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mf1024 (你的离去,是我最深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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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没有人想画STAR WARS的同人志吗??
时间Mon Jul 19 18:45:36 1999
※ 引述《SIEGZION (我不是长尾!你认错人了!)》之铭言:
: ※ 引述《ymf1024 (你的离去,是我最深的痛!)》之铭言:
: : 呃,奇怪了,长尾兄喜欢跟笔者这麽和颜悦色地说话,那是人家长
: : 尾兄肚量够大,修养够好,让笔者陶醉在这种如沐春风的境界里。况且
: : ,长尾兄的话一向讲得很明白,不管是明嘲暗讽,或者一语数关,笔者
: : 幸好还都分得出来,莫非是风之大胖兄不能领会长尾兄言语精妙之处於
: : 万一,故有此言乎?
: 原来你喜欢被揪着耳朵呀......嗯.记下了,岂能不投你所好乎?
看来,长尾兄的肚量,似乎并没有笔者所想像的那麽大,长尾兄的
修养,也没有笔者所想像的那麽好吧?对不起,错看长尾兄了!呵呵呵
!想揪着笔者的耳朵呀?那也得长尾兄您揪得到才行呐!不过,从长尾
兄刻意回避了许多笔者所提出的问题的状况上来看,长尾兄若真想投笔
者所好,恐怕还有一段不算小的距离需要努力呦!请继续加油吧!
: : 说到这儿,笔者就不得不纠正一下风之大胖兄了,您真的是误会笔
: : 者的意思了!笔者所谓长尾兄的意见,指的乃是长尾兄所提供的「替代
: : 方案」,并非长尾兄所言关於「牵涉到商业行为一切都不是这麽简单」
: : 的那段话呀!不过没关系,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这次误会了别人的意
: : 思,下次小心点就好了。
: 说得太正确了,确实有人该小心很多点.......
谢谢长尾兄又跟笔者再一次地有了共识,既然长尾兄认为笔者说得
「太正确了」的话,那麽,就让咱们彼此都在这一点上互相勉励,大家
一起「小心很多点」吧!^_^
: : 风之大胖兄提到,长尾兄话中的重点,在於「主办单位必须负责督
: : 导税务统计,至少表面要做作样子。」的说法,笔者也相当同意。
: : 当然,像导航基金会这种从事青少年社会工作的单位,经费的来源
: : 都是向政客财团募来的,因此,为了方便这些机构抵销税额的需要,他
: : 们对於帐面上的数字,都会处理地比较慎重;但是,像捷比这样的私人
: : 企业,在面对同样一件事情的处理态度上,会不会正如风之大胖兄所言
: : 的那麽不能被人相信,笔者就不得而知了,因此,笔者不会人云亦云地
: : 跟着风之大胖兄的说法,也一起不相信捷比,但是,笔者仍然支持风之
: : 大胖兄可以质疑捷比的权利。
: : 另外,风之大胖兄当然可以公开地质疑捷比,但是,提供给您一个
: : 经验,笔者也曾经公开质疑过捷比的某些心态及措施,但换来的却是一
: : 大票捷比基本教义派同人们的围搅,所以,在您发表有关捷比更进一步
: : 的质疑之前,笔者建议您还是三思一下比较好喔!
: 放心吧,大胖兄是经过设身处地的考虑过後再发言的,这种要反驳也不易.
: 但是您上次那个......实在太多自己的想当然耳与直接攻击,不被围剿也难啊
: ......这点就要再提醒你一次,保护自己呀!
嗯,风之大胖兄的确是设想了比一般人更多,也更深入的状况,关
於这一点,笔者也是相当肯定的呢!
不过,不管外人再怎麽「设身处地」地去想,总免不了陷入「想当
然尔」的情境里面去,毕竟不是亲身参与的工作人员嘛,这都是难以避
免的,如果连容许这个设想者犯上这点小错的空间都没有,那也未免太
说不过去了,不是吗?笔者过去如果有所缺失,大概也就是缘在於此,
所以才会不断地提醒自己,千万别再陷入「想当然尔」的情境里,免得
再度招致腹背皆受敌的窘境,就像长尾兄对笔者也有许多「想当然尔」
的偏见与直接或间接的攻击之词,仅管其中大半失准,笔者仍然还是虚
心地接受了。
要保护自己,就得虚心地接受别人的建议,不是吗?与长尾兄共勉
之!
