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urphyWu (雪涛侠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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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施行出版品分级 新闻局说明作法
时间Sat Dec 18 19:56:55 2004
http://www.udn.com/2004/12/17/NEWS/READING/REA8/2408483.shtml
施行出版品分级 新闻局说明作法
【记者徐开尘/报导】
前天起电视上播出新闻局长林佳龙宣导出版品分级的广告短片,林佳龙的台词是
:「分级保护做得好,阅读欣赏没烦恼」,但对应出版品分级办法施行以来引发的争
议,主管机关的烦恼,好像还不少。
针对文化出版人发表声明指陈「出版品及录影节目带分级办法」是不可行的恶法
一事,新闻局出版处处长锺修贤昨天表示,当初已言明办法施行後会随时检讨,「目
前不可能修改办法,也不会暂停施行,否则又要引起儿福团体的抗议了。」但锺修贤
说,近期会邀集出版上中下游业者一起来沟通彼此认知不同的问题,并解释业者的疑
问。
出版品分级施行两周来,各地方政府仍只是劝导,还未开单。面对连日来不断的
争议,出版处认为部分出版业者反应太过度,其实不必那样忧心;过去没有分级制,
警方可依刑法有关出版品猥亵的规定查察,现在业者只要做好分级,不用再担心警察
随时上门,因为「限制级出版品也是合法出版品」,而且地方新闻单位收到检举函会
同警方检查,只会对有问题的书带回研议,中华民国出版品评议基金会也只是协助评
议单位,若引发争议诉愿,最後仍由法院裁定结果。
昨天出版处并出示韩国、日本和香港等地的相关法规,证明我国新制并不算笼统
或严苛。至於外界提出政府机关出版品应否分级,锺修贤说,此法规范的是出版和供
应行为,只要是出版品就一体适用。
【2004/12/17 民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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