们的际遇会不会差太多阿
: 我比较喜欢女王耶(羞)
: 小哀........真是太有女人味了
: (频频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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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3.163.23
1F:推 DYT603:你很强 但我看了还是头晕="= 09/19 11:52
2F:推 kaikai22:头真的是很晕...还是谢谢你的用心 09/19 11:55
3F:推 pudings:基本上我觉得有希子只是想用超长句子混淆他人视听而已... 09/19 12:10
4F:推 whika:认真~~~拍拍手 09/19 13:44
5F:推 nineteen19:只有由衷的佩服你了 <(_ _)> 膜拜中 09/19 15:39
6F:→ LHN602:这一篇文章值259银 <---你是为了这个才po一大串的吧 = = 09/19 16:27
7F:推 sesshoumaru:头晕+1..... 09/19 17:56
8F:推 dawnrosa:汗...其实一开始只是想把那个关系弄清楚.结果我写到一半 09/20 00:22
9F:→ dawnrosa:就开始...有点混乱....哈...所以不小心写了有点久 09/20 00:22
10F:推 opopop:感恩啦~真的是强手啊-.- 09/20 09:30
※ 编辑: dawnrosa 来自: 218.163.163.43 (09/20 20:16)
※ 编辑: dawnrosa 来自: 218.163.165.33 (09/21 01:29)
11F:推 nana7:姑婆的儿子是表舅...乱入 09/29 02:32
12F:推 flydandelion:推三楼 XDDD 10/28 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