: : PS:各位支持捷比办活动的同人朋友们,请原谅笔者使用「捷比基
: : 本教义派」这样一个政治意味浓厚的说词,在尚未想到一个更好更恰当
: : 的名词之前,请大家多多担待些,若是各位有什麽更好的建议的话,也
: : 欢迎各位提出来一起讨论,谢谢!
: : 是吗?照风之大胖兄的意思,原来咱们台湾人都是一群「不见棺材
: : 不掉泪,不到黄河心不死」的铁齿份子罗!各位同人朋友,您们是吗?
: : 您们都是风之大胖兄口中的那种台湾人吗?如果是的话,那麽,请您随
: : 时注意您的左右,因为,国税局的官员随时都有可能「就在您身边」!
: : ^_^;;;
: 原来您不是这样的台湾人呀,很好很好,意思是您也不画同人不参加即售会
: 贩卖不留把柄罗?那麽我想您没什麽立场在这儿指导人家什麽能画什麽不能画,
: 您又不必负担风险对不?
关於这点,笔者肯定长尾兄您是又搞错了呢!笔者说的不就是「咱
们台湾人」吗?这个「咱们」二字,不就把笔者也包括进去了吗?这麽
明确的字眼,长尾兄竟然分辨不出来!莫非长尾兄对笔者的偏见,已经
严重到蒙蔽了您的双眼,以至於连这麽明显的意思都分不清楚了吗!?
「假定」笔者既不画同人,也不参加贩售会,那麽,根据长尾兄的
逻辑,因为笔者并不负担风险,因此,笔者就丧失了在这儿「建议」人
家什麽能画,什麽不能画的立场。果真如此的话,那麽,敢问长尾兄是
否也创作同人?也参加贩售会呢?「如果」长尾兄两者俱无,则长尾兄
必然也不必负担风险,那麽,长尾兄又是何来的立场,以一副「我知道
的比你多,我看不起你」的态势来此「指导」人家呢?
: : 回归主流的方式有很多种,并不限於一定要回到这几家漫画出版社
: : ,况且,台湾的漫画出版事业,在整个出版产业中,根本也还算不上是
: : 真正的主流,风之大胖兄这麽执着於漫画出版的领域,似乎也太小盱您
: : 自己了吧?
: 你也太高估了非主流的力量了吧?没有市场竞争力的东西怎麽能妄想扭转
: 市场?
很抱歉,笔者从来不高估,也从来不低估非主流的力量,因为现实
生活中有太多非主流回过头来宰制主流的个别案例存在,所以,笔者倾
向於乐观地看待非主流的发展与未来,也希望长尾兄在进行观察的时候
,能保持一种开放的心胸,这样的话,对很多事情的观感就不会那麽一
翻两瞪眼,不是一就是二了。
一样商品是否具有竞争力,并不是在设计商品的时候就决定了的。
在一样商品正式投入市场之前,也许我们可以针对当时市场上的需
求,将所有可能具有卖点、具有竞争力的条件都加了进去,但是,一样
商品到底具不具备竞争力,仍然得等到该商品正式投入了市场,真正地
接受了市场的考验之後,才能够证明该商品到底具不具备竞争力。同样
的,市场的扭转,也并不存在於商品本身所具备的竞争力,而在於当时
市场所需求的到底是什麽?几乎所有一炮而红型的商品,大多都是因为
正好迎合了市场上的需要,才造就了该商品畅销的傲人成果。
「今天不具备市场竞争力的,并不表示明天也一样不具备市场竞争
力。」
长尾兄如此武断地说「没有市场竞争力的东西怎麽能妄想扭转市场
?」的说法,说的是不是「同人志是没有市场竞争力的东西」这个意思
呢?如果是的话,笔者只能够在现阶段的市场条件下接受长尾兄的这个
说法,至於未来会有些什麽样的发展,笔者还是倾向於采取开放的态度
来看待它。
: : 当然有罗!笔者最近才刚认识了一位,这位漫画家就不曾进入到风
: : 之大胖兄及长尾兄所谓的「主流」体系里面去,但是他一样活得好好的
: : ,每天的Case排得满满的,又是赶稿,又是上电视,又是教学的,收
: : 入更是比笔者这麽个小上班族高出许多,您能说他过得不快乐吗?
