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ltawai (deltawai)
看板Competence
标题[设计] 2010全国青年水墨创作大赛
时间Mon Sep 6 18:55:24 2010
活动网址:
http://artnews.artlib.net.tw/view/news/8384.html
详细内容:
第六届「胜安艺术奖」暨第四届「热爱艺术奖」
2010年全国青年水墨创作大赛简章
壹、设立目的:
全国青年水墨创作大赛为中华行善功德会附设杨胜安艺术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委由国立台湾
艺术大学书画艺术学系共同举办。「胜安艺术奖」为台湾已故青年艺术家杨胜安父母亲杨
麒麟夫妇纪念爱子杨胜安老师生前无畏两次严重躁郁症打击,仍执着於艺术创作精神而设
置;「热爱艺术奖」则为鼓励重大伤病、身心障碍、罕见疾病、家境清寒或中辍奋起努力
创作之青年学子。「杨胜安艺术奖(助)学金」资金源起为其母亲盛连金老师为追忆爱子
所撰之「浴火凤凰 忆-我儿胜安」一书义卖募集而起,用以奖励具创作潜力之学子,推动
水墨创作风气,以培育艺术创作人才。
贰、承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中华行善功德会附设杨胜安艺术奖学金管理委员会
国立台湾艺术大学书画艺术学系
(二)协办单位:台北市立教育大学特殊教育中心
志明艺术有限公司 吉吉艺术精品 希望台东资讯室
参、参赛类别:水墨、彩墨创作,主题自由创作。
肆、参选资格:高中(职)在学学生,限就读高中职时期创作之作品,每人限一幅作品。
伍、作品规格:不限直式横式,画作尺寸不限,画心面积需大於8才(7200平方公分)。
陆、参赛暨评审方式:
一、由主办单位聘请艺术界各方学者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得奖作品由评审委员会评定之
。
二、参赛评选作业方式如下:
(一)初审:分为网路报名及通讯报名,二种方式请选择一种方式报名。
1、 网路报名:请由www.AnAnArt.org进入,开放时间为99年10月14日上午09:00至99年
11月14日夜间24:00止
(1) 报名至11月14日晚上24:00截止,请详填网路报名表,并上传一幅作品档案(档案
格式:JPG,档案尺寸约为1280×1024像素,档案大小在2MB以内,以清晰色准为原则,请
自行负责)。
(2) 报名经主) 为避免截止前因网路承载过重无法报名,请尽早提前完成报名,如有报名上问题敬
请先详阅报名系统上之最新消息与注意事项或来电洽询。
(4) 参加热爱艺术奖者,除网路报名成功外,须於11月14日前邮寄相关书面证明资料(
重大伤病、身心障碍、罕见疾病、家境清寒或中辍证明)。
2、 通讯报名:报名至11月14日截止(遇假日不延长至隔周一,敬请提前邮寄)。
(1) 请缴交一幅8 X10寸作品相片或彩色数位输出A4图片一张(以清晰色准为原则,请
自行负责),并於照片背面右上角依序书写姓名、学校及作品名称。
(2) 请详填报名表(附件2)连同作品相片或图片装入A4信封,黏上信封外标签(附件1
),一律以挂号邮寄至主办单位。(地址:22054板桥市中正路1巷16弄20号1楼,杨胜安
艺术奖学金管理委员会 收,电话02-29682777);以邮戳为凭,逾期或资料不齐者恕不受
理。
(3) 参加热爱艺术奖者,须同时於11月14日前邮寄热爱艺术奖相关书面证明资料(重大
伤病、身心障碍、罕见疾病、家境清寒或中辍证明)。
(4) 团体报名者请先个别装袋後再以大信封包装统一邮寄,资料混杂者不予受理。
3、 初审结果於11月27日前於「杨胜安艺术生命纪念网站」公告,不另行发函通知。
4、 所有资料及照片审查後一律不予退还,送件前请自行拷贝留存。
5、 作品照片不得经由电脑软体修改,若经主办单位查证发现档案照片与原件作品不相符
者,主办单位有权直接取消决审资格。
(二)决审:
1、 初审通过者(即入选以上)请缴交原件作品参加,以原件作品参加决审。
直式创作请裱以卷轴参加决审评选。
横式创作请裱以拓底衬边不加框参加决审评选。
2、 决审作品资料标签(附件2)请以纸胶带上下黏贴於作品背面右上角。
3、 未依规定规格交件者,丧失入围决审资格,不得异议。
4、 决审作品送件,请先以塑胶套装妥後再妥善包装,避免受潮、压扁及损毁,因邮递过
