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ndyyou (巴哈姆特的粉圆)
看板ComicHouse
标题Re: [问题] 关於客人 >_<"
时间Thu Oct 4 15:32:47 2007
我不喜欢推文,还是回文好了...
我觉得推文中的某人想要表达的是说(拍谢啦我没记ID)
举例说一间烧烤店,用餐时间规定是两小时
但是该店当日并无客满情形.....当客人坐满两小时,是否需要通知客人离开?
站在规定上,没错,店家绝对没有错
但是有时候对事物的观感并不是建构於"规定"
不然为何同样的连锁店,有的大受好评有的被认为是地雷?
明明卖的东西都是一样,规定也是一样,为何有会有不同的评价?
我举的例子,是我实际发生的,去年中秋和一群网友约在某间烧烤店用餐
但是那间烧烤店在我们两小时用餐完毕的时间到了时,其实店内没什麽客人
但是并未有服务人员请我们离开,反而我们在那待了四个小时....XD!!....
(不过服务人员有来收炉子就是...@@!~只是真的没赶人....)
如果说你觉得店内有客人想找座位看漫画找不到,请对方离席,
我相信对方也不好意思待着....
可是假若,明明店内还有很多位子,你却摆明要求对方继续消费才能待着...
即使规定上你是对的,也为了防范未来有人依样画葫芦造成日後困扰这麽做
讲道理你是对的....但是站在消费者的立场,心里难免有所不满与不愉快
这也是确实造成的影响的吧?
我不是说这样做不对或是怎麽样....只是觉得可换个方式想
有人觉得是"人家贪图你们家冷气的便宜"
但是你也可以这样想
"反正冷气开着也是开着,一样的电费钱,何不给别人一个方便"
"说不定以後他带朋友来看漫画,他在旁边打电动无形帮你拉客人呢?"
当然前提是打电动的那位客人不可以妨碍人家啦....
我是觉得打电动其实不算什麽妨碍...
(妨碍观瞻?通常看漫画的人没空看别人在干嘛吧)
而且你的描述中也不知道他到底打多久标准在哪里...
是15分钟还是一个小时?....@@?....
只是提出不同的看法啦....有时候不用什麽都照规定....可以放轻松一点.....
说不定其实没有想像中严重.....@@"....
--
神之领域自救会:http://asgard.playstar.idv.tw/
最新自救进度:
★神领自救--具名连署大行动!(详情见↑网址),已收:2217份
将连署书寄到:邮寄到10099 台北邮政第5-495号信箱 神领自救会 收
自救会专用信箱:[email protected]
自救会综合事物处理:巴哈姆特的粉圆(亚历斯--丝兰雅)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1.20.4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