: : 赶不赶稿?钱赚得多,自然得赶稿;有没有截稿压力?当然有,不
: : 然那些钱怎麽赚得进来?有没有出书?怎麽没有,而且还出了好几本呢
: : !哎!没想到风之大胖兄竟然会问这麽外行的问题,千万只是您的一时
: : 失手才好哩!
: 敢问是哪位?都顺从商业出版的规矩了还敢讲不是主流?口说无凭呀.你讲有
: 就要我相信有吗?你讲的这几个例子不都是标准的商业出版吗? 上电视教学等等
: 可不是地下经济呀.
长尾兄,这就不是笔者要数落您了,咱们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
早已经将所谓的「主流」定义在现在这几家漫画出版社了,因此,唯有
进入到咱们定义下的这些漫画出版社,成为签约漫画家,或者虽未签约
,却在这几家漫画出版社中发表作品的漫画家,才能称之为「主流」漫
画家的,不是吗?而笔者所提到的这位漫画家,也确实从未与这几家漫
画出版社签过约,他发表作品的管道,也从来不是这几家漫画出版社,
这不就符合了「非主流」的条件了吗?或者,长尾兄所谓的「主流」有
另一个定义存在?如果有,那笔者可从没听长尾兄提起过,怎地这个不
同的「定义」就这麽忽然间跳了出来呢?
当笔者提出不是长尾兄经验之内的例证时,长尾兄自然可以倾向於
认为是「口说无凭」的空言,就算长尾兄压根儿就不愿意相信,笔者也
不能对长尾兄怎麽样,因为长尾兄的确有自己决定相不相信的自由,或
者理由,不过,笔者可从来就没说过这位漫画家的例子,是属於「地下
经济」的例子呀!记得吗?笔者曾经说过「回归主流的方式有很多种,
并不限於一定要回到这几家漫画出版社」的这句话,看来,长尾兄显然
到现在都还没搞懂这句话的意思,是吗?
: : 这麽说的话,笔者可以很肯定地告诉风之大胖兄,长尾兄的意思绝
: : 对不是经过您的「揣测」以後尝试「复原」的这个意思,理由相当地明
: : 显,应该不用笔者来提醒您吧?
: 套句你自己的逻辑,你不是大胖,怎麽知道大胖不知道我讲的是什麽意思?
笔者确实不是风之大胖兄,自然不知道风之大胖兄是不是真能知道
长尾兄讲的是什麽意思,但是根据文法上的结构来分析,很简单就能够
得出笔者的结论,因为风之大胖兄不仅只是在尝试着要「复原」长尾兄
您的原始造句,甚至还「更动」了它!如此一来,就绝对不会是长尾兄
最初想表达的原始造句了,况且,风之大胖兄也已经明白地指出是在「
猜想」了,那就更不可能是长尾兄的原始造句了!
另外,长尾兄虽然已经很明白地表示,您话中的意思是「同人志的
本质是地下经济」,但这句话在文法上也相当地有问题,笔者不辞谬误
,就大胆地来「猜想」,并替长尾兄的这句话「复原」一下吧!
「同人志的(行销管道与流通方式,由於并非经由一般正常的商业
运作模式而为之,故政府无法透过此一模式加以稽核与管理,亦无法根
据此一模式进行课税,故其运作模式的)本质(就)是地下经济(运作
模式的一种)。」
不知道经过才疏学浅的笔者妄加「复原」之後,有没有更清楚地表
达出长尾兄的意思了呢?如果没有的话,还望长尾兄不吝指正,将您真
正的意思说出来,也好让笔者早点领受教益,如何?毕竟,那是笔者所
「猜想」出来的答案嘛!
另外,长尾兄还是没有回答笔者关於您所谓「地下经济的本质」到
底是什麽的这个问题,莫非这也是长尾兄所刻意要回避的问题之一,如
果长尾兄到头来还是只能够以「同人志的本质就是地下经济」这句话来
搪塞笔者的话,那麽,笔者也就不便再继续追问下去了。^_^;;;
: : 是的,长尾兄,赶快出来纠正一下风之大胖兄的错误吧!那麽明显
: : 的一个差异,连笔者这麽驽钝的人都看得出来,您就赶快跳出来救救风
: : 之大胖兄吧!
