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urphyWu (雪涛侠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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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出版品分级箝制言论 作家出版人怒吼了
时间Sat Dec 18 19:49:15 2004
http://www.udn.com/2004/12/16/NEWS/READING/REA8/2406368.shtml
出版品分级箝制言论 作家出版人怒吼了
【记者徐开尘/报导】
「出版品及录影节目带分级办法」施行两周以来,争议不断。官方要出版业者「
自律」分级,行政机关的出版品做到分级了吗?法学学者刘静怡昨天表示,卫生署出
版的性教育书籍、法务部发行的犯罪调查报告里,绝对有很多性行为和暴力现场的描
述,如果这些公家机关出版品都没有分级,「任何人都可以依法提出告诉」。
向来被视为沈默、弱势的文化人和出版业者,昨天也发出不平之鸣,六十余位文
化媒体人、学者、作家、出版业者连署上书给陈水扁总统和行政院长游锡 ,要求一
周内有具体回应,否则还会有更大动作的抗争。会中有人建议,如果公家机构出版品
都不分级,就先告政府违法,再要求修改这项不可行的办法。
这份公开信强调这个分级办法将出版品和录影带混为一谈,是涵盖范围笼统;「
过当描述」、「尚不至引起一般人羞耻或厌恶感者」条文定义模糊;且评定单位和方
法不清,取缔者自由心证,将导致创作者和出版人无所适从。这不仅涉及儿童及少年
福利,创作者和出版业者权益,对社会的言论自由精神都有很大的影响。尤其「新闻
局一方面推动出版品分级,又下令取消2005年台北国际书展限制级专区,新闻局本身
显然是出版品分级办法最大的否定者」。因此期望上述问题未厘清前,新闻局能暂停
实施此办法。
台北市杂志公会理事长、城邦集团总裁詹宏志昨天痛斥这个分级办法是「落伍的
内容,粗鲁的过程,和野蛮的态度」,是政府、出版业者和儿福团体三输局面。曾有
漫画业者告诉他,漫画自动分级,却使警察直接到限制书区把书查扣,「若起诉就是
警方的业绩」,现在罚则更严重,任何不熟法令者都可能让一个出版社停业,更是野
蛮政府的作为。
詹宏志说,出版业者和儿福团体立场并无不同,却未充分对话,致使所有书会落
到无法处理的状况。为此业者、儿福团体应该共同商议出符合自律精神、合理可行且
鼓励创作的办法。
艺评家陆蓉之指出当代艺术和当代文学就是在反映时代面貌,无一不涉此问题,
若真是照章行事,「我不要写文章了,我的艺评事业到此终止了」。面对此事,她只
有「愤怒」可言,表示这是「破坏言论自由的恶法」,「应去控告新闻局」。
「台湾出版的优势,就在自由开放的创作环境,现在这个基础已经动摇。」大块
文化董事长郝明义忧虑此法不仅箝制言论自由,造成出版市场混乱,亦将对社会文化
影响深远。
联经出版公司发行人兼总编辑林载爵说,如果这样下去只会使书店从业员不自觉
扮起检查者,作家在无作为下成为迫害者,人人变成破坏他人者,必导致人人自危的
混乱。诚品书店副总廖美立则明说这是给通路「不可能的任务」,「完全做不到」,
解严後台湾出版多元发展凸显了创意十足,此法完全是倒退行为。
昨天的记者会是一片挞伐声。作家韩良露更以今年阅读《威玛文化》、《在德黑
兰读罗莉塔》和《往事并不如烟》三书提醒众人,历史就在不经意中变调,「如果有
人无限上纲,做文化和思想整肃,怎麽办?难道是毛泽东主义、纳粹主义和柯梅尼主
义的开始吗?我们要进入那个时代了吗?」
近日外界争议大,新闻局局长林佳龙已指示出版处听取外界意见,可随时检讨沟
通。出版处长锺修贤表示,此办法只是限不是禁,如不能卖烟给青少年一样,而且多
国都已施行无碍,业者若要求取消此办法,除非先要求内政部废了「儿少法」。
【2004/12/16 民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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