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ltawai (deltawai)
看板Competence
标题[设计] 镜圈商圈短片竞赛
时间Mon Aug 23 22:15:08 2010
活动网址:
http://campaign3.yam.com/2009/98moeafilm/
详细内容:
主办单位:
经济部商业司
承办单位:
展智创意策略设计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中华民国形象商圈暨商店街发展促进总会、yam天空传媒、民视文化事业、大台湾旅游网
、前线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全家和高捷)、新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商圈电视)、平和媒体
有限公司(台北捷运)、摩菲尔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公车BeeTV)
报名资格
短片竞赛:
一般对於数位影视创作与商圈活动探讨有兴趣的国人,以个人或团体名义报名均可。团
体参赛以六人为限,个人参赛或团体参赛不限缴交作品件数。(参加其他竞赛得奖作品
不得参赛)
网路票选活动:
一般社会大众。参加活动时应填注相关资料,资料不齐全者将取消得奖资格。
短片竞赛组别
比赛将分为社会组以及学生组(全国公私立高中职生、大专院校学生)
短片竞赛题材范围以台湾境内受经济部商业司辅导及入选98年度优质环境改造计画的商
圈为短片竞赛的范围,内容以能呈现商圈趣点故事、展现商圈环境美感并能刺激民众消
费为主,以引发社会大众回响及带动商圈知名度。
拍摄题材如:
1.资讯科技或是环境工程建设。
2.商圈特有文化、产业、生态、文物、民俗、商品及观光景点等。
3.商圈环境改造过程的人物与事件。
4.与商圈环境美学或行销商圈等相关之其他创意性题材。
创作之内容,可自行搭配歌曲、配乐、音乐进行制作,歌曲可自行选择,但须取得该音
乐之重制权利并取得同意书、授权书。
经济部商业司辅导之商圈资料请详见本活动网站
http://campaign3.yam.com/2009/98moeafilm/,商圈资讯请参见「台湾品牌商圈网」
(
http://gcis.nat.gov.tw/taiwan-go/ShoppingDistricts/Index.aspx)。
短片报名办法
1.请至「镜圈.商圈-圈起你的商圈故事短片竞赛活动网站」
http://campaign3.yam.com/2009/98moeafilm/下载报名资料,填妥後连同5份作品以挂
号方式寄至:406台中市北屯区文心路四段83号4楼之2,展智创意策略设计有限公司「商
圈创意短片竞赛活动小组」收。
2.参赛报名资料含报名表暨智慧财产权声明书、创作说明、团体报名授权代表同意书、
音乐授权书及五份作品光碟。
作品格式与规定
1.片长:3分钟到3分15秒以内。
2.作品需使用数位器材拍摄,或是运用数位技术加以後制完成之影片。参赛者上传格式
为mpeg或AVI档案格式,另需将影片作品以640*480以上的AVI档案格式复制成5片光碟缴
交,并缴交500字内作品创作说明。
3.参赛作品之画面均需配上「作品名称」、「歌词字幕」、「制作者(团队)名单」等
字幕。影片中对白或旁白无中文字幕者,请附上书面文字,以方便评审了解短片内容。
4.影片中之旁白、字幕以华语、华文为主,若为外语发音请另外制作中文字幕。
5.投稿作品请自行剪辑转档为符合NTSC系统标准之数位格式。并请注意作品是否播放会
有问题。(如停格及影音不同步等)
6.作品完成後请自行上传至活动官网之影片上传页面(影片须待书面资料审查通过後,
方开放浏览与票选),并填妥相关资料。参赛者於上传网页後三日内将报名书面资料与
作品寄达(送)至承办单位。如经承办单位书面审查後发现资格或文件资料不符规定者
,将取消参赛资格。
活动重要日期:
1.短片徵件活动:即日起至2009年10月15日下午5点整止。(邮戳为凭)
2.网路人气票选活动开放投票时间:2009年10月16日凌晨零时至10月30日24:00止。
3.短片竞赛成绩及网络人气奖及加油奖公告日:2009年11月6日,中午十二点整。
详情请密切注意本活动主网站!
评分方式:
1.聘请大专院校相关科系教授及业界专业人士共5位,针对作品本身配合评审标准加以评
分,并依分数高低确认名次。另如评审结果未达评审认定标准者得予以从缺,并得将该
奖项名次由另一组递补。
2.网路人气奖部分:由网路票选至2009年10月30日24:00止,累积人气最高之影片参赛者
获选网路人气奖。
3.参加票选活动之人气加油奖:将由投票给网路人气奖得主之民众中,於2009年11月6日
由电脑随机抽出得奖者,并邀请公正人士见证抽奖过程。
4.短片竞赛依照以下评审标准,选出各组获奖名单。为突显行销商圈之目的,「商圈风
格」也将列入评比项目之一。
轩 主题内容25%
轩 画面美感25%
轩 创意概念25%
轩 表现技巧15%
轩 商圈风格10%
5.结果公告日期:2009年11月6日(星期五)中午12点。
奖励方式:
1.短片竞赛各组取金、银、铜牌奖各1名、佳作奖17名。金牌奖金10万元、银牌奖金5万
元、铜牌奖金2万元,佳作奖奖金5仟元。
2.所有参赛作品,将於活动网站中票选出最佳人气奖,票数最高者可获得10寸笔电一台
;参与投票之网友,也有机会获得10寸笔电一台。【主办单位得以同等值商品替代】
3.得奖作品之颁奖将於经济部商业司举办之商圈年会会场举行、作品并置於活动主网站
展览。
其它说明:
1.参赛作品概不退件。
2.除书面报名表外,亦请於活动网站完成短片上传程序并填妥相关资料。
3.参加作品如有毁损等情形者,均不予受理参加。
4.报名表请务必详细填写,作品上亦须清楚标明作品资料,报名之资料遗漏不完整,或
制作规格、内容不符规定者均不受理。
5.得奖作品若有违反着作权、抄袭或经检举曾参加任何公开比赛或展出,经查证属实者
,一律取消资格。
6.得奖奖金、奖品金额在新台币20,000元以上者,得奖者需负担10%之税金(国外参赛得
奖者负担20%之税金),奖品不得折抵现金。
7.着作权相关事项
(1)主办单位经济部商业司对得奖作品有公开发表展览、展示、编辑、发行、宣传、编
印相关专题、图片揭载、公开播放、重制等权利,得奖者应全力配合,不另计酬。报名
需签署报名表暨智慧财产权声明书(参见附件一),着作权归属如智慧财产权声明书所
示,本活动除发给各项得奖奖金外,不另支付其他费用。
(2)主办单位对参赛者送件之所有资料,有以团体形态参赛者,请於报名时填写一代表
人,并授权代表人全权处理与主办单位之相关事宜(参见附件二)。
(3)由於入围参展作品将有机会在大众媒体上刊登或播映,请自行取得作品中所使用影
像及音乐之使用授权,并请配合主办单位缴交授权书(参见附件三),未收到授权书者
,其作品恕无法公开播映。若有任何纠纷,将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8.凡参加比赛者,视同同意遵守本办法,若有未尽事宜,主办单位得随时修订并另行公
布。
通讯联络: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洽询展智公司创意短片竞赛小组
联络人:洪泰阳先生
电话:04-22930839
E-MAIL:
[email protected]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12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