: 呵呵,风之大胖讲得完全正确,但是我的确犯了一个错误,我不该误以为板上的
: 人都有起码的国学水准,而没预防到竟然有人会笨到看不懂呀........
哎呀呀!原来在长尾兄的眼中,风之大胖兄的解释才是「正解」呢
!看来,风之大胖兄所犯的那个文法上的错误,长尾兄不仅没能看得出
来,长尾兄还很自豪於自己的国学造诣呢!不过,长尾兄的确是犯了一
个错误,有些时候光是只有最起码的国学水准是不够的,人还是应该要
谦虚一点,免得露出了马脚还在那里洋洋得意地看不起别人呢!
: : 这里风之大胖兄所谓的「对」字,是否代表您对笔者关於「地下」
: : 、「主流」之间所作论述的赞同呢?如果是的话,笔者先在此向您致谢
: : !能被风之大胖兄肯定,真是笔者的荣幸啊!
: : 成为「主流」或其一份子,如果意味的就是如长尾兄所说的那样,
: : 笔者肯定是不能认同的,因为,出版执照、营业登记证和免开发票证明
: : ,为什麽一定要自己去申请呢?您何时曾经看到国内哪一位成名的漫画
: : 家自己去申请了这些证明文件呢?当然,如果是这位漫画家决定要「自
: : 己来当老板」,像林政德一样,那自然就另当别论了。至於会被国税局
: : 给盯上,那是必然的发展结果,只要您赚的钱够多,多到国家无法忽视
: : 您所应缴的税额,就会有这样的结果,那表示的是您有本事,有办法,
: : 至於是不是什麽好处,那就见人见智了。
: 这不是废话吗?同人摆摊位的哪个不是自己卖?你不是自己卖那就要给出版商
: 出版,这不就是回归主流了吗?你自己讲话都前後矛盾唷......
不不不!笔者说的话并没有前後矛盾的问题。
在这里,风之大胖兄与笔者乃是就成为「主流」之後,或者长尾兄所
谓「回归主流」之後所要面对的一些可能的状况来进行讨论,因此,长尾
兄在这个讨论里冒然地引入同人志贩售的这个问题,是不太恰当的,因为
,一旦同人志「回归」了长尾兄所谓的「主流」之後,就不再是同人志了
。因此,请长尾兄先搞清楚风之大胖兄与笔者到底在讨论些什麽之後,再
来表达您的意见,这样应该可以让您的发言更精准些,谢谢!
: : 改革诚然不易,但若是不做,不就永远都没有改革的机会了吗?相
: : 信风之大胖兄及其他有志一同的大大们在《image》上所做的一切,不
: : 都是在寻求改革的一种实践吗?为什麽到了这里就开始悲观起来了呢?
: : 加油吧,笔者是很看好您们的!
: 那麽结果很清楚了,是我们自己亲身参与改革的人来讲改革大不易比较可信,
: 还是什麽都没做的圈外人鼓励别人改革比较有说服力呢?
当然,亲身参与改革的人,由於在切肤之痛的经验上比一般人来得
较多,因此,当这些改革者在受到困难险阻时,偶然发出一声「改革大
不易」的喟叹,确实是很具说服力,但是,如果只是因为能够明确地知
道自己是个身在圈中的局内人,就排斥自己眼中未经求证,就将其定位
为所谓的「圈外人」的建言,那是不是太过於法西斯了点呢?况且,就
算笔者真是个「圈外人」好了,难道长尾兄就连这点「圈外人」的鼓励
都不愿意接受吗?或者这根本就非关「圈内人」或「圈外人」的问题,
全然是因为长尾兄本身对笔者的反感呢?
: : 另外,显然在关於「懂得保护自己」的这个点上,风之大胖兄和笔
: : 者又产生了共识啦!不过,这就叫笔者深感奇怪了,既然彼此的目的都
: : 在於想要让大家都「懂得保护自己」,那麽,为什麽风之大胖兄会跳出
: : 来和笔者打这场看似立场全然相异的笔战呢?
