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ltawai (deltawai)
看板Competence
标题[设计] 北区国税局网站首页设计比赛
时间Sat Aug 21 22:51:47 2010
活动网址:
http://www.ntx.gov.tw/Service/ServiceDesign.aspx
详细内容:
一、目 的:
为促使民众踊跃进入北区国税局网站浏览,透过利用电脑结合美术设计及构思网站首页
版面之比赛,了解本局各项便民措施及服务资讯,并甄选最能表达本局特色之首页设计
,作为网站改版之参考蓝图。
二、作品主题:
依本局服务、专业、创新、效能、和谐赋税五大愿景打造全新的网站首页版型。(请参
考http
://www.ntx.gov.tw)
三、主办单位:
财政部台湾省北区国税局
四、参赛资格:
不限。
五、参赛时间:
即日起至99年9月10日(含)止(以邮戳为凭,逾期恕不受理)。
六、参赛方法:
请将参赛报名表(请确认签名)及光碟1片(内含参赛报名表、参赛作品档案【含网页
HTML档案、Images资料夹及Flashes资料夹,所有档案并应以英文命名,第一个字母大
写】及PSD原始档),於99年9月10日(含)止(以邮戳为凭),以挂号邮寄至33049桃
园市三元街156号 财政部台湾省北区国税局 服务科收(注明北区国税局网站首页设计
比赛作品)。
七、参赛作品规格:
(一)参赛报名表(含作品设计理念):请至北区国税局网站首页设计比赛活动网页下
载。
(二)作品档案:设计北区国税局网站首页版型一组,含首页及分页,作品档案除需包
含PSD格式原始档案,并将首页及分页版型与功能作成HTML档案(存放於根目录,首页
命名为Index.htm;分页命名为Page.htm),规格如下:
1.页面最佳观赏解析度为1024*768,字型建议为系统预设字型,使用IE6.0及
Mozilla Firefox 2.0以上版本。
2.须在Windows 2003 Server 作业系统平台及IIS 6.0 Web Server下正常执行。
3.版型图档格式以PSD档,未合并图档层档案为主(图层请分类整齐),要可保留其使
用与修改上最大空间,Flash档案大小须在200kb以内。
4.首页版型呈现内容:页首(财政部台湾省北区国税局全名、LOGO及本局五大愿景,局
名及LOGO需具与首页连结功能,LOGO图档请至活动网站下载)、页尾(本局机关地址、
联络电话、服务时间等)、分类清单、最新消息模组、税务活动模组、广告BANNER区、
搜寻模组等,其余可视个人规划新增1-2项模组,属创意加分范围。
5.分类清单:分类清单连结路径,请依本局网站之相对路径设计
(
http://www.ntx.gov.tw),项目如下:
6.最新消息模组:需设计模组的图型样式,可以假字代替内文。
7.税务活动模组:需设计模组的图型样式,可以假字代替内文。
8.广告BANNER区:以北区国税局现有网站上的广告BANNER为主。
9.搜寻模组:需设计模组的图型样式。
八、评审方式:
由主办单位聘请专家学者3人组成评审小组评定之。
九、评审标准:
(一)内容:网页的结构和层次,网页内容的配置和编排之合理性及其可读性占40%。
(二)美感:网页设计的吸引力,包括色彩、构图、动感、影音效果等占30%。
(三)创意:网页的原创性及特色占30%。
十、奖励方式:
(一)参加奖:为鼓励本局网路会员踊跃报名参赛,前100名报名参赛之会员,每位可
获得300元等值礼券,得奖名单於活动网站公布,并以挂号方式寄出。(以参赛作品收
件邮戳为凭,得奖者不得重覆)
(二)作品奖:
◎第一名:奖状乙帧,奖金新台币2万元。(1名)
◎第二名:奖状乙帧,奖金新台币1万5千元。(1名)
◎第三名:奖状乙帧,奖金新台币1万元。(1名)
◎佳 作:奖状乙帧,奖金新台币5千元。(3名)
※作品奖得奖者仅发给较高之一奖,不得重覆。
十一、结果公布
:
参赛作品得奖名单(暂定)99年9月20日公布於本局网站,并由主办单位个别通知得奖
者。
十二、附 则:
(一)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退件(规格不符将不另行通知)。
(二)评审小组得视参赛作品水准,决定任一奖项是否从缺。
(三)所有参赛作品须为本人作品,且未曾参加比赛得奖或未曾公开发表之作品,如有
违反规定,取消参赛资格。
(四)所有参赛作品严禁抄袭与仿冒,并不得引用有版权之图片、文章或参赛作品,若
经人检举或告发而涉及着作权、专利权及其他权利之侵害情事,参赛者应自负一切法律
责任。
(五)所有参赛作品不可有违反公序良俗之内容。
(六)若有上述3、4、5项情形经查证属实者,将取消其得奖资格,并追回已颁发之奖
状与奖金。
(七)如经得奖,奖金由主办单位依规定办理扣缴,得奖人须提供设计之原始档案(含
完整图层),并配合制作北区国税局新网页改版事宜。
(八)得奖作品之着作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并保留删修之权利,得奖人应放弃使用着作
人格权。主办单位有权依着作权法行使一切重制及无限次公开发表、展示、发行、制作
输出图、印制及相关权利,均不另给酬。
(九)凡参赛者即视同承认本办法之各项规定,如有未尽事宜主办单位有权适时修正之
十三、联络方式:
电话:(03)3396789转1276 林小姐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查询网址:
http://www.ntx.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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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12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