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erey (牧纸)
看板ComicHouse
标题Re: 对於这次的分级法条,一点个人看法
时间Sun Dec 12 02:37:50 2004
※ 引述《bbddan (BB弹)》之铭言:
: ※ 引述《leerey (牧纸)》之铭言:
: : 所谓逾越限制级,色情与暴力应该都会包含,
: : 此理不通,是以反对「逾越限制级」的尺度存在。
: 图评会说过..分级制度辨法里并没有逾越限制级这一项..
当然没有这项,但是这麽说是否有点吊诡?
这五个字不过是拿来当成「比限制级还要严重」的一个统称罢了,
用来归类那些所谓的禁书,不然要我们用什麽名词去称呼它?
逾越限制级毕竟也是图评会自己创造出来的,我们不过是借用说法。
: 所谓逾越限制级是指触犯刑法235条..猥亵罪..
这点在下是知道的,感谢指教。
: 以个人认知..就是说会被列入逾越限制级应该只有关乎色情那一项..
: 暴力,血腥再严重也不会被列入逾越限制级..
这样吗…?我没有注意到~
: 所以...要反对的是刑法235条..这条早就老掉牙不合时宜的法令..
反假分级制度联盟似乎还没正式将重点放在这儿?
先静待看联盟要如何接着进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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