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bddan (BB弹)
看板ComicHouse
标题Re: 对於这次的分级法条,一点个人看法
时间Sun Dec 12 02:30:35 2004
※ 引述《leerey (牧纸)》之铭言:
: ※ 引述《rayse (漂流者)》之铭言:
: 所谓逾越限制级,色情与暴力应该都会包含,
: 暴力的话,举绫X行人的小说作品应该颇适合,
: 里面有其中几本「杀人鬼」系列,以及最近的较新书,
: 里面虐杀的情节,是我看到会反胃的程度,
: 比漫画《生存游戏》所让读者感受到的更为震撼。
: 色情的话,除去一般A漫暂不论之,
: 有一种异色图像作品,分类为「猎奇」,
: 其中暴力色情兼具,而且都是夸张到一般人不敢想像的地步。
: 恐怕一半以上的人都无法接受,甚至会对其反胃。
: 然而,读者不看,可以选择不要看啊,
: 书不会自动跑到你面前翻开来逼着你看吧?
: 只要不去看,书就对你没有影响,那为何要再去限制他人的自由?
: 此理不通,是以反对「逾越限制级」的尺度存在。
图评会说过..分级制度辨法里并没有逾越限制级这一项..
所谓逾越限制级是指触犯刑法235条..猥亵罪..
所以之前生存游戏第8集被列入逾越限制级是因乱伦口交等情节..
而非那些头破血流,脑浆横飞的画面..
以个人认知..就是说会被列入逾越限制级应该只有关乎色情那一项..
暴力,血腥再严重也不会被列入逾越限制级..
因此....A片A漫色情小说应该是百分之百会被列入逾越限制级..
所以...要反对的是刑法235条..这条早就老掉牙不合时宜的法令..
(上次有要修掉这条..不过立法院没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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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dyzentins12:不但没修,甚至还加重其刑哩~~ 61.226.102.81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