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ltawai (deltawai)
看板Competence
标题[设计] 2010台北好好玩Fun Taipei专业摄影比赛
时间Sat Aug 21 09:20:54 2010
活动网址:
http://funtaipei.taipeitravel.net/02_1.aspx
详细内容:
活动时程
徵件期间:即日起至99 年10月03日 截止
●参赛资格
本活动主办、承办单位之办理人员及本活动评审不可参加比赛。
本活动开放给台湾地区 (包括台、澎、金、马、兰屿、绿岛 ) 之全体居民参加。奖品寄
送地区仅以台、澎、金、马、兰屿、绿岛为限,主办单位不处理邮寄奖品至海外地区之
事宜。
仅接受个人参赛,不得以公司或机构团体名义参加。
●参赛主题
作品内容以台北市淡水河、猫空为摄影主题。
●比赛规则
参赛作品需为参赛者本人作品,并限制件数为3件以内,每件作品必须为符合主题及规格
之单张作品,连作不收。
参赛照片须为近两年之作品(由2008年8月13为起算日。)
参赛作品寄出前,请详加检查,资料不齐者,不列入评审。
参赛作品请自行备份留底,所有参赛作品不论得奖与否均不退件。
邮寄作品前,请先行妥善包装保护,参赛作品如因邮递过程中不可抗力因素致生任何损
害,主办、承办单位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参赛作品如有不符参赛主题或违反善良风俗者,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取消参赛资格,有
关引发之争议并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参赛作品未达标准,奖项得从缺或减之。
参赛者於邮寄作品时,必须连同报名表暨着作权转让同意书以及档案(请依作品规格将
档案烧制成可读取光碟)一同寄出,作为得奖时审查资格之用,未符合此规定者或逾期
交件皆不予受理。
得奖者,每人限得一奖。得奖奖金均应依所得税法规定预先扣缴所得税。
得奖者30名,需配合前往本活动颁奖典礼领取该奖项奖金,其相关办法、时间、地点将
於得奖名单公布时,同时公布於本活动官方网站。主办、承办单位将不负责运送、邮寄
或汇款其获赠之奖品、奖金、奖状等所有奖励品之责。
参赛者视同认可并接受简章之各项规定。
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补充或修正,将以最新公告为主;主办、承办单位对於活
动内容及奖品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释之权利。
●收件资讯
◎作品规格:
传统相机与数位相机皆可参加。(使用数位相机者,画素品质须在六百万画素以上,原始
档案为2000X3000dpi以上规格之JPG档或TIFF档。)
每件作品为一次拍摄之完成品,不得抄袭、格放、後制、裱框、留白边或以电脑改制合
成。
缴交作品时,彩色、黑白、光面、雾面照片不拘,冲洗7寸长边、短边不限之照片,连同
报名表暨着作权转让同意书一并交寄。
一份报名表以一张作品为限,参赛者须撰写照片主题、50字内叙述创作理念。
◎收件办法(通讯报名)
请迳至活动网站下载报名表及着作权授权同意书。
於活动期间,将报名表及着作权授权同意书填写完毕後,与参赛作品(冲洗尺寸为7寸长
边、短边不限之照片、光碟1份:光碟上需标明姓名与作品名称;传统相机须扫描成电子
档),於截止日期前挂号寄送指定地点,信封上需注明「参加2010台北好好玩Fun Taipei
【专业摄影比赛】」,以邮戳为凭,逾期不受理。
参赛作品寄出後2日内,请务必与活动执行单位电话确认报名。
◎收件地址
:台北市100怀宁街92号7楼,2010台北好好玩Fun Taipei专业摄影比赛专案小组收
◎洽询电话:
(02)2311-2811。
●评选事项
由协办单位聘请摄影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小组,以客观、公正、公开的方式评审之。参赛
作品经评审小组评选通过後,依评分高低选出各奖项得奖人。
评分标准:构图创意40%,意境表达30%,摄影技巧10%,主题内容10%,文字说明10%
评审流程(时间暂定):
(1) 99年10月06日~10月10日汇整参赛作品并审核参赛资格。
(2) 99年10月10日~10月14日评审评选。(依作品数量调整评选时间)。
(3) 99年10月15日~10月17日审核得奖作品资格,并确认原始底片或档案无误。
(4) 99年10月18日~10月20日汇整最後得奖作品名单及原始档案,转换成电子格式档案。
(5) 99年10月21日官方网站公告得奖作品及名单,并由专人通知。
评审名单:
(1) 台北市政府观光传播局人员3名。
(2) 外评4位。
●着作权与肖像权相关事项:
参选作品须为自行创作,限未参加其他比赛、未经发表或出版者,且无发生侵害第三人
着作权、肖像权、人格权、隐私权之情事;如有抄袭、重制、侵权、诽谤或违反其他法
令等情形,除取消入选资格、追回奖品外,将由参赛者自负相关法律责任。
对於他人之照片,不论是基於何种原因而取得,在未获得该他人之同意前,如果将之对
外散播,会构成对他人肖像权(此为人格权一种)之侵害。
经公告得奖之作品,得奖人不得要求取消得奖资格。所有得奖作品着作权将归主办单位
拥有,作者应於送件时检附「着作权授权同意书」,且得奖後不得对本会主张着作人格
权。
本局拥有得奖作品自由运用之权利(包括出版、着作、公开展示、发行各类形态媒体宣传
及其他自由使用之营利及非营利权利),不需另行通知及致酬。
作品着作权或肖像权有争议、所有权已被买断者,请勿参加本活动,违反者不予评审;
已得奖者,取消得奖资格,并回收已领取之所有奖项,包含奖状及奖金、奖品、纪念品
等。其涉着作权侵害之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得奖者不得私下将此着作权让渡予第三者,若发生此等情事,主办单位得随时取消其得
奖资格,并追回已颁发之奖金与奖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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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12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