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yzentins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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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我要投书…(请问几个关於这次分级的问题)
时间Fri Dec 17 02:38:34 2004
※ 引述《leerey (牧纸)》之铭言:
: ※ 引述《dyzentins12 (..)》之铭言:
: : 何须恐慌呢?把眼光放远一点不就得了?
: : 在此提供一点看法,讲错再吐草求进步即可
: : 自出版法甫从88年宣告废止,出版社分众的趋势日益多元并澎勃发展
: : 势力已经可以大到另组各类出版公会甚至合组为另类的评议机构
: : 并得以与阁下所称的官办民营单位相抗衡竞争
: : 再者,假设原评议会所保障的图书阅读市场,本来就趋於保守的价值观...
: : 何不在当初另立一个图评会来区隔小众市场的阅读权力?一样可以提供谘询和认定
: 这个问题我想或许其实答案很简单,
: 就是因为当时「没有必要另外成立」,
: 而此刻,或者到了该另外成立的时候了吧。
: 此时的抗争等行动,或者只是分级制推行的一段阵痛期罢了,
: 阵痛过後,法令回到正轨,民间也另组一个评议组织,或许就会再恢复太平。
-->阵痛过後,法令回到正轨!?......强烈建议省省吧
您觉得行政机关会感受到压力?有立委质询施压还是一小搓人抗争看看就算?
就算让步,也会循''限塑政策''的模式妥协,要求修法时将罚责重新设计
因为顾虑的是取缔成本实在让业者吃不消,才要求民代折衷解决
但到这里就是底限了~~因为他们还要向选区家长交代呢
「没有必要另外成立」...嗯~考量的还是市场因素而非文化推广才会按兵不动嘛
我说过,有前瞻视野又能嗅得出法令终将有所打压
能成立,早就在解禁後成立啦
就算因应办法施行才急就章成立,恐怕是过度性组织,为成立而成立
但,能走的远吗?我相当怀疑!!
: : 就拿各类情色出版品而言,我一直认为甫从释字407号解释一出炉
: : 这类出版商即必须要意识到两点:
: : 1.释字放宽取缔及认定标准,业者自理意识须抬头:
: 这点,我承认,目前的业者们实在也是太过猪头。
: 分级制度被吵起来,被所谓儿福团体坚持要推行,
: 便是因为业者们的不自爱,
: 《生存游戏》相信很多人都会同意它是限制级,也许有少数人会认为它是辅导级,
: 但长鸿出版社当初并没有为这部作品加上任何的限制注记,
: 最近几年,台湾代理的漫画,有许多都会在封面加注小字,
: 提示该作品「未满十八岁不得观看」,
: 当时也不会破坏版面,也不会有什麽影响,
: 但是业者自律分级并没有确实,导致如今的局面。
: 由柯南与小叮当被新闻局发稿澄清的例子来看,
: 其实官方的分级标准还没有什麽不应该的例子(图评会的怪标准暂且不提)。
: 《柯南》在许久之前就曾闹过风波,被建议要列入限制级,
: 但看官方发言,并没有这麽认为。
: 所以当初业者如有自律分级,现在或者不会被刁难到这种地步。
: 现在的状况,陈情、抗议、以及酝酿游行,
: 是谁在搞的呢?
: 我以为是读者,而不是出版社。
: 那连署的页面上,并没有任何一家漫画出版社,
: 要说有出版社,
: 便是言情小说出版社--然而他们并不认为那样的小说描写会被列为限制级,
: 所以他们没有自律加注,我也尚不认为他们做错了。
: 另外是大辣出版社--他们本来就是打着名号要出限制级刊物的,
: 历来自律的也很完善,都有加限制级记号啊,
: 他们做错了吗?没有。
: 真正当时有做错的漫画出版商,如东立、长鸿,
: 现在看来都是摸摸鼻子不说话,他们的确都有错在前,被罚其实没什麽好说的。
: 只是现在牵涉到读者们的利益了,所以我们要跳出来了,就是这样。
: 顺带请问雪涛大是否了解,
: 这个「反对假分级制度联盟」的发起领导人,是什麽身份来头?
