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monism (海边漂来的黄金螺)
看板ComicHouse
标题Re: 我要投书…(请问几个关於这次分级的问题)
时间Sat Dec 11 01:45:31 2004
※ 引述《leerey (牧纸)》之铭言:
: 五、新闻局事後曾发新闻稿,
: 特别点名指出「哆啦A梦」、「名侦探柯南」为普遍级书籍,
: 请问该稿是何时发布?有没有发文字号之类的东西?
2004.11.30 中时晚报
18禁 哆啦A梦也难逃?
李怡志/台北报导
出版品及录影节目带分级办法明天起实施,但由於法案8月底後,一直到10月底才开始宣
导,所以近来在网路上及读者圈中引发恐慌,许多人甚至以为连《哆啦A梦》或者《圣经
》,会因为里面有科幻、性、暴力、裸露等情节而被列为「18禁」。但出版评议会表示,
依照过去的评议的经验,网友大部分的讨论都是杞人忧天。而出版社、租书店虽然多有怨
言,不过也没有人敢挑战法令,大多已经做好准备。
根据「儿童及少年福利法」,出版品必须分级管理,所以行政院新闻局今年8月26日发布
了「出版品及录影节目带分级办法」,明订了书籍、杂志等出版品与录影带节目、VCD、
DVD的管理办法,是我国继电影、电视节目後,第3及第4项被约束分级的出版物。
根据出版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图书将分为普遍级与限制级两种,而限制级的标准包括过当
描述赌博、吸毒、贩毒、抢劫、窃盗、绑架、杀人、犯罪、自杀过程;有表现强烈的恐怖
、血腥、残暴、变态等情节,但还在成年人可接受范围;描绘性行为、淫秽情节或裸露人
体性器官,但不致於引起成年人羞耻或厌恶。而录影带、光碟则比照电视、电影分为限制
、辅导、保护及普遍4级。两者限制的范围以「犯罪」、「自杀」、「恐怖血腥暴力」及
「性」为主,与电视、电影等限制级规范差距不大。
而租、售限制级出版品的业者,依法也应该设立专区、专柜或在限制级图书上加上封套,
避免18岁以下青少年及儿童接触,也不得租、售给未满18岁的青少年。不论出版业者、大
盘商或零售、出租业者,一旦违反规定,都可以依照儿少法的规定,处10万至50万元的罚
锾,甚至可能被勒令停业1个月至1年。罚钱事小,停业事大,大部分的业者担心停业之後
可能倒闭,虽然抱怨声不断,但大致都已经准备就绪。
但由於出版品分级办法8月底才公布、10月底开始宣导,明天就要「大执法」,造成许多
网友人心惶惶,以为任何出现性器官、暴力、犯罪、自杀等情节的出版品都会遭到限制,
所以
哆啦A梦、皮卡丘、圣经、名侦探柯南也会被禁止。但协助出版社评议刊物的出版评
议会表示,这些图书都是普遍级,网友不用过度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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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 只有一句话的新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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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93.149
1F:嘘 leerey:抱歉,也不是这一篇。 218.184.95.72 12/11
2F:推 leerey:我指的那一篇,是近乎条列式的一篇文稿。 218.184.95.72 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