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bddan (BB弹)
看板ComicHouse
标题Re: 还是老调重谈啦...
时间Fri Dec 10 03:41:47 2004
※ 引述《sfsm (咸鱼)》之铭言:
: ※ 引述《Anail (海边飘来的枫叶鼠)》之铭言:
: : 就是这个制度、罚责和评议会无知的程度、无可违抗的查缉行动
: ^^^^^^^^^^^^^^^^^^^^^^^^^^^^^^^^^^^^^^^^^^^^^^^^^^^^^^^^^^
: 同上...你们了解到分级对我们的优势吗?
我从你的第一篇文看到现在还是不懂现在的分级制度对我们有什麽优势..
请你详细讲解一下在此法执行後对於一般读者优在什麽地方..
: 法律不会只是专用於特定人身上,而是善用法律的人...
可惜租书店的老板们绝对和善用法律这四个字扯不上关系..
畏惧上法院是台湾人的常态..尤其是善良的老百姓..
谁不希望一辈子都和法院不相往来..
: : 迫使这个制度夸张化的!
: : 难道您没注意到评议基金会的成员本来就有励馨和终止童妓等等基金会的人员吗?
: : 我们不怕那些人注意呀!因为不管谁要注意,我们终究还是要反应的!
: : 模糊的制度能够保护出版社和言论自由?你要这麽认为的话是您的权利,
: : 可是我觉得那根本是恐怖且完全不稳定的暧昧,只是某些人自以为「那是种安全」罢了。
: : 法岂可暧昧?岂可模糊?法律一定要严谨明白,但不可过苛,这是非常正当的要求吧?
: ^^^^^^^^^^^^^^^^^^^^^
: 这句话就足以代表你对法律的认知不足...
: 全世界的法律都一样,法律一定要有的模糊界定,这话我以前也说过...
: 再举个例子,何谓"自卫杀人?(正当防卫)
: 刑法第23条::『对於现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保护自己或他人权利之行为,不罚。
: 但防卫过当者,得减轻或免除其刑。』
: 请问一下,何谓 防卫过当 ?
: 防卫过当的定义在哪?
: 更重要的是,如何定义误杀?正当防卫?过当防卫?蓄意杀人?
: 这是全世界共有的问题,
: 因为法律本身就不可定义过於明确,会导致产生法律漏洞...
法律定义模糊..就是代表此法可以无限上纲..看见黑影就开枪..
光是"上法院打官司"这档事,及败诉"可能"罚五十万加停业一年..还有背上妨碍风化前科.
就足以让一般的店家将所有出版品都打入限制级以杜绝所有可能的风险..
重点不在於最後判决结果倒底如何..
诉讼的过程及期间的心理煎熬..就足以引发寒蝉效应..
: 最好的例子!就是台湾的电视分级制度...
: 台湾的电视分级制度很明确...尤其是色情方面...
: 有露出女性乳头者列为限制级...
: 有露出生殖器官...以违反刑法235条处理...(但这算是不成文规定)
: 结果呢?看看我们的0204色情广告...
: 三点不漏...所以是辅导级...但是请各位以道德观点来看...
: 0204的色情广告算是辅导级的水准吗?
: 这就是立法过於明确的问题...
此例个人是觉得有道理..但还是不解分级制度模糊掉会对一般读者有什麽好处..
以个人的认知..大慨就是有露点的现象.但在此模糊的标准下..可能可以列入普通级..
不知道你是不是这一类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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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3.128.2
1F:推 sfsm:椄O一句话,老调重谈,你的疑问和不认同 211.72.39.27 12/10
2F:推 sfsm:可以翻我以前的旧文 218.163.180.116 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