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fsm (咸鱼)
看板ComicHouse
标题Re: 还是老调重谈啦...
时间Thu Dec 9 22:50:38 2004
※ 引述《Anail (海边飘来的枫叶鼠)》之铭言:
: ※ 引述《sfsm (咸鱼)》之铭言:
: : 我没说模糊的法令和政府无关呀...
: : 只是你不了解台湾立法的标准规范...
: : 第一,强势欺压弱势
: : 第二,民意优先,科技、专业其次
: : 第三,如果立法标准会伤害到一方强大势力,则会采取折衷办法...
: : 不信?看看高铁吧,日本和德国的技术人员称台湾高铁是“最危险的设计”,
: : 因为在政治角力的情况下,高铁对於欧洲和日本两边无法选择单一选择,
: : 最後变成欧日混合版本...这种做法,就想把win xp灌进频果电脑一样...
: : 这次的立法也是一样,表面上是强化分级制度,但实际上却是让分级制度虚无化,
: : 是一个完美的“折衷作法”... ^^^^^^^^^^^^^^^^^^^^^^^^^
: ^^^^^^^^^^^^^^^^^^^^^^这句话是认真的,还是反讽...?
你认为呢?
: : 但是就是有人要把这分级制度妖魔化!夸张化!
: : 还发起连署,在网路新闻上到处放话...最後还要游行!!
: : 反而激起支持群众的注意...看看吧...以前只有一个基金会在恶搞...
: : 如今励馨基金会、终止童妓协会、儿童福利联盟、全国教师会、台北市国中家长联合会
: : 这些全都注意了!
: : 一场支持与反对的战争势必打起...
: : 问题谁会赢?
: : 原本模糊的分级制度可以保护出版社和读者的言论自由,
: : 如今闹大了...分级制度势必加以修改,变成更加严苛...
: : 争取阅读自由?各位是在自掘坟墓...
: 您的观点相当...奇怪。
: 你举的三个例子都在证明台湾立法的不合理怪现象,
: 但却不是谴责,而是怪反假分级制度的人们不顺从这种有病的现象,
: 所以导致自掘坟墓!?
不合理是一回事...对於出版社有没有利是另一回事...
分级是不合理,但是对出版社绝对有利...
: 我们在网路上连署的性质并不是放话,是心底真实的不满反弹耶。
: 不必把它妖魔化,它自己就是在将小说动漫妖魔化,所以我们才愤怒啊!
不满,每个人都会不满,但是当你们愤怒充满心头时,请仔细分析一下分级
制度对我们的优劣...
我看到的,都是没莫名其妙的悲观...
只知道自掘坟墓的抗争,但却不懂的利用分级制读带来的优势?
至於妖魔化,外人如何妖魔化是他们的事,
但是我们绝不能和他们一样,因为外人越对动慢小说不了解,我们越有拓展的机会...
但是我们不能妖魔化分级制度,一旦妖魔化,等於对於整个分级制度产生
扭曲的见解,进而做出一些无意义的行动,最後反而失去有利於我们的因素却不自知...
: 我们何必将分级制夸张?从一开始,
: 就是这个制度、罚责和评议会无知的程度、无可违抗的查缉行动
^^^^^^^^^^^^^^^^^^^^^^^^^^^^^^^^^^^^^^^^^^^^^^^^^^^^^^^^^^
同上...你们了解到分级对我们的优势吗?
法律不会只是专用於特定人身上,而是善用法律的人...
: 迫使这个制度夸张化的!
: 难道您没注意到评议基金会的成员本来就有励馨和终止童妓等等基金会的人员吗?
: 我们不怕那些人注意呀!因为不管谁要注意,我们终究还是要反应的!
: 模糊的制度能够保护出版社和言论自由?你要这麽认为的话是您的权利,
: 可是我觉得那根本是恐怖且完全不稳定的暧昧,只是某些人自以为「那是种安全」罢了。
: 法岂可暧昧?岂可模糊?法律一定要严谨明白,但不可过苛,这是非常正当的要求吧?
^^^^^^^^^^^^^^^^^^^^^
这句话就足以代表你对法律的认知不足...
全世界的法律都一样,法律一定要有的模糊界定,这话我以前也说过...
再举个例子,何谓"自卫杀人?(正当防卫)
刑法第23条::『对於现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保护自己或他人权利之行为,不罚。
但防卫过当者,得减轻或免除其刑。』
请问一下,何谓 防卫过当 ?
防卫过当的定义在哪?
更重要的是,如何定义误杀?正当防卫?过当防卫?蓄意杀人?
这是全世界共有的问题,
因为法律本身就不可定义过於明确,会导致产生法律漏洞...
最好的例子!就是台湾的电视分级制度...
台湾的电视分级制度很明确...尤其是色情方面...
有露出女性乳头者列为限制级...
有露出生殖器官...以违反刑法235条处理...(但这算是不成文规定)
结果呢?看看我们的0204色情广告...
三点不漏...所以是辅导级...但是请各位以道德观点来看...
0204的色情广告算是辅导级的水准吗?
这就是立法过於明确的问题...
: 迷雾型的法令岂可被容许存在?因为这更表示判死判活的依据没有准则。
: 当模糊法规之下的好宝宝,只要哪天运气不好,一样死得屍骨无存。
: 做人岂可无骨头无颈脖?躲在雾里而不站出来打虎,最後还是要被老虎吃掉的。
我一看到那句"哪天运气不好,一样死得屍骨无存"
我不禁感叹...
对於法律认知不足...
加上被刻意扭曲的印象束缚...
我还能说什麽...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1.72.3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