程遭致作品损坏时,由作者自行负责。
5、 请於指定日期寄达参赛作品至台湾艺术大学书画艺术学系办公室(可亲送、邮寄或自
觅货运;地址:22058板桥市大观路一段59号,电话:(02)2272-2181#2050~2)。
6、 决审结果公布在杨胜安艺术生命纪念网站及发函通知。
柒、奖励方式:
一、「胜安艺术奖」一名,杨胜安艺术奖学金新台币三万元整、奖盃乙座。
二、优选奖三名,杨胜安艺术奖学金新台币一万元整、奖盃乙座。
三、佳作奖五名,杨胜安艺术奖学金新台币六仟元整、奖状乙帧。
四、入选奖若干名,奖状乙帧。
五、「热爱艺术奖」三名,奖盃乙座,助学金新台币六仟元整。
六、决审作品由评审委员会评定,评审委员会将视作品水准分别授奖。
七、主办单位将典藏「胜安艺术奖」、「热爱艺术奖」及部份得奖作品,作品之所有权及
着作财产权皆归主办单位所有,且得奖者同意不行使该得奖作品之着作人格权,被典藏者
不得拒绝及异议。
捌、展览与颁奖典礼:颁奖典礼暂订99年12月18日(星期六)於国立台湾艺术大学举行。
玖、参赛日程表:
初 审 收 件
99 / 10 / 14 ~ 99/ 11 / 14 (日)以邮戳为凭,遇假日不延长
决 审 收 件
99 / 12 / 9 (四) ~ 99 / 12 / 11(六)寄达参选作品,务必妥善包装
展览(暂订)99/12/15~18於国立台湾艺术大学
颁奖(暂订)99/12/18(六)於国立台湾艺术大学
拾、参赛须知及注意事项:
一、参赛作品主题与画心规格未符合主办单位规定者,不参与初审评选。
二、有下列情况主办单位得取消其参赛资格:
1、抄袭他人作品、他人代笔者、冒名顶替者或经电脑修图者。
2、作品曾参加国内外竞赛、美展发表过之作品。
三、参加「热爱艺术奖」评选之学生,参加规则同「胜安艺术奖」,并另需检附资料如下
1、重大伤病、身心障碍、罕见疾病证明,家境清寒或中辍者由学校教师推荐之。
2、自传或推荐函(格式、字数、手写或缮打皆不限)。
3、其它关於学生热爱艺术之事证(生活或创作照片、报导或其它…)。
4、参加「热爱艺术奖」之学生,亦同时参加「胜安艺术奖」之评选。
四、为尊重您的权益,徵选办法与初审结果,请迳自上「杨胜安艺术生命纪念网站」查询
。
五、通过初审者请将学生证正(反)面影本浮贴於决审标签,以做为身分之认定。
六、奖(助)学金均依所得税法规定扣税。
七、佳作以上得奖最後入围者须亲自参与颁奖典礼,得奖者须於规定期限内领取奖(助)
学金、奖盃或奖状,逾期7日未领者或未於14日内反应未收到者视同放弃得奖资格。
八、决审参选作品於评审结束後,统一於颁奖典礼当日办理退件,当日无法亲自出席并办
理退件者,请於颁奖典礼前事先告知主办单位;逾期或未告知者,均视同授权本会依委托
退件处理,参选者不得异议。
九、委托退件者每件须自付人工处理费用新台币100元(运费依尺寸另计),并一律以指
定货运货到付费方式办理;为节省运费,请多加利用团体送件及退件,同班或同校之作品
建议同学个别装塑胶套後,以牛皮纸或气泡纸统一包装綑札寄出并请检附名册(学校、姓
名以及联络人姓名、电话),并统一收件地址及收件人(可货到付费者)。
十、若发现得奖者有不符本简章之规定,或涉及临摹、抄袭等情事,经证实确凿者,主办
单位除取消其获奖资格及追回已领奖项(金)外,并公告之。
十一、凡参加「胜安艺术奖」徵选者,视同承认本实施办法之各项规定,不得异议。
十二、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经杨胜安艺术奖学金管理委员会修改後於网站上公布之。
拾壹、承办人及联络方式:
承办人:杨胜杰 电 话:(02) 2968-2777 0920-452251 传 真:(02) 2965-8588
地 址:22054 台北县板桥市中正路1巷16弄20号1楼 杨胜安艺术奖学金管理委员会
E-Mail:
[email protected] 网 址:www.AnAnArt.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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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jarlinlove:谢谢您的分享! 09/18 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