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oshi (macub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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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新闻]实施第3天 抗议火辣辣 情色新书控诉分꼠…
时间Sat Dec 4 14:04:20 2004
※ 引述《KYOUKA (kyouka)》之铭言:
: ※ 引述《HsinTai (悠哉悠哉)》之铭言:
: : 所以我了解KYOUKA对创作自由的定义了
: : 就是'不准阻止我写任何东西卖给任何人的权利'
: : 只要有分级了
: : 就会影响到某些书卖给未成年人的权利
: : 就会少赚钱
: : 就会影响写作的动力
: : 收到了解
: ....跟你讲话真的很‧累。
: 最好就是我都讲过上些话。
: 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你是怎麽推算出来那段意思的?
: 你说的话明明就抵触你所支持的分级制度的保证,
: 你为什麽不解释?
: 明明市场限制跟法规限制就是两码子事,
: 你为什麽可以摆在一起说?
: 麻烦你,好好写一下你推演的过程。
: 否则我很难不怀疑,你根本就是掰不下去所以断章取义。
来验证他的理论吧.....
为了某某代价牺牲少部份人的权益...
为了分级的代价
牺牲未成年者的阅读权利..
为了维持板上讨论风气平和的代价..
牺牲少数意见不合者h先生的权益如何?
我也来断章取义...
以上不是真的跟版主建议喔....也不是在叫hs闪边..
只是跟着断章取义推演...
Hs先生似乎不太擅长表达和沟通...
尽管你所持的理念或许有一定的意义..
可惜你本人的言论技巧不佳.口气过於直接且强烈..
处处有很明显的绝对肯定或绝对否定的逻辑理论...
因而容易引起他人情绪...
建议你先跟一个了解你且善於表达沟通技巧的私下讨论一番...
另外...
回应你前面某篇言论...表达你确实欠缺沟通技巧...
确实..
不看某些书是不会死....死不了...
但死不了就没事啦???
那很多事情都可以随便乱来也死不了呀~~~
曝露狂整天溜鸟..也只是溜鸟..又不是抓着人对他作什麽事..
他只是坐在公众场合的某一块地上放鸟吹风而已..
大家又死不了..不看就是了..那抓他干麻?大惊小怪干麻?
以上只是一个譬喻..
这是牵涉到喜好兴趣及时下道德观念与老旧观念冲突的问题懂吗?
接下来的其实大家都说过了..
只是因为你个人言论技巧不太适当而大家只好一直不段重复解释
1.这次的分及法..."儿童"福利算是保护到好了...(其实不确定)
可是青少年福利和成人权利却失调了...
毕竟5岁跟16岁的差异很大..
所以普通跟限制之间是不是应该有个缓冲区给青少年?比如辅导级...
2.
再来限制级跟逾越限制级的标准问题..
漏三点算在逾越限制级吗?..等等
这是两大区块..
但可算是同一个主旨之下的两段...
就是分级标准过於模糊且宽松(就某种情况下来说是又过於严谨)所造成的冲击与粗陋
→同样的东西再不同情况下会有不同形容..这懂吧?
站再新闻局和评议会(以下简称官啦~)的立场来说他们这是给予空间弹性调整
站在出版社出租业者立场来说.因为罚责太重不得不过於严谨..
(说到这就突然想到..如果官方发现他认为是限制级的业者列为普通级就要被罚..
那反过来说..如果官方发现他认为是普通级的业者列为限制级那...怎办?
好像也不怎办.官方并不在意这个吧..)
可是话说回来...
我们确实也可以不用鸟这法规啦...
台湾政府的三分钟热度是百分百发生的...
只要抓的风声过去了...(大概3个月)
管他什麽限不限制...又开始卖起来了....像摆地摊一样..||
所以驼鸟心态一点的人就根本懒的管...懒的出声..懒的动作..
不过真要这麽循环下去?我们要永远都这样玩下去?
这也是有团体决定要正式动作反抗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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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轻轻的醒来..
又轻轻的睡去..
不留下一滴口水...XDDDD
齁齁的ZZ声 是悦耳的交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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