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urphyWu (雪涛侠隐)
看板ComicHouse
标题[香港旧闻] 「水货」销售仍受规限
时间Sat Dec 3 21:51:57 2005
http://www.takungpao.com.hk/news/2005-6-18/GW-416293.htm
「水货」销售仍受规限
2005-6-18
【大公报讯】工商及科技局局长曾俊华昨日公布的修订知识产权条例建议,除了
增订刑事罪行的项目外,亦有其他范畴的建议,包括为影片和漫画书引进租赁权的民
事法例,及有关平衡进口货品的建议。
曾俊华表示,政府建议为影片和漫画书引进租赁权,并就违反有关租赁权提供民
事补偿。
他称,关注到新条例可能对现有影片和漫画书租赁店的影响。为了确保这些商店
可以在引进法例继续营业,曾俊华指出如果真的增订租赁权条例,条文必须在有合理
数量的版权品已纳入租赁特许计划後才生效,政府亦将鼓励版权持有人为租赁业务制
订合理和简易的特许计划。为了避免版权持有人收取过高费用或施加不合理条款,使
用者可根据《版权条例》把争议转介版权审裁处,为租赁行业提供合理保障。
至於俗称「水货」的平衡进口货品,曾俊华称,版权持有人坚决反对免除现有限
制,消费者却主张将之全面放宽,教育团体和图书馆则表示有实际需要引入该类物品
。曾俊华说,在平衡各方意见後,当局建议保留现有的限制,即「水货」须在「行货
」推出市场後十八个月方能被合法引入。但教育机构及图书馆则可以输入平衡进口版
权货品而获免除有关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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