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w (你会欺负我吗?)
看板Comic
标题Re: 没有人想画STAR WARS的同人志吗??
时间Fri Jul 30 12:46:19 1999
※ 引述《lz (太阳花~~^O^)》之铭言:
: 鄙人觉得做同人志真的只是我们因为喜欢这部作品才做的,
: 但是好像很多人都觉得多少有利的考量存在?
: 说真的日本其实不反对同人志,这还是替他们宣传的好方法呢!
国情不同啊.....我们画日本作品的同人当然不用担心...
但如果画本国的(像布布...连续剧)就真的要小心点了....
告的人可不管你是不是喜欢这部作品的.......
: 看到很多人用很严肃甚或严苛的观点在讨论同人志,心里总有点不能平衡,
: 有必要这麽严肃吗?我并不是说不重视法律,但是我自认做同人志时对作品
: 的尊重并无异於一般人,而且很多认真做同人志的同好也是一样的想法,
: 看到他们努力画出来的作品真的会很感动,现在许多言论却让我有「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我了解你的心情...我也有同感....
可是我觉得保护自己也是很重要的事...
我认为如果要贩卖...在选择作品上就要选择不会有危险的作品...
(版权法有国籍限制...如在日本登记的版权,没有在台湾登记...则告诉无法成立)
如果真的有无限的热情....!!!想画不可...只要没有贩售行为也就不会有事
: 还有欧美也是有同人志这种东西的,
: 建议发言的人对自己有把握的事实提出意见比较妥当。
事实是:同人志的的确确是犯法的行为...在欧美也是一样...只是采告诉乃论...
告不告而已...(告成功的例子也不是没有)
我觉得大家要正视这个事实.....!!!
并不是说危险所以就不能画....
而是因为危险...所以我们更要了解....了解了...
才知道怎麽做把风险降低....
例如:不打上连络地址...全用匿名....
利如用赠送方式...但要买某东西.....
现在的版权法可不像普通人想的...
把某东西改一点点拿来用加拐杖加胡子少眼镜就不会有事...
现在的判定是很严格的....
以原稿的时间谁较早为准...
当然啦....如果你画的同人是没有危险性的...(因为我们在台湾)
像日本的动漫画或自创...那当然可以不管快乐的画下去罗......^^
ps补充说明:如果是物品转换成图像是触犯版权法的(如布布同人)
但如是图像转化成物品是不犯版权法的...
所以如依图做成娃娃是不犯法的....
所以cosplay并不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