: 因为风之大胖兄了解同人志的立场呀."保护自己"的前提应该是"无碍於同人
: 创作",为了保护自己牺牲同人创作的多样性只会让同人志慢性死亡, 这样保护自
: 己又有什麽意义呢?
关於「保护自己的前题应该是无碍於同人创作的多样性」这点,笔
者深感同意,但是,笔者质疑的是,一旦去除了属於「延伸原作创意」
的部份,就会造成同人志的多样性因而消失的必然结果吗?这样就会成
为同人志慢性死亡的致命原因吗?笔者并不这麽认为,况且,并没有任
何一个现存的例证,可以证明长尾兄所言属实,那麽,长尾兄如此的骤
下断语,未免也太过草率了点吧!
笔者曾经说过,「模仿也许是创作的源头,但是,创新才是它之所
以伟大的原因」,也就是说,笔者并不否定「模仿」有其存在的价值与
必要,但是,面对「创作」这个议题,笔者更愿意去彰显其「创新」的
部份。长尾兄,您能体会笔者的意思吗?
: 回到卢卡斯的东西上,偶像明星拿别人的造型恶搞然後说这不是星际大战,当然
: 会被卢卡斯爷爷电咩,你看美国满街的星际大战COSPLAYER为什麽没事? 店家以星际
: 大战的角色扮演打广告也没事,当然台湾要看到星际大战同人志是满难的,因为这不
: 是同人团体感兴趣的题材,不过有人想画的话,我很乐意见到同好间传阅星战的同人
: 志,而不是一个劲儿说"你会被抓还是省省吧!",况且说这话的人还不是星战迷?
: 拿日本来作例子好了,我在日本都买得到ST的同人志,还是拿毕凯爷爷OOXX的内
: 容,内行的应该知道派拉蒙有多龟毛, 连正面宣传的网站都不授与图像公开的权力,
: 不过ST迷们可没有因此向商人妥协啊...............而这些人有坏了ST的根基吗?
: ST才是这些人撑起来的,这也是日本的业界能默许同人志存在的原因,不懂这个道理
: 的如任天堂KONAMI之流只会被同行讥不会做生意.
这就是问题的症结所在了,一般影迷戏迷拿星际大战来恶搞,在某
些可以忍受的范围之内──当然,这是个满自由心证的标准──只要卢
卡斯先生将其当作是对星际大战的狂热所引发的周边效应,那大概就没
什麽问题了,大家也就不必那麽认真地来深究它。但是,当一个明星把
星际大战拿来恶搞的时候,由於明星所具有的公众人物的身份,很可能
就会真的误导了一般大众对於星际大战的观感,相信长尾兄也该明了一
个明星的影响力会有多大吧?难怪卢卡斯先生会这麽紧张地来函电电人
家罗!
笔者也很希望能够看到同好间有人创作以星际大战为背景的同人志
,况且,笔者也从来就没说过「你会被抓还是省省吧!」的这句话,这
句话不是长尾兄所说的吗?莫非说这句话的长尾兄「不是」个星战迷?
不会吧!?
相信长尾兄应该很清楚,任何的一种商业活动,都必然会承担一些
风险,笔者相信,就连长尾兄所谓的「地下经济」,也无法逃离这个定
律,与其让咱们的同人朋友们在没有这种自行承担风险的认识之下,突
然身受风险之苦,还不如让同人朋友们早点了解这些风险一直就都存在
着的事实,如此一来,一旦真的风险临头,也可以坦然一点,不是吗?
: 既然是搞地下的,就地下的彻底一点,不上不下的半吊子才是最危险的, 就像冒
: 出洞的地鼠给人打一样,打地鼠玩过吧?躲在洞里的地鼠一点事都没有.....
是是是!各位在台湾搞同人志的朋友们,长尾兄已经放出话来了,
各位同人朋友们往後在搞同人志的时候可得更同人一点,千万不要变成
了长尾兄口中那「不上不下的半吊子」呐!至於要如何更同人一点,也
就是长尾兄所谓的「更地下一点」,那就得请教咱们长尾兄啦!长尾兄
还告诉咱们同人朋友们,千万不要做那只笨笨地冒出洞口的地鼠,要好
好地躲在地洞里头呀!因为躲在地洞里的地鼠「一点事都没有」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