: 我是不知道,只是有人带头发起了,很高兴而已。
: : 2. 对过时的评议单位赋予的角色任务太过沉重:
: : 大法官用心去界定猥亵之定义,
: : 意味着对这类妨害风化所影响之民情风俗等社会公益价值,仍然坚持不松口
: : 因为它受到绝大部分民众所认同的价值,单以解释除罪简直难上加难
: : 想要以除罪化方式挑战,业者就必须要能尽早先藉助民间势力倡导
: 藉助民间势力,哪里来的民间势力?
: 亦是难上加难。
: 现在是因为事情闹大了,闹到读者头上来了,
: 读者们才把头探出来,成为现在的这一股势力,
: 不然,当时没惹到老子,老子看我的书,与世无争,
: 你们打你们的立委战,我们看我们的休闲书,井水不犯河水,多好?
-->以出版品的领域而言
有民间势力凝聚,就是体制内改革中公益团体的一环
在法案制定上,出版人说话也比较有份量,意见也能被重视,影响力可谓不大
至少分级公听会上还可以大声呛虾,争取标准上可不能牺牲忽略掉情色文化这一块
但很遗憾的是出版人只因为生意人在乎市场竞争法则下弃守了该有的理想
这类改革慢慢只剩下胃口渐渐被养大的读者被业者硬推在前线抗争
而自己大可慢慢观望,想藉由消费者意志逼迫政府就范
连这点微弱的体制外呼声都要读者自己上?业者会不会太ㄋㄠ?(抱歉,我是这样看的)
想当初就让出版人集结出一股势力不就一了百了?
: : 这是该类团体第一步必须自觉的意识!!
: : 况且原评议会虽然一直是以扞卫出版言论角色自居,
: : 过往协助官员,检方甚至法官尽量作出有力业者之认定,
: : 没有辛劳至少也不是出版业界的罪人吧
: 平心而论,的确不是罪人。
: 只是一群过时的人,有点不懂事的挑起了新一代读者的怨气罢了。
: 但身为一个团体也好,一个人也好,
: 本来就是「盖棺论定」的,如今要真的弄成「一世英名毁於一旦」,
: 我也不知该说些什麽了。
: : 我想这些都是可理解的趋势吧,只是我老想不透
: : 早在出版法被废又最迟儿福法草案审议立法这段时间
: : 该类分众团体早就可以且不得不另组第二个可谘审议的民间单位,
: : 定位当然是以扞卫情色出版自由为主,另与一般民众甚或保守团体积极对话
: 想到了,如果当时这样的小众团体真的组起来了,
: 那不就成为了众矢之的吗?
: 立委接二连三借开骂作秀,儿福团体更是大声抗议,甚至扬言走上街头,
: 你觉得会不会演变出这种状况?
: 谁会愿意当第一个牺牲者呢?
: 因为当时我们没有被迫害到,所以这样的状况出现後,
: 读者也不可能有势力出现,变成一股与儿福团体抗衡并支持「情色保障评监会」的力量。
: 当然现在不同了,读者们都在火头上,读者们的声音形成了,现在要成立便容易多了。
-->但现在治安这样乱,纵使开放风气已相当自由,
这样的团体组起来,一样是众矢之的不是吗?
倘若一直看别人脸色才要推动,是不是相当容易掉入别人的价值观而弃守自己的主见呢?
-->但是现在业者都龟起来了,光靠比例有限的读者力量
就能力抗家长会,教师会,儿福团体,妇女团体......?
以一对多,没选票压力的对上这些牵引选票风向球的公益团体?我只能说:勇气可嘉
: : 综合以上两点研判为什麽没成立?
: : 我想是这类势力太过分散,又过度依赖原单位保障过深
: : 加上业者自主意识不够,只以市场营利为导向,
: : 忽略价值体系推广之重要才能自保
: 你的说法大致上没错,我也只是指出现在的状况,
: 业者猪头是真的,
: 现在只是读者们不希望因为业者猪头导致自己权益受损,
: 打算要扞卫自己的自由权利罢了。
: 业者猪头,可以立法惩罚他啊,
: 可是法令不当,所以要连我们一起受害?这不行。
: 你说把出版社搞倒了嘛,反正一家烂的出版社我们也不是很屑,
: 但是我们自己要买海外原文都不行啦?会不会管得太多了点?
-->谁跟您说代定原文版的受限?
除了也猥亵品之嫌而被检方查扣外
书店有外定想陈列只要按规矩.....并没有禁止出售让您订不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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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6.10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