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urphyWu (雪涛侠隐)
看板ComicHouse
标题[情报] 出版品分级说明会(师大)
时间Sun Dec 12 15:43:29 2004
财团法人中华民国出版品评议基金会 函
机关地址:台北市北平东路二十八号九楼之一
承办人:阙伶真
电 话:二三九六○八○○
传 真:二三九二○八○九
受文者:台北县各出版发行商、供应商
速 别: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条件:普通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九十三年十二月九日
发文字号:佐版评字第○○九三○二一七六号
附件:如说明
主旨:本会承行政院新闻局委托,拟订於本(九十三)年十二月十六日(星期四)下
午二时正假国立师范大学综合大楼召开「出版品及录影节目带分级办法」台北
县出版业发行商、供应商说明会,敬邀漫画小说租售业者、一般书局(店)、
便利商店、量贩店及唱片行(店)等相关业者踊跃出席与会,请 查照。
说明:
一、「出版品及录影节目带分级办法」业经行政院新闻局於本(九十三)年八月二十
六日发布,并自九十三年十二月一日起正式实施。
二、为让出版、发行、供应等出版品业者充分了解本办法内容及相关法源政策,避免
业者误触法令违反规定,特办理本说明会。
三、本说明会攸关出版业发行商、漫画小说租售店业者、一般书局(店)、便利商店
、量贩店及唱片行(店)等相关业者权利与义务,谨请台北县上述等相关业者准
时出席与会。
四、本说明会召开时间、地点如左列:
(一)召开时间:九十三年十二月十六日(星期四)下午二时正。
(二)召开地点:国立师范大学综合大楼二楼二○二演讲厅(台北市和平东路一
段一二九─一号)。
五、检附相关法令表乙份,请卓参。
正本:台北县各出版发行商、供应商
副本:行政院新闻局、内政部儿童局、内政部警政署、台北县政府新闻处
财团法人中华民国出版品评议基金会
儿童及少年福利法相关条文:
一、儿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任何人均不得供应儿童、少年观看、阅
览、收听或使用足以妨害其身心健康之暴力、色情、猥亵、赌博之出版品、图画
、录影带、录音带、影片、光碟、磁片、电子讯号、游戏软体、网际网路或其他
物品。
*违反规定者处新台币陆仟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锾。
二、儿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十二款规定出版品、录影带、影片、光
碟、电脑软体、电脑网路应予分级;其他有害儿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物品经目的
事业主关机关认定应予分级者,亦同。
*违反规定者处新台币壹拾万元以上及五十万元以下罚锾,并得勒令停业一个月
以上一年以下。
三、「出版品及录影节目带分级办法」依儿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规定订
定之。
※「出版品及录影节目带分级办法」业经行政院新闻局於本(九十三)年八月二十六
日发布,并自九十三年十二月一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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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9.5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