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YBO (Edit站/美学板‧睿柏)
看板ComicHouse
标题Re: [新闻]实施第3天 抗议火辣辣 情色新书控诉分꼠…
时间Sat Dec 4 01:54:16 2004
※ 引述《HsinTai (悠哉悠哉)》之铭言:
: ※ 引述《RAYBO (Edit站/美学板‧睿柏)》之铭言:
: 这问题有趣了
: 到底是作者为了写给青少年看
: 才遵守规定去写
: 还是作者用自己的感觉是诠释一篇文章之後
: 再由分级制度来判断他适不适合小孩子看?
: 如果这签扯到合约或者市场认定的问题
: 该反省的不就是出版商跟作者吗?
要注意我所指的问题并不能简化为你所提问的这个问题,
只能说这是你提出的另一个问题。
一本着作有作者本身要进行的架构,当然也可能是边写边调整,
正如金庸设定写武侠小说,一定会有打打杀杀,但也会有情爱
的部份,就看他准备描写到什麽程度。黄易就多了点情色描述,
黄易的情色部份可能是他的卖点之一,但有的作者不是,但为
了整体架构与故事的合理性,或作者认为这情节是必要不可分
割的一部份,但可能只占一小部份篇幅,却可能因此而牺牲掉
青少年市场,他有两个考量,一者就是使之贴上限制级标签,
不然就是改弦易辙,更动内容。
请问这跟新闻局与评议会说绝对尊重创作自由的说法是不是背
道而驰?
然而,还有另个问题,这个法令不涉及新闻出版品,但有些作
者都是在报章上连载,再集结成册,请问一般报章能够阅读的
文章,却可能没贴上标签而被举发,甚至还得花笔钱摆平评议
会的委员来审核内容,请问这个问题又该怎麽处理?
这个法令根本就还不成熟,却已粗糙上路,这不是一句「有问
题的出版品只是少数」就可抹杀掉的,这种心态岂不是一种霸
权?假如「边缘」可以被牺牲掉,请问所谓保护儿童与青少年
这种保护弱势的立基,如何能站得住脚?有弱势需要保护,所
以形成少数的弱势就不用保护,是不是这个意思?就是这个意
思!
--
╭──┬──┬──╮
【Edit】站 bbs://bbs.kkcity.com.tw:22311 ─────╮
│
人文│
社会│科学│
╔═══╔══╮ ╦ ═╦═ ╭─
你看见了美学╯
├──┼──┼──┤
╚══╗║ ║ ║ ║ ╭
还是错觉?────╮
│
艺术│
哲学│文化│
╔══╝║ ║ ║ ║ ╭─╯ ╭─
5_Aesthetics╯
╰──┴──┴──╯
╚═══╚══╯ ╩ ╨ │
美学板 ──────╮
特殊看板 优质个板 ───────
编辑‧边境 ─╯ ╰─
板工 RAYBO